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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R與發票清賬

大多數業務情況下,都是對供應商先收貨,後收到供應商寄來的發票(即不允許票到貨未到這種業務的發生),我們知道在供應商主資料的采購資料->控制資料->基于收貨的發票校驗選上此标志,意味着一定要收貨才能發票校驗,進行強制性的三單比對,系統可設定錯誤消息禁止”票到貨未到”的業務隻要将M8中的消息号 081/504設定的消息類别設定為”E”就禁止了”票到貨未到”業務,見下圖:

GR/IR與發票清賬

F.13自動清帳:

F.13可完成對收貨生成憑證的GR/IR貸方,與發票校驗生成憑證GR/IR科目借方自動清賬,為财務部門後續用F.19對GR/IR重組做準備。F.19将GR/IR未自動清賬的剩餘行項目轉到應付暫估和在途物資科目。

原則上,GR/IR在收貨和發票校驗時應該在數量和金額上完全比對的,但是差異通常也是難于避免的,進而産生所謂的量差和價差。價差可以直接通過發票校驗MIRO時進行差異的調整。量差(主要是指最終結算的發票數量小于收貨數量)可以通過MR11對剩餘的GR/IR科目進行清理掉,生産的會計憑證類型為KP,可以用MR11SHOW檢視生成的科目維護憑證。MR11具體使用過程如下:

運作事物碼MR11:

GR/IR與發票清賬
GR/IR與發票清賬

選中要處理的一筆業務,如圖,收貨量和發票數量存在差異,點選“過賬”,生成科目維護憑證(注意:提示生成的并不是會計憑證)及後續的會計憑證。

運作事物碼:MR11SHOW,檢視相關憑證:

GR/IR與發票清賬

點選“後續憑證”:

GR/IR與發票清賬
GR/IR與發票清賬

通過檢視會計憑證我們可以看到,MR11的作用是将這筆業務所形成的GR/IR科目的借貸方的差異轉到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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