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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給秦桧平反?走出職場的平庸之惡

作者:赤腳走鐵嶺

佟女士從事金融行業,見識廣泛,薪金豐厚。但她一點兒也高興不起來:“向客戶推薦自己都不認可的理财産品,賺取高傭金,做的卻是‘割韭菜’的事。”

像佟女士一樣遵從職場潛規則、默默服從上級指令、工作上随波逐流的人并不少見:嚴重的如傳銷組織的從業人員,在上級的指令下被洗腦、再給别人洗腦;還有人遊走于法律或道德的灰色地帶,偶爾良心不安卻能找到理由“理直氣壯”,如在不良公司的授意下欺騙消費者;還有人視不良風氣為職場潛規則,如個别醫生收紅包、業務人員靠行賄提升業績、管理人員不作為等。

猶太裔著名政治思想家漢娜·阿倫特将“在意識形态機器下無思想、無責任的犯罪”稱為平庸之惡,是 一種“對自己思想的消除,對下達指令的無條件服從,對個人價值判斷權利放棄的惡。”職場也有平庸之惡,許多堕落正是從這些平庸之惡開始的。

秦桧的“平庸之惡”

秦桧決非平庸之輩:活着官拜大宋宰相,死後遺臭萬年,跪在嶽廟裡幾個世紀後,幾度翻案風驟起……秦桧二十五歲進士及第,任太學學正;宋欽宗時,曆任左司谏、禦史中丞,可謂年輕有為,事業有成。靖康二年,三十七歲的秦桧上書金帥反對立張邦昌為帝,也是充滿正氣。

如果站在曆史的被告席上,秦桧一定慷慨陳詞:“愛國愛君,忠心可鑒。”秦桧辯護的殺手锏還在後頭:“本人執掌相位十九年,曆封秦、魏二國公,深得高宗寵信。病逝後被宋高宗追贈申王,谥忠獻。這不是皇上莫大的信任嗎?誰說我不是忠臣?”

當被指證谄害嶽飛一案時,秦桧一定振振有詞:“我無非是宋高宗的代言人,皇上指使我殺嶽飛,我執行指令何錯之有?”

旁聽席上義憤填膺者有之:“除了宋高宗,就沒有人為嶽飛的冤案負責了嗎?”同情秦桧者亦有之:“皇上讓秦桧動手殺嶽飛,即使秦桧不肯,皇上自然會叫别人幹,嶽飛終究難逃一死,秦桧也會相位不保。”曆史還是鄭重宣判了:杭州嶽王廟裡,陷害嶽飛的秦桧、王氏、張俊、萬俟卨四人的塑像跪在嶽飛的塑像前,跪像背後墓阙上有楹雲:“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

也許秦桧不服氣,但讀懂了“平庸之惡”,他一定會心服口服!

審判艾希曼:讓秦桧心服口服

阿道夫·艾希曼是納粹德國的高官,是在猶太人大屠殺中執行“最終方案”的主要負責者,被稱為“死刑執行者”。 後來,艾希曼于耶路撒冷受審。庭審中的艾希曼宣稱他的一生都是“依據康德的道德律令而活”,他所有行動都來自康德對于責任的界定。甚至旁聽席上的記者也這樣描述艾希曼:“不陰險,也不兇橫,完全不像一個惡貫滿盈的劊子手。”艾希曼為自己辯護時,反複強調“自己是齒輪系統中的一環,隻是起了傳動的作用罷了”。作為一名公民,他相信自己所做的都是當時國家法律所允許的;作為一名軍人,他隻是在服從和執行上級的指令。

後來,艾希曼還是沒能逃脫絞刑的判決……

猶太裔著名政治思想家漢娜·阿倫特以《紐約客》特約撰稿人的身份,現場報道了這場審判,并提出了著名的“平庸之惡”概念。阿倫特以艾希曼的行為方式來闡釋現代生活中廣泛存在的“平庸的惡”,這種惡是不思考,不思考人,不思考社會。惡是平庸的,因為你我常人,都可能堕入其中。把個人完全同化于體制之中,服從體制的安排,預設體制本身隐含的不道德甚至反道德行為,或者說成為不道德體制的毫不質疑的實踐者,或者雖然良心不安,但依然可以憑借體制來給自己的他者化的冷漠行為提供非關道德問題的辯護,進而解除個人道德上的過錯。這就是現代社會中、體制化之中個人平庸的惡的基本表現。

生活在體制内的秦桧不能從靈魂深處思考和反思自己,犯下了“平庸之惡”,跪了幾百年并不冤枉。人在職場,遠離“平庸之惡”才對得起自己的良知,因為“隻有善才有深度,是本質的。”

拉德布魯赫公式:秦桧有更好的選擇

二戰以後,德國出現了一系列疑難案件,如二戰以後在德國國内對納粹戰犯如何進行審判的問題,其實質就是對于德國第三帝國法律性質的重新認識,而其最核心的部分就是納粹法律之合法性的認定。1946年,拉德布魯赫在《法律的不法與超法律的法》中提出了著名的“拉德布魯赫公式”:首先,所有的實在法都應當展現法的安定性,不能夠随意否定其效力;其次,除了法的安定性之外,實在法還應當展現合目的性和正義。第三,從正義角度看,若實在法違反正義達到不能容忍的程度,它就失去了其之是以為法的“法性”,甚至可以看作是非法的法律。正如《法律的不法與超法律的法》一書的譯者舒國滢說的那樣:“對于國内實在法進行實質認定注定是一個悖論!”

遇到宋高宗這樣的頂頭上司,秦桧實在是人難做好、好人難做,但秦桧其實有更好的選擇。

子曰:“邦有道,谷;邦無道,谷,恥也。”國家有道,做官拿俸祿;國家無道,還做官拿俸祿,這就是可恥。在孔子眼裡,秦桧在“邦無道”時仍然當官拿俸祿,這是十分可恥的。與宋高宗同流合污,就更加可恥。“邦無道,谷,恥也”并非“邦無道”就辭官歸故裡。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孫。”國家政治清明,言語正直,行為正直;國家政治黑暗,行為也要正直,但言語應謙遜謹慎。可見,“邦無道”時,秦桧更應該行為正直,隻是要講究點政策,“危行言孫”而已。

如何做到“危行言孫”?長樂老人馮道做出了表率:“但教方寸無諸惡,虎狼叢中也立身。”

馮道從政三十一載,曆五朝十一帝,且這十一帝基本上都是昏君暴君。馮道無力挽狂瀾于即倒,卻披着“漢奸”的外衣充當拯濟蒼生的能臣角色,就像孔子誇獎難容時說的那樣:“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于刑戮。”國家有道時,他有官做;國家無道時,他也可以免去刑戮。“邦無道,免于刑戮”的前提是有官做,而且遠離“平庸之惡”。

“邦無道”時如何遠離“平庸之惡”又能“免于刑戮”?拉德布魯赫公式則給出了理論上可行的方案:把槍口擡高一厘米!

心如蓮花,良知是最高的準則

理學開創者周敦頤認為:菊花像不苟同于世俗的隐士,牡丹像追求功名富貴的人,而蓮花像品德高尚的賢能之士。做人就應該像蓮花那樣“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有了蓮花那樣的品質,縱使遇到宋高宗那樣的的上司,也可以在污濁的世間獨立不移,永遠保持高潔的操守和正直的品德。

佛教說“花開見佛性”,這花即指蓮花,花開即指修者達到一定智慧的境界。比喻人有了蓮的心境,就會顯現佛性。佛教說我們生活的世界是“娑婆世界”,即“将打将可以忍耐的世界”,但隻要心如蓮花,就能“清淨世界不染煩惱”。将佛教的八正道踐行在職場中,無論身處什麼樣的環境,都能遠離平庸之惡,不讓秦桧和艾希曼一樣的悲劇上演。

八正道指達到佛教最高理想境地(涅槃)的八種方法和途徑,即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其中正見是基礎。正見,即正确的見解。正見是八正道中最根本的方法,因為必須有了正知正見,才能破除邪知邪見,才能如理如法的進行以下七種修行方法。

秦桧對陷害嶽飛一事的思考并非靈魂深處的的思考,因為膚淺,是以是“平庸之惡”。根本上的見解錯了,後面的所作所為就都錯了。

三觀扭曲了,也就喪失了做人、做事的底線;有了正思維,就不會有“作為宋高宗的代言人何錯之有”的“理直氣壯”;有了正語,就不會說出“莫須有”那樣的托詞;有了正業,即正當的行為,就會對上勸谏或影響宋高宗愛惜人才,對下教育嶽飛辦事講究方法;有了正命,宰相就會回歸本意:“宰”的意思是主宰,“相”為相禮之人、輔佐之意;有了正精進,就會積極進取、積極思考,拒絕思想上的平庸;有了正念,就學會了覺知自己,有蓮花的心境;時時保持正定,就會“隻生智慧,不生煩惱”。

人在職場,心如蓮花,良知永遠是最高的準則。莫被潛規則、随波逐流等平庸之惡毀了前程。

“平庸之惡”一詞的提出者阿倫特說:“罪惡的實施者中不一定隻有惡魔,還會有白癡和笨蛋。特别是,正如我們親眼所見,一旦他們的行為得到宗教權威的支援,必将造成災難性的後果。”

與其說秦桧是惡魔,不如說他是白癡和笨蛋。是平庸之惡讓秦桧成為罪惡的實施者,否則就不會偶爾刮一陣翻案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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