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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 面向對象基礎 類 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 成員方法定義類類的聲明類體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成員方法注意事項

定義類

在Java語言中,類是基本的構成要素,是對象的模闆,Java程式中所有的對象都是由類建立的。

一個Java類主要包括以下兩部分:

類的聲明

類的主體

類的聲明

在類聲明中,需要定義類的名稱、對該類的通路權限、該類與其他類的關系等。類聲明的格式如下:

[修飾符] class <類名> [extends 父類名] [implements 接口清單]{ }

[修飾符]用于指定類的通路權限,可選值為public、abstract和final。

類名用于指定類的名稱,類名必須是合法的Java辨別符。一般情況下,要求首字母大寫。

[extends 父類]名用于指定要繼承參數。

[implements 接口清單]用于指定該類實作的所有接口。

類體

類聲明部分大括号中的内容為類體。

類體主要由以下兩部分構成:

(1)成員變量的定義;

(2)成員方法的定義。

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

在類體中所聲明的變量稱為類的成員變量,

而在方法體中聲明的變量和方法的參數則稱為局部變量。

聲明成員變量

Java用成員變量來表示類的狀态和屬性,聲明成員變量的基本文法格式如下:

[修飾符] [static] [final] <變量類型> <變量名>;

修飾符:可選參數,用于指定變量的被通路權限,可選值為public、protected和private。

static:可選,用于指定該成員變量為靜态變量,可以直接通過類名通路。如果省略該關鍵字,則表示該成員變量為執行個體變量。

final:可選,用于指定該成員變量為取值不會改變的常量。

變量類型:必選:用于指定變量的資料類型,其值可以為Java中的任何一種資料類型。

變量名:必選,用于指定成員變量的名稱,變量名必須是合法的Java辨別符。

public class Apple {

     public String color; //聲明公共變量color

     public static int count; //聲明靜态變量count

     public final boolean MATURE=true; //聲明常量MATURE并指派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Apple.count);

          Apple apple=new Apple();

          System.out.println(apple.color);

          System.out.println(apple.MATURE);

     }

}

聲明局部變量

定義局部變量的基本文法格式同定義成員變量類似,所不同的不能使用權限修是不和static關鍵字對局部變量進行修飾,但可以使用final關鍵字:

[final] <變量類型> <變量名>;

final:可選,用于指定該局部變量為常量。

變量類型:必選,用于指定變量的資料類型,其值可以為Java中的任何一種資料類型。

變量名:必選,用于指定局部變量的名稱,變量名必須是合法的Java辨別符。

public void grow(){

     final boolean STATE; //聲明常量STATE

     int age; //聲明局部變量age

}

變量的有效範圍

(1)成員變量:在類中聲明,在整個類中有效。

(2)局部變量:在方法内或方法内的複合代碼塊

public class Olympics {

     private int medal_All=800; //成員變量

     public void China(){

          int medal_CN=100; //方法的局部變量

          if(medal_CN<1000){ //代碼塊

               int gold=50; //代碼塊的局部變量

               medal_CN+=50; //允許通路

               medal_All-=150; //允許通路

          }

     }

}

成員方法

Java中類的行為由類的成員方法來實作。

類的成員方法由方法聲明和方法體兩部分組成。

其一般格式如下:

[修飾符] <方法傳回值的類型> <方法名>( [參數清單]) {

     [方法體]

}

[修飾符]用于指定方法的通路權限,可選值為public、protected和private。

方法傳回值的類型用于指定該方法的傳回值的類型,如果該方法沒有傳回值,必須使用關鍵字void進行辨別。方法傳回值的類型可以是任何Java資料類型。

[參數清單]用于指定方法中所需的參數。當存在多個參數時,各參數之間應使用逗号分隔。方法的參數可以是任何Java資料類型。

注意事項

類體是由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組成。

而對成員變量的操作隻能放在方法中

public class A {

 int a = 12;  // 聲明變量的時候同時賦予初始值

}

但是不能這樣:

public class A {

 int a ;

 a = 12;    // 這樣是非法的,此操作隻能出現在方法體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