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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愛聽,我偏要講——創業融資的14個教訓

轉自http://www.gameres.com/msg_259465.html

  最近跟朋友一起用餐,他突然跟我說:“你知道嗎,我們認識的那個XXX,他拿了一個投資合同,那個合同之不合理,就好像他完全沒有看内容就簽了。”然後他大概花了五分鐘跟我講了一部分不平等條款,還好他隻講了五分鐘,不然我的心情應該會更沉重。

  我想每個創業者融資的目的應該都是事業成功、夢想實作,最重要的就是可以掌握自己更多的時間去完成自己夢想與人生目标。但問題就在于,多數人根本就不懂投資,這還不打緊,最慘的是就算不了解不詢問也不會去判斷資訊的對錯及真實性,是以投資人跟你講什麼,你就聽什麼;或者操之過急,大牌機構不投,你就找野路子。

  以拿到錢為終極目标,是創業者可能犯的錯誤中最難以糾正的。“先拿到錢開工,就走上了正路,其他問題将來再說”,每個人都這麼想。同樣,不時也有人來咨詢“公司快要被投資人搞死了,怎麼辦”這樣的問題。

  以金融投資來比喻的話,對于99%的散戶來說,一輩子最佳的投資政策就是:不碰任何價格會波動的金融商品,努力的工作、儲蓄,然後帶家人去戶外走走,才是投資報酬率和收益期望值都最高的政策,但多數人就是講不聽、教不會、賠不怕、死不完,是以一般人一輩子最關鍵的轉折點就是:什麼時候認清自己就是個散戶?這段話聽起來令人難過,但這又是這麼的真實。

  創業者通常從事多年專業性工作,怎麼能期待自己隻花工作之餘的些許時間接觸了幾個投資機構,就能夠保證跳開将來必然後悔的坑?是以,我們應該做的是,試着去換位思考,自己也需要做一定程度的功課,不随便選擇投資,不輕易期待奇迹。

  下面這些錯誤大部分是觀察所得,少部分是親身經曆,血的教訓:

1、高估幫忙的價值

  大家都知道好的投資人應該是幫忙不添亂。有些投資者尤其是戰略投資者,最喜歡羅列他們擁有的資源和幫助。但往往到最後發現,資源是共用的,派過來幫忙的人是外行,其他訴求石沉大海,最後還得靠自己。

2、低估添亂的影響

  業内有一些老資曆公司,是公認的害蟲,盡管在被投資公司中占小股,但發号施令,天天騷擾,董事會上從不配合,讓你日日胸悶。就因為他最早找到你,就因為他不斷引誘你,就因為不拿白不拿,就因為錢快燒完,總之你拿了缺乏共識的投資人的錢。最終,聽他的可能把公司搞成四不像,不聽他的他又去外面放話,讓你陷入人間煉獄。

3、把投資人等同于身後的機構

  不靠譜的機構,人多半不靠譜;但靠譜的機構,不一定各個都靠譜。有的人雖然在産生過很多明星公司的機構,但完全水貨一個,好的案子跟他無關,坑爹的案子幹過不少。擦亮眼睛,去評判投資人的專業程度,而不要被所謂品牌蠱惑。

4、甯做鳳尾,不做雞頭

  這指的是孵化器的情形。很多團隊一窩蜂往明星孵化器鑽,也不肯加入一個新開設的孵化器。然而,孵化器的好壞差別在于它資源的大小,好的孵化器,能支援數十個團隊都得到支援,單薄的孵化器則隻能支援數個,甚至一個。即便你假如一個不知名的孵化器,但如果你表現得最好,起碼你可以得到再次融資的機會。至于隻提供辦公場地的孵化器,我隻想說:我很幸福。

5、過早稀釋股權

  因為不熟悉融資的遊戲規則,因為你聽信了“重要的是賺錢了以後分錢” ,你在第一輪或者第二輪融資中就稀釋了40%、60%甚至80%的股權。被别人控制公司導緻失敗、分裂或難以發展倒不算痛心,萬一發展得很好,結果前面稀釋的越多,後面融資的選擇就越少,當你被稀釋到隻剩10%、5%,這還算是你的公司嗎?

6、用錯誤的結構融資

  為了趕快把錢拿進來,跟投資人簽誇張的分成方式、管理機制、對賭條款、完全不平等的清算條款等非常另類的合同,或是用非國際慣例的結構設計特别股。這裡面的道理很簡單,沒想過共赢做大的投資人也沒能力讓公司發展壯大。亂七八糟的資本結構和合同,隻會吓跑後面想投資的機構。

7、早期融資輕視投資人

  很多人融了天使資金以後,悶頭封閉,再也不和投資機構接觸。如果你選擇了一家優秀的投資機構,這是大大的浪費。投資機構積累了大量成敗案例和商業判斷以及其他企業的友好關系,如果不去交流和利用,和拿土壕的錢有何差別?

8、後期融資高估投資人

  公司發展起來之後,很多人在選擇下輪投資的時候,總傾向于大牌、知名的機構,但越大牌的機構,手中積累的優秀公司越多,他絕不會為你的生死去賭上身家。發展方向是否一緻,反而是唯一的判斷标準。

9、選擇不靠譜的戰略投資

  但凡投資部門沒有獨立于業務部門的戰略投資方,都是耍流氓。有一些大公司(不點名)投資了一堆團隊,不要說成功,連産品影子都沒看到。為何?因為負責投資部門的高管是無實權的存在,或者兼任着其他業務部門。投資的成敗要麼無足輕重要麼隻是他彙報業績時候的錦上添花。你們的死活,與他們無幹。

10、選擇關注自己多于創業者的投資人

  總在說自己多牛逼、公司多牛逼,卻不細細詢問創業者情況的投資人,是典型的投機者,一旦談成投資,他多半人間蒸發,忙着另外一些讓他“更牛逼”的事情。于是,你不過是他投機過程中的問路石或者墊腳石。

11、選擇一頭熱的投資人

  當然投資人必須對你的團隊、産品,或商業模式有一定的熱情,但投資畢竟是很理性的工作,如果他過分熱情,卻沒有想清楚自己為什麼要投資你的公司,那也是非常危險的結合。 新創公司往往必須醞釀多年才能到達被收購或上市的彼岸,在這漫漫長路上,創業團隊的财務狀況常常是忽高忽低。 現在一頭熱的投資人,未來随時可能會受不了這雲霄飛車,轉而成為難搞的恐怖股東。

12、選擇内部權力結構不穩定的投資人

  有一種投資人,投資的時候都很好,剛開始成為股東時也合作非常愉快。但突然間股東的公司内部出現鬥争、權力大幅轉移,導緻股東代表換成了當初反對這樣投資的一方,接着便開始處處找團隊麻煩。碰到這樣情況新創公司當然是啞巴吃黃蓮,不過如果一開始對方的權力結構就不太穩定,那麼拿他的錢之前恐怕還是要三思。如何評價一個公司亂不亂,看高管是不是走馬燈就知道了,我也不多說了!

13、選擇沒有投資過同樣業務的投資人

  這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但當小白鼠的人總是風險比較大。我的經驗是,第一次投資某業務的股東,投資後在董事會上大概要12-18個月才能真的上軌道,到了第二次投資以後,情況就會好很多。是以有選擇的話,還是盡量傾向于已經投過相關業務公司的人。

14、選擇基金将要到期的投資人

  最後,這指的是中後期融資所發生的情況。基金通常有7-10年的壽命,是以到了後期,負責管理基金的投資人(所謂GP)會受到他們的股東(所謂LP)越來越大的壓力,要趕快出脫持股、獲利了結。是以假設他投資你時基金還有4、5年壽命,那你可以想像2、3年後,他會開始感受到壓力,是以推動你往退出方向走的力度會不斷的增加,這時可能會讓公司陷入困難的抉擇。

結語

  選擇投資方并不是賭博,它是需要認真決策的事情。創業者總是需要從錯誤中學習,但有些錯誤會造成長期、不可逆的苦果,仍須提前注意、警惕。說了這麼多,我相信還是會有源源不絕的受害者。即便沒有看到本文也沒有關系,因為總是有些人要自己跌一次跤才知道痛,跌了很多次跤才知道夢會醒。雖然講的很殘酷,但真相總是那麼讓人難以接受。希望我的建言,能夠讓一些人的僥幸心态早點清醒,也希望這個世界上真的有心想要幫助創業者的人,能夠再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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