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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孫準浩涉案三大疑問:受賄罪或涉嫌打假球,一國腳曾獲刑6年

周二,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确認山東泰山球員孫準浩因為涉嫌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罪而被刑事拘留。那麼,孫準浩為什麼會涉嫌犯罪呢?他又是否會獲刑呢?

解讀孫準浩涉案三大疑問:受賄罪或涉嫌打假球,一國腳曾獲刑6年

“拿了不該拿的錢”

繼周一之後,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周二再度回答了有關孫準浩的問題。與一天前不同,這一次他給出了肯定的回答,“近日有一名南韓公民因涉嫌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罪,被遼甯省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著名記者姬宇陽指出,“本次足壇掃黑風暴大多數落網的現役球員,可能都是涉嫌此項罪名。上次中國足球反賭掃黑被宣判的球員,最終也都是以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罪被定罪。 ​”

《足球報》記者陳永也表示,“這個就比較嚴重了,拿了不該拿的錢,也應該做了不該做的事。其實想想是正常的,如果隻是送錢,作為弱勢一方也沒必要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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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會涉嫌受賄罪?

那麼,孫準浩為什麼會涉嫌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罪呢?著名記者李璇分析,“行賄的話,可能是簽字費問題,受賄的話,那就真可能涉嫌打假球了。”

媒體人李平康分析,“孫準浩因為語言和文化背景的原因,和金敬道可以說是關系緊密,是以他被帶走是受到金敬道牽連的可能性更大,特别是考慮到他是在機場出境時被扣,說明早已被提前邊控,而他自己可能也有所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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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準浩是否會被判刑?

第二個問題則是孫準浩是否會被判刑,按照《刑法》第163條,犯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罪的從業人員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著名記者趙宇指出,“參照2009年那次的足壇掃賭反黑風暴,很多人最後都是以‘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罪’判刑的,其中就包括涉及假球、黑哨的人。”

在上一次掃黑風暴裡,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四位前國腳都因為被指控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罪而獲刑,其中申思獲刑六年,其他三人獲刑5年6月,而且四人都被罰款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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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人為何否認?

在孫準浩被捕之後,孫準浩代理律師回應,“雖然不知道他何時會被釋放,但他被釋放的時候,就意味着他沒有任何罪行。”

然而,李平康否認了這樣的看法,“至于南韓方面的說法,目前都出自球員經紀團隊或家人,給郝偉送禮這個理由聽上去肯定還是比被金敬道牽連要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