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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之計篇

  《孫子兵法》之計篇 2007-7-11 《計篇》是《孫子兵法》的首篇,也是全書的思想總綱。主要論述了有何籌劃和指導戰争的基本原則和方法。   孫子曰:兵者 1 ,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經之以五事 2 ,校之以計 3 ,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 4 ,故可以與之死,可以與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 5 。地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 6 。将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7 。凡此五者,将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這部勝。故較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衆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 。 将聽吾計 8 ,用之必勝,留之;将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 計利以聽,乃為之勢 9 ,以佐在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 10 。 兵者,詭道也 11 。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擾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不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 12 ,不可先傳也。 夫末戰而廟算勝者 13 ,得算多也;末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于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已見矣。     1.                  兵:原為兵器,後來引申為兵士,軍隊,戰争等。此處指戰争。 2.                  經:本義為度量,這裡指分析預測。 3.                  校:較量,比較。 4.                  同意:大家意見相一緻。 5.                  時制:一年四季時令的更替。 6.                  死生:這裡指作戰場上的死地、生地。 7.                  曲制、官道、主用:曲制,指軍隊的組織編制;官道,各級軍官将領的職責劃分,統馭管理制度;主用,軍需物資、軍用資金的供應管理制度。 8.                  将 jiang :這裡指如果的意思。 9.                  勢:戰争的态勢。 10.              制權:制,即随從;權,指權變。指的是根據某種理由随機處置。 11.              詭道:詭詐,變化的行為或方式。 12.              兵家之勝:軍事家們克敵制勝的道理。 13.              廟算:中國古代帝王将帥們在打仗之前,要在祭奠祖先、神靈,商議國事的廟堂上舉行儀式、制定戰略、預測勝負。這一活動被稱為廟算。       孫子說,戰争是國家大事。它關系到民生的生死,國家的存亡,不可不認真考察研究。 是以要從敵我的五方面來進行分析,用敵對雙方的七種情況來進行比較,來探求戰争勝負的情勢:一是政治,二是天時,三是地利,四是将道,五是法制。所謂政治,就是要使群眾與君主的意願相一緻,進而叫他們為君主死,為君主生,都不畏懼危險。所謂天時 u ,就是指晝夜、晴雨、寒冷、炎熱、四時的更替。所謂地利,就是指天地勢的險易、路途的遠近、作戰的地域的廣狹、隊攻守的利弊。所謂将道,就是将帥要足智多謀、賞罰有信、愛護士卒、勇敢堅毅、嚴以律己。所謂法制,軍隊的編制、将校軍官的管理、軍需物資的掌管。凡屬這五方面的情況,将帥都不能不了解,不了解就不能打勝仗。是以必須通過對作戰雙方的七種情況的比較,來取得對戰争情勢的認識:哪一方君主政治清明?哪一方将帥更有才能?哪一方據有天時地利?哪一方法令可以得到貫徹執行?哪一方武器裝備精良?哪一方士卒訓練有素?哪一方賞罰嚴明?根據這些方面,我們就能判斷誰勝誰負了。 如果能聽從我的計謀,用它指導戰争及就一定會取勝,我就留下;如果不聽從我的計謀,用兵打仗必敗無疑,我就告辭而去。 籌劃有利的作戰方略被采納,還要造成一種态勢,用來輔助戰略計劃的實作。所謂态勢,就是憑借有利于自己的條件,靈活應變而掌握戰争的主動權。 用兵打仗就是實行詭詐。是以,能打,裝作不能打;想打,裝作不想打;要向近處,裝作向遠處;要向近處,裝作向近處;敵人貪利,就用小利引誘它;敵人混亂,就趁機攻取它;敵人力量充實,就注意防備它;敵人兵強卒銳,就暫時避開它;低敵人易怒,就刺激它;敵人卑辭慎行,就設法使它驕傲;敵人休整良好,就要使它疲勞;敵人内部和睦,就要設法離間。要在敵人沒有防備的地方發動攻擊,在敵人意想不到的時候采其行動。 這是軍事家們的指揮奧妙,是不可事先講明的。 未打仗之前就預計能夠取得勝利,是因為籌劃周密,獲勝條件充分;未打仗之前就預計不能取勝,是因為籌劃不周,獲勝條件不足。籌劃周密,條件充分就能取勝;籌劃不周密,獲勝條件不足就不能取勝;更何況不作任何籌劃,缺少任何獲勝條件呢?我們根據這些來觀察,誰勝誰負就顯而易見了。       ----------------------------------- 此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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