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 輯:彭文華
彭友們好,我是老彭啊。前些天有位彭友突然問了我一個讓我腦袋瞬間上頭的問題:
我的天呐! 你知道我平生最恨的兩種人是什麼人嗎?1、随便改統計口徑的人;2、随便改原始資料的人!
不用勸我,誰來都這樣!哼!!!
資料的權威
為什麼大家如此信服資料?就是因為資料真實反應了這個世界的變化,一切都那麼真實、透明。
但是,這哥們真是絕絕子啊!直接釜底抽薪,把OLTP側的原始資料給用腳本改了...
當真是沒有一點點的敬畏之心啊!
這相當于是啥意思呢?如果放在銀行交易上,就是直接把轉賬金額給改了;如果放在電子商務上,就是把你的訂單資訊給改了;如果放在即時通訊上,就是把你聊天記錄給改了!
你敢信!!!
轉天你女朋友查你訂單記錄,發現你給另外一個小姐姐買了一套化妝品,你就說你怕不怕!!!
資料的權威一旦不在,信用立刻破産,無數人加班加班的建設起來的整座大廈直接傾倒。
是以阿裡很早很早之前就已經禁止了直接開庫改資料的操作。而且但凡有些開發常識的人都知道,應該禁止硬删除、無日志修改資料等操作。
在資料領域,這就是犯罪!犯罪!!!
資料庫設計法律
是的,我知道,應該是“資料庫設計規範”。我是故意的。因為這些就是法律:
1、禁止實體删除。
2、禁止使用保留字。
3、禁止無主鍵。
4、禁止單表索引超過5個。
5、禁止違反命名規則随意建表。
6、禁止無注釋代碼。
7、禁止使用實體外鍵,在應用層解決外鍵關聯需求。
8、單表數量控制在1000萬以内。如預計有超出,建議提前分庫分表。
9、禁止對象類型字段(如BLOB、TEXT等)與其他字段在同一個表中混用。
10、原則上禁止一切流程外的操作,尤其是沒有記錄的update!!!
上述所有操作,都是有血淚史的。每一條經驗的背後,都是血淋淋的教訓,都是失誤後一雙雙通宵敖紅的眼睛。
真的,這真的還談不上資料治理,這是一個程式員的基本素養。你在前面随意改資料是爽了,你可是不知道後面對數的兄弟整宿都沒睡覺啊!
最後一看,居然是原始資料改了...而且隻改了資料,時間戳沒改!辨別沒改!不做全字段比對都沒辦法發現的那種!這tmd不是犯罪是什麼?
兩體系一系統
老彭之前反複跟一位彭友強調過,想要做任何事情,都必須要“兩體系一系統”,即“制度體系”+“标準體系”+“資訊系統”。
沒有制度體系,就沒有工作流程,不知道這件事情怎麼幹。
沒有标準體系,就沒有對應限制,不知道這件事情幹成什麼樣子。
沒有資訊系統,就沒有趁手工具,效率就沒辦法得到保障,得累死。
有些事情是真的不能少!真不是咨詢公司忽悠甲方用的,是真的沒它不行。
我簡單地把上述内容描述了一下之後,這位彭友瞬間就明白了:
嗯,趕緊跑路!有多遠跑多遠!保命要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