今天看見一個殉情的故事。
女方38,男方21。網絡裡面認識相愛,如膠似漆,而且女方已經懷孕了。可是雙方父母反對。男方父母嫌棄女方老。女方父母嫌棄男方小。彼此父母都不同意,不支援,結果呢?這一對網上鴛鴦居然跳河自殺了。死之前留下遺言居然是懲罰雙方父母的。女方還有一個16歲的兒子。結果網上評論千奇百怪。都說男生可以幼稚狂熱,為啥女方也如此?白活38!
也有網友說 你們結婚為啥必須得得到雙方父母的支援呢?大不了一起私奔。也有網友說,估計想得到雙方父母的經濟支援,結果得不到,自己無法生活。
我覺得這個理由靠譜。想無條件得到雙方父母的支援, 一勞永逸。讓自己私奔到外面從新打拼,估計不是理想的生活,是以,甯為玉碎,不為瓦全。然後就死了。
各種奇葩理由的自殺。真的是死都不怕還怕别人反對嗎?我看主要是自己沒有生存的能力,想寄生在他人身上,卻失敗了。
可憐的21歲男生,讓這個老女人騙了。其實應該一起到外面租房生活,估計半年都用不了就各奔東西了。
38了都居然如此幼稚,實在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