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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真相

2006.8.29 08:20

人活着就得做事情。

古今中外,無一人活着而居然可以不做什麼事情,連嬰兒也不例外。吮奶便是嬰兒所做的事情,不許他做他便哭鬧不休,許他做了他便乖而安靜。廣論之,連蚊子也要做事:吸血;連蚯蚓也要做事:鑽地。

一個人一生所做之事,可以從許多方面來歸納——比如善事惡事、好事壞事、雅事俗事、大事小事……等等。

世上一切人之一生所做的事情,也可用更簡單的方式加以區分,那就是無外乎——願意做的、必須做的、不願意做的。

有些人卻一生都在做着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情。比如他或她的職業絕不是自己願意的,但若改變卻千難萬難,“難于上青天”。不說古代,不論外國,僅在中國,僅在二十幾年前,這樣一些終生無奈的人比比皆是。

而我們大多數人的一生,其實隻不過都在整日做着自己們必須做的事情。日複一日,漸漸地,我們對我們那麼願意做,曾特别向往去做的事情漠然了。甚至,再連想也不去想了。仿佛我們的頭腦之中對那些曾特别向往去做的事情,從未也沒産生過試圖一做的欲念似的。即使那些事情做起來并不需要什麼望洋興歎的資格和資本。日複一日地,漸漸地,我們變成了一些生命流程僅僅被必須做的,雜七雜八的事情注入得滿滿的人。

我想,這乃是所謂人生的真相之一吧?衰老、生病、死亡,這些事任誰都是躲不過的。生病就得住院,住院就得接受治療。治療不僅是醫生的事情,也是需要病人配合着做的事情。某些治療的漫長階段比某些病本身更痛苦。于是人最不願意做的事情,一下子成了自己必須做的事情。到後來為了生命,最不願做的事情不但變成了必須做的事情,而且變成了最願做好的事情。

我們必須做的事情,首先是那些意味着我們人生支點的事情。我們一旦連這些事情也不做,或做得不努力,我們的人生就失去了穩定性,甚而不能延續下去。比如我們每人總得有一份工作,總得有一份收入。于是有機關的人總得天天上班,自由職業者不能太随性,該勤奮之時就得自己要求自己孜孜不倦。這世界上極少數的人之是以是幸運的,幸運就幸運在——必須做的事情恰恰同時是自己願意做的事情。大多數人無此幸運。大多數人有了一份工作有了一份收入就已然不錯。在就業機會競争激烈的時代,縱然非是自己願意做的事情,也得當成一種低品質的幸運來看待。即使打算擺脫,也無不掂量再三,思前慮後,猶猶豫豫。

因為對于我們大多數人而言,我們整日必須做的事情,往往不僅關乎着我們自己的人生,也關乎着種種的責任和義務。比如父母對子女的;夫妻雙方的;長子長女對弟弟妹妹的……這些責任和義務,使那些我們尋常之人整日必須做的事情具有了超乎于願意不願意之上的性質,并遂之具有了特殊的意義。這一種特殊的意義,縱然不比那些我們願意做的事情對于我們自己更快樂,也比那些事情顯得更值得。

我們做我們必須做的事情,有時恰恰是為了因而有朝一日可以無憂無慮地做我們願意做的事情。普遍的規律也大抵如此。一些人勤勤懇懇地做他們必須做的事情,數年如一日,甚至十幾年二十幾年如一日,人生終于柳暗花明,終于得以有條件去做自己願意做的事情了。其條件當然首先是自己為自己創造的。這當然得有這樣的前提——自己所願意做的事情,自己一直惦記在心,一直向往着去做,一直并沒泯滅了念頭……

我們做我們必須做的事情,有時恰恰不是為了因而有朝一日可以無憂無慮地做我們願意做的事情。我們往往已看得分明,我們願意做的事情,并不由于我們将我們必須做的事做得多麼努力做得多麼無可指責而離我們近了;相反,卻日複一日地,漸漸地離我們遠了,成了注定與我們的人生錯過的事情。但我們卻仍那麼努力那麼無可指責地做着我們必須做的事情。為了什麼呢?為了下一代。為了下一代得以最大程度地做他們和她們願意做的事。為了他們和她們願意做的事不再完全被動地與自己的人生眼睜睜錯過。為了他們和她們,具有最大的人生能動性,不被那些自己們根本不願意做的事黏住。進而具有最大的人生能動性,使自己必須做的事與自己願意做的事協調地相一緻起來,起碼部分地相一緻起來,起碼不重蹈自己人生的覆轍,因了整日陷于必須做的事而徹底斷送了試圖一做自己願意做的事情的條件和機會。社會是賴于上一代如此這般的犧牲精神而進步的。下一代人也是賴于上一代人如此這般的犧牲精神而大受其益的。

有些父母為什麼甯肯自己堅持着去幹體力難支的繁重勞動,或退休以後也還要無怨無悔地去做份收入極低微的工作呢?為了子女們能夠接受高等教育,能夠進而使子女們的人生順利地靠近他們願意做的事情。

最令人同情的是這樣一些人——他們終于像放下沉重的十字架一樣,擺脫了自己必須做甚而不願意做卻做了幾乎整整一生的事情;終于有一天長舒一口氣自己對自己說——現在,我可要去做我願意做的事情了。那事情也許隻不過是回老家看看,或到某地去旅遊,甚或,隻不過是坐一次飛機,乘一次海船……而死神卻突然來牽他或她的手了……

"可憐天下父母心”一句話,在這一點上,實在是應該改成“可敬天下父母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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