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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資料的公共資源交易智慧監管方式研究

作者:國脈智庫

2013年,《電子招标投标辦法》首次提出電子招标投标行政監督平台的概念。2018年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中提出,建設“網際網路+監管”系統,促進政府監管規範化、精準化、智能化,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動力。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加強對交易活動的電子化監督,依托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創新監管模式,提升監管質效。但是,目前進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項目,仍由見證人和監管部門相關從業人員在交易現場扮演“看場子”的角色,延續傳統的“人盯人”方式。對交易活動,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仍然很難真正實作實時動态監管,存在效率低、成本高、監管滞後等問題,嚴重影響了監管主體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公共資源交易現狀及監管存在的問題

公共資源交易現狀

随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不斷發展,公共資源合理配置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也日益凸顯。傳統的公共資源交易“分散招标,多頭操辦”的模式存在着諸多問題。由于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人員既起管理作用又起監督作用,管理不到位的問題直接導緻市場交易主體操作不規範,市場交易過程不透明,還普遍存在交易監管缺失,交易管理制度不健全問題。在現行模式下,公共資源交易的管理者也是監督者,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這種管辦不分、職責不清的體制,使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公共資源交易無法實行有效監督,這些問題制約了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發展。

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公共資源交易已經實作了項目交易全流程電子化,項目線上備案、不見面開标、線上評标。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線上監管提高了流程完整度,保障了事後可查。但該方式隻對于“過程”管控較好,對于事前預測、事後監管則缺乏有效的手段,隻能在接到項目質疑回報後有針對性地倒查記錄,發現問題,不能主動發現項目中的問題,比如異常操作的主動預警,圍标、串标的潛在可能分析等。

運用大資料支撐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的重要性

2015年,國務院印發的《促進大資料發展行動綱領》要求,應該開展資料科學探索,加大海量資料儲存、資料可視化、資訊安全以及隐私保護等行業領域重要技術的攻關力度,形成安全、穩定、可靠的大資料技術體系,突破關鍵領域的技術瓶頸。未來,随着公共資源交易大量資料的沉澱、大資料科學探索研究的持續不斷深入,大資料與公共資源交易的持續不斷結合,将為行業智慧發展進步提供更有力的支援。

基于大資料的公共資源交易智慧監管方式

建立公共資源交易智慧監管系統

系統将利用公共資源交易大資料開展資料關聯比對和資料統計分析,動态監測平台的交易運作情況,做到實時智能預警圍标、串标等違法違規行為(如圖1所示)。

1.全流程資料彙集

通過建立交易流水庫,記錄項目招投标各個節點資料,包括項目流标情況原因、廢标情況原因。記錄評标專家參與評标的項目記錄,評标項目中對各個投标人打分結果、緣由;建立交易主體庫,存儲參與交易過程中各主體的具體資訊;設立異常行為庫,存儲投标人、評标人異常行為,客觀有效地反映投标人及評委的行為,為後續進行異常行為分析比對提供準确有效的資料基礎。

2.建立預警監測模型

通過收集專家評标現場資料,建立現場行為資料模型,采用文本挖掘的方法,收集投标檔案中文本的非結構化資料,計算投标檔案中技術方案等相似度,然後給出綜合相似度。設定相似度門檻值,判斷投标人之間是否存在圍标、串标行為,建立投标檔案相似度預警;通過投标價格分析,建立投标價格異常預警監測模型;通過對開标過程、評标過程、監管區域的視訊進行行為特征分析,建立異常動作預警模型;基于投标主體關系圖譜分析,建立投标人關系網預警模型。及時發現疑似投标人“抱團”行為,運用社團發現算法分析、挖掘投标企業在招投标市場中形成的關系網,快速發現“抱團”的企業,從中提取疑似圍标、串标等異常行為的線索。

3.實時預警

系統以内部業務系統、網際網路公開資料為支撐,通過資料彙集,将資料分類,對投标人、評标人曆史行為和招标過程中産生的結構化或非結構化資料進行分析,實時預警,将事後監管提前到事前預警,為不規範或異常行為提供線索便于追溯。

大資料對監管方式的影響

1.公共資源交易智慧監管方式有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通過對交易大資料的分析,可以挖掘出有價值的資訊。公共資源交易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通過分析資料和圖表精确地把握交易的全過程,有效杜絕腐敗和暗箱操作,保證交易公平、公開、公正。政府利用大資料分級搭建一個智慧監管的平台,不僅營造了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也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2.公共資源交易智慧監管方式有助于及時發現交易過程中的違法行為,提升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服務效能。通過智慧監管預警模型可以及時發現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将監管前置,根據預警提醒及時發現交易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通過對交易項目在交易時長、節點、流程等資訊進行全面統計分析,準确定位交易活動中可能存在的交易程式堵點、問題多發節點、社會關注焦點、服務效率拐點和監管工作盲點,簡化備援環節、壓縮交易時間、降低相對人工成本,提升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服務質效。

3.公共資源交易智慧監管方式有助于提高監督管理決策水準。應用交易大資料,加強對圍标串标、專家評标品質、市場主體誠信行為的分析以及監督檢測,并對市場以及企業景氣程度進行探索與風險的評價,對招标采購失敗關聯性進行全範圍的分析預警,對于産業、地區經濟進行分析預測等,為把握市場動态、預測行業趨勢和研判經濟形勢提供了研究支撐,為制定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提供了決策支援,為甄别、預警違法違規行為,實行科學、精準、高效的智能化監督提供了重要依據。

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大資料監管的對策意見

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大資料監管的法律法規

完善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確定大資料環境的資訊安全。利用區塊鍊技術的去信任化、去中心化、可追溯性、具有共識機制等技術特點,促進公共資源信用資訊的流通共享,提升資料的安全性。有關部門有必要建立健全大資料相關法律法規,保障大資料安全,確定公共資源交易大資料智慧監管有法可依。

加強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大資料信用體系建設

制定全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信用标準,實作信用資訊的歸集、記錄、公開、共享和應用。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資訊跨領域、多部門之間實作互聯互通,依法依規聯合開展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信用制度、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多層面、全方位、立體式營造信用氛圍,使市場主體養成良好的信用習慣,守住信用底線,建構依法、和諧、健康、有序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全力優化服務流程,營造“管辦分離、公開透明、公平競争、公正誠信、廉潔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環境。

結語

通過對現有資料資源進行整合與優化,充分發揮資料的基礎資源作用和創新引擎作用,釋放數字對經濟發展的放大、疊加、倍增作用,持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數字化轉型,建構數字治理新模式。通過開發大資料資源價值,充分發揮大資料在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工作中的作用,合力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者機關: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區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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