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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4月法律法規公布及應用情況資料分析報告

作者:北大法寶學堂

作者:北大法寶法律法規研究組

本文來源:北大法寶法律法規庫

導語:“北大法寶”法律法規庫檔案均來源于人大/政府公報、官方出版物和官方網站,現有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檔案380萬餘篇,其中2023年1-4月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檔案新增2.5萬餘篇,本報告僅對法律、法律解釋、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行政法規、監察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的公布情況進行分析。

統計源:北大法寶·法律法規庫

公布日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4月30日

資料範圍:法律、法律解釋、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行政法規、監察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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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4月,大陸立法數量達到858件,其中法律3件,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6件,行政法規3件,司法解釋1件,部門規章119件,地方性法規354件,地方政府規章372件。1-4月未公布法律解釋和監察法規。

一、法律法規公布情況

(一)中央法律法規公布情況

2023年1-4月公布中央法律法規共132件,與2022年同期的167件相比,減少21%。其中修改法律法規58件,總占比43.9%,包括2件法律、1件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2件行政法規和53件部門規章;新制定法律法規42件,總占比31.8%,包括1件法律、5件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1件司法解釋和35件部門規章;廢止法律法規32件,總占比24.3%,包括1行政法規和31件部門規章。

1.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改廢法律數量同比下降四分之一

2023年1-4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改廢法律3件,與2022年同期的4件相比,下降25%。其中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态保護法》。涵蓋3個法律部門,包括憲法相關法1件,刑法1件,行政法1件。

2.新制定法律法規同比持平,修改、廢止法律法規同比下降

2023年1-4月新制定中央法律法規42件,與2022年同期新制定數量一緻。

法律法規的修改可細分為修訂、修正、修正案、打包修改[1]等四類具體形式[2]。2023年1-4月修改中央法律法規58件,與2022年同期的78件相比,下降25.6%。按具體修改形式來看,打包修改28件,與2022年同期的51件相比,下降45.1%;修訂28件,與2022年同期的16件相比,上漲75%;修正2件,與2022年同期的11件相比,下降81.8%;兩年1-4月均未通過修正案。

法律法規的廢止形式分為以決定形式廢止和文中廢止兩種。2023年1-4月廢止中央法律法規32件,其中以決定形式廢止15件,與2022年同期的11件相比,上漲36.4%;文中廢止17件,與2022年同期的36件相比,下降52.8%。

3.海關總署立法數量最多,立法數量Top10中新晉制定機關占四成

2023年1-4月公布的132件中央法律法規中,單獨制定131件,總占比99.2%;聯合制定1件,總占比0.8%。中央法律法規共覆寫25個制定機關,在中央立法數量Top10的制定機關中,立法數量20件以上[3]的有海關總署、中國證監會,其中海關總署立法數量最多,達25件,排名由2022年同期的第七上升至第一;中國證監會立法數量第二,達24件,2022年同期排名第六。立法數量10-20件之間的有市場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全國人大、水利部、全國人大常委會、交通運輸部、國務院立法數量在10件以下。2023年1-4月立法數量Top10的制定機關中有6個與2022年同期一緻,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全國人大、水利部2023年1-4月新晉Top10。農業農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銀保監會2023年1-4月未進入To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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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2023年1-4月中央法律法規制定機關分布(Top10)

4.立法熱點集中在金融監管、海關檢疫等領域

2023年1-4月公布的132件中央法律法規中,立法熱詞前五位依次是證券15次,海關14次,公司13次,上市12次,檢疫9次,反映出立法熱點主要集中在金融監管、海關檢疫等領域。

金融監管方面,2023年2月17日,中國證監會及交易所等公布165件[4]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制度規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這标志着注冊制的制度安排基本定型,注冊制推廣到全市場和各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在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程序中具有裡程碑意義。2023年3月16日印發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到“組建中央金融委員會、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黨和國家機構層面三個機構同時發力,全新的中國特色金融監管體系正在形成,不斷推進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海關檢疫方面,2023年3月,海關總署結合工作實際廢止3件規章,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以及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有關要求,對22部規章中涉及許可事項取消或調整、證明材料取消、許可流程優化、許可有效期延長的條款進行修改,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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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2023年1-4月中央法律法規立法熱點分布

(二)地方法規規章公布情況

2023年1-4月公布地方法規規章共726件,與2022年同期的733件相近。其中新制定法規規章318件,總占比43.8%,包括省級地方性法規26件,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152件,經濟特區法規8件,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7件,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2件,省級地方政府規章41件,設區的市地方政府規章82件;修改法規規章233件,總占比32.1%,包括省級地方性法規45件,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49件,經濟特區法規6件,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11件,省級地方政府規章50件,設區的市地方政府規章72件;廢止法規規章175件,總占比24.1%,包括省級地方性法規12件,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19件,經濟特區法規6件,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11件,省級地方政府規章65件,設區的市地方政府規章62件。

1.設區的市地方法規規章同比增長,省級地方法規規章同比下降

2023年1-4月公布地方法規規章共726件,其中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220件,設區的市地方政府規章216件,與2022年同期的157件、166件相比,分别增長40.1%、30.1%;省級地方政府規章156件,省級地方性法規83件,與2022年同期的198件、188件相比,分别下降21.2%、55.9%;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濟特區法規、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分别有29件、20件、2件。

2.新制定地方法規規章同比增長近兩成,修改、廢止數量同比下降

2023年1-4月新制定地方法規規章318件,與2022年同期的271件相比,同比增長17.3%。修改地方法規規章233件,與2022年同期的250件相比,同比下降6.8%。其中打包修改105件,與2022年同期的160件相比,下降34.4%;修訂93件,與2022年同期的66件相比,增長40.9%;修正35件,與2022年同期的24件相比,增長45.8%。廢止地方法規規章175件,與2022年同期的212件相比,下降17.5%。其中以決定形式廢止138件,與2022年同期的172件相比,下降19.8%;文中廢止37件,與2022年同期的40件相近。

3.廣東公布地方法規規章數量最多,吉林新晉立法數量Top3

2023年1-4月公布地方法規規章726件,共覆寫30個省級行政區,天津未公布地方法規規章。在地方立法數量Top10的省級行政區中,廣東省立法數量74件,由去年同期第二升至第一;新晉Top10的吉林省立法數量73件,排名第二;江蘇省66件,由去年同期的第六升至第三。其餘7個省級行政區的立法數量均在50件以下。2023年1-4月立法數量Top10的省級行政區中有6個與2022年同期一緻,新增吉林省、浙江省、陝西省、西藏自治區4個省級行政區。安徽省、山西省、甯夏回族自治區、湖北省2023年1-4月未進入To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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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2023年1-4月地方法規規章地域分布(Top10)

4.新制定2件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未公布浦東新區法規

2023年3月修改的立法法将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浦東新區法規、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納入規範。2023年1-4月,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促進種業發展若幹規定》《海南自由貿易港土地管理條例》2件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未公布浦東新區法規。

5.立法熱點集中在生态環保、經濟建設、人大制度建設等領域

2023年1-4月地方法規規章立法熱詞前五位依次是環境26次,垃圾26次,經濟21次,議事規則18次,企業16次,反映出立法熱點主要集中在生态環保、經濟建設、人大制度建設等領域。

生态環保方面,21個省級行政區公布55件與生态環保有關的地方法規規章,其中涉及生态環境保護的有41件,涉及污染防治的有14件。經濟建設方面,山東省等6個省級行政區制定8件營商環境相關法規,重慶市等15個省級行政區制定或修改28件與經濟建設有關的地方法規規章。人大制度建設方面,14個省級行政區制定或修改26件與完善議事規則、人事任免等有關的地方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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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 2023年1-4月地方法規規章立法熱點分布

二、法律法規的引用情況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2023修正)》總被引次數最多

根據“北大法寶”資料統計[5],2023年1-4月公布的858件法律法規,有151件被引用,總被引585次。《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2023修正)》總被引次數最多,達130次,其中110次為期刊文章引用。總被引次數Top10法律法規中,除立法法以外,其餘9件均為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相關制度規則,且主要集中在被法律法規引用。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相關制度規則在法律法規中被高頻引用,這與前文立法熱點中的“金融監管”一脈相承,反映出大陸正在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加強金融穩定法治建設[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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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 2023年1-4月公布的法律法規總被引次數統計(Top10)

三、法律法規的浏覽情況

(一)總浏覽量[7]超16萬次,部門規章浏覽量占近五成

2023年1-4月公布的858件法律法規中,有620件被浏覽,總浏覽量超16萬次。按效力位階次元分析,部門規章總浏覽量達7.8萬餘次,總占比47.3%。總浏覽量在1萬-5萬次之間的有法律、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分别占比24.4%、6.6%。省級地方性法規、省級地方政府規章、設區的市地方政府規章、行政法規、司法解釋、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經濟特區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總浏覽量均在1萬次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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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 2023年1-4月公布的法律法規效力位階浏覽量分布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2023修正)》總浏覽量最高

2023年1-4月總浏覽量Top10法律法規包含1件法律、1件行政法規、1件司法解釋、7件部門規章。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2023修正)》總浏覽量最高,達3.8萬餘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總浏覽量分别為9603次、6423次,分别位居第二、第三。其餘7件總浏覽量均在2000-5000次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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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 2023年1-4月公布的法律法規浏覽量統計(Top10)

結語

“北大法寶”結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召開頻率,持續推出月法律法規公布及應用情況資料分析報告,以期給法律工作者提供最新的月度立法盤點。感謝廣大使用者一直以來對“北大法寶”的信任與支援,我們将繼續緻力于産品的優化,為法學研究及實務工作者提供優質服務,歡迎大家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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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寶”法律法規研究組

2023年5月

注釋:

[1] 打包修改,是指就多部法律法規中涉及同類事項或者同一事由,需要集中予以修改的個别條款,一并提出進行合并修改的方式。參見羅小曼:《改革開放四十年立法形态演進》,載北大法寶·法學期刊庫(https://www.pkulaw.com/journal,【法寶引證碼】CLI.A.1250534),通路日期:2023年5月19日。

[2] 參見《新時代法律修改的特征、實踐和立法技術》,載北大法寶·法學期刊庫(https://www.pkulaw.com/journal,【法寶引證碼】CLI.A.1334701),通路日期:2023年5月19日。

[3] 本報告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4] 包含中國證監會規章13件,中國證監會其他規範性檔案44件,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等釋出的配套制度規則108件。

[5] 北大法寶·法律法規引用量統計在法律法規庫、司法案例庫、法學期刊三個資料庫中的引用情況,統計時間截至2023年5月19日。

[6]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載北大法寶·法律法規庫,https://www.pkulaw.com/law/,通路日期:2023年5月19日。

[7] 北大法寶·法律法規庫線上浏覽量(含“北大法寶”V5版和V6版)統計時間截至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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