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在電影廳“拉屎”,緻大量退票,家長拒絕賠償合理嗎?
這幾天一則“有味道”的新聞上了熱搜,事情是這樣的:
江西某家長帶兒子去看電影,不知道是電影院空調開得太足,還是吃壞了肚子,結果小男孩直接在影廳中“一瀉千裡”。
按照這家電影院從業人員的說法,當時小孩在影廳友善以後,排洩物弄得到處都是,從他坐的位置一直流到了衛生間。
好家夥,其他觀衆哪經曆過這種場面,于是紛紛要求退票,或者是要求重新安排新的場次。
但這部影片屬于大熱門,當時的場次基本都爆滿,影院隻好取消了後面的幾個場次,照票價進行了賠償。
針對此事,電影院從業人員表示:
“其實這件事造成損失的不是别人,就是這個小男孩嘛,大家都懂,那小男孩既然造成了損失,就應該賠償。”
可當從業人員找到家長索賠時,家長拒絕了,稱“還隻是個孩子”。
言下之意自然就是“我家孩子還小,控制不住,是以不應該給予賠償。”
但電影院從業人員也覺得很無奈:
一是這名小男孩已經8、9歲,完全算不上“小”了;
二是電影院并非沒有考慮實際情況,是以沒有“獅子大開口”,而是隻要求家長按底價來賠償一定的損失。
于是二者無法就賠償問題達成共識,最後事情被做成視訊被傳到網上,鬧得沸沸揚揚。
“孩子還小”就不應該賠嗎?
孩子犯下錯誤,雖然确實可能是出于無意,但對影院造成的損失卻是真實存在的,是以無論如何,“孩子還小”也無法成為家長拒絕賠償的理由。
恰恰相反的是,正因為孩子小,缺乏行為能力,無法為自身犯下的錯誤買單,更需要家長站出來誠懇賠償道歉,而不是輕描淡寫的一句“還是個孩子”,就推脫自己本應該承擔的責任。
更何況,孩子已經8、9歲,并不是那些什麼都不懂,也無法控制自身行為真正的“小孩子”了。
是以,這位家長的處理方式确實不妥,随後一句“還是個孩子”,并不能解決任何的實際問題。
這裡讓我想到前段時間的另一名“熊孩子”,同樣也是犯下了錯。
他從樓上往下潑墨水,鄰居晾曬的衣服、樓外牆,無一幸免。
那這名“熊孩子”的家長是怎樣做的呢?
孩子的母親立刻挨家挨戶地給鄰居道歉,還把鄰居家沾上墨水的衣服拿回家手洗,洗不幹淨的就照價賠償,或者是幹脆買新的賠給人家。
孩子的父親則是“高空作業”,自己去清理了所有被弄髒的樓外牆。
孩子爸表示:
“不是不讓孩子擦,是這活孩子真幹不了。”
同樣是熊孩子犯下錯誤,家長的處理方式卻大相徑庭,至于二者誰優誰劣,相信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杆秤。
家長為孩子做出錯誤示範
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除了要養育孩子長大之外,更重要的在于承擔起教育的重任。
孩子犯下錯誤,家長不僅沒有絲毫擔當,甚至還一個勁的往後退,拿“孩子還小”當擋箭牌,對孩子而言也是一種錯誤的示範。
李玫瑾教授在《心理撫養》一書中提到:
“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鏡子,孩子的很多問題都可以在父母身上找到影子。”
很多孩子之是以成為“熊孩子”,就在于家長本身就是一名“巨嬰”,沒有身為成年人基本的道德觀念,更缺乏責任承擔。
“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的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卻并不是每位家長都能做到。
孩子在電影院犯下錯誤,父母忙着推卸責任,拒絕賠償,這會給孩子帶來怎樣的示範呢?
等将來孩子再次遇到類似問題,犯下錯誤時,大機率第一時間想的不是承擔責任,而是往後退、往後縮,也會缺乏男子漢的擔當。
家長拒絕賠償看似免去一筆損失,獲得了蠅頭小利,但實際上輸掉的是孩子的未來,得不償失。
對孩子做好事後教育
既然熊孩子年齡還小,無法承擔責任,難道父母除了“背鍋”承擔責任之外,就别無他法了嗎?
答案當然不是,熊孩子犯下大錯,家長代替承擔責任理所應當,但我們除了要教會孩子擔當之外,更要做好事後教育,給孩子留下一定的教訓。
比如有的熊孩子外出破壞了公共設施,父母不得不照價賠償,雖然孩子沒有賺錢能力,但這并不妨礙我們進行事後教育。
我們可以讓孩子做家務來“抵債”,刷一次碗、拖一次地相當于多少錢,什麼時候攢夠了,才算徹底解決問題。
因為這件事是由孩子惹出來的,孩子就要承擔這個責任。
就像網上那句話所說:
“如果你現在不好好教育孩子,那麼等他走上社會,總會有人來幫你教育。”
隻有我們對孩子做好事後教育,不讓孩子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才能真正避免把娃養成“熊孩子”,使其學會責任和擔當。
結語:
教育孩子是一門學問,家長看似尋常的一個舉動,卻會對孩子造成深遠影響。
孩子犯下錯誤,家長最應該做的是勇于承擔責任,對孩子展開事後教育,而非一退再退,拿“孩子還小”當擋箭牌。
今日話題:你對這名家長的處理方式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