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宋朝(960-1279)是大陸曆史上一個重要朝代。
宋朝經濟繁榮,文化燦爛,創造了輝煌燦爛的文明。
宋朝是中華文明快速發展的時期,在中華文明發展史上占據重要地位。
受到儒家教義的影響,重男輕女是宋朝一個明顯的現象,是一個典型的男權社會。
婦女社會地位低下,丈夫對妻子不滿意可以休妻,是以離婚在宋朝屢見不鮮。
這一現象在整個宋代一直延續。
不少明智之士對此深惡痛絕,他們作詞,寫文章陳述利弊,希望能夠改變這一不公平的社會現象。
宋朝女人在專制制度和儒家教義的壓迫下的遭遇令人同情,頻繁的離婚是宋朝輝煌文明的陰暗面,充分反映了宋朝社會的陰暗面和不正的社會風氣。
一、保守的儒家教義造成了頻繁的離婚
儒家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來一直是封建社會的正統思想,三綱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男尊女卑,三從四德深刻影響着中國人的心理。
曆朝曆代都延續使用了儒家思想,使儒家教義居于統治地位。
隋唐興科舉,重教化,儒家教義是科舉的必命題。
讀書人想要居于上流社會,研習儒家經典,參加科舉是不二法門。
宋朝建立後,儒學依然居于統治地位,“重文輕武”被統治者定為國策,這導緻了宋朝社會的高度繁榮,經濟發達,國家富足。
受儒家教義的影響,宋朝依然是男權社會,社會總體來看比較保守。
婦女居于從屬地位,社會地位低下,男人對妻子不滿,滿足一定條件可以随意休妻。
但宋朝存在一定的離婚自由,宋朝允許妻子提出離婚,賦予了妻子主動提出離婚的合法權利。
社會是在不斷地發展,但局部存在倒退.
唐人比較自由奔放,而宋人則比較内斂。
宋朝社會依然存在對女性的歧視和壓迫,這是男權社會的必然,再加上男女雙方都存在對自由的向往,離婚現象就變得屢見不鮮。
儒家教義對社會的穩定,社會秩序的規範發揮一定的作用,但是卻禁锢了人們的思想,是社會變得保守。
在儒家思想的影響下,男女不平等,受到男權社會壓迫的婦女,生活境遇遠不如男性。
這造成了宋朝社會離婚屢見不鮮。
二、為什麼經濟發達的宋朝,離婚社會風氣不正
自秦漢以來,大陸确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曆朝曆代在此基礎上繼續強化。
發展到宋朝,統治者吸取唐末五代藩鎮割據的曆史教訓,采取了重文抑武的政策,通過分割相權,繼續加強皇權。并且宋朝不反對土地兼并,鼓勵土地自由買賣,這一政策極大的刺激了商品經濟的繁榮。
從清明上河圖就可以看出都城開封的繁華景象,宋朝經濟在世界上也是首屈一指的,GDP達到高峰時占據世界經濟的60%,經濟不可謂不繁榮,國力不可謂不強大,這也是中華民族永遠的驕傲。
那麼如此繁榮的宋朝,社會風氣為什麼不正呢,離婚現象為什麼屢見不鮮?
大家都知道,儒家思想一直是中國二千多年封建社會的正統思想,自西漢時确立,其後被曆朝曆代所繼承。其所宣揚的仁義禮智信對促進社會的發展起到一定的進步作用,有效的規範和穩定了社會秩序,有利于中華文明的發展延續。
。
但儒家思想同樣規定了三從四德,三綱五常,長幼尊卑有序,男尊女卑,反應了男權社會的特征,在男權社會下,婦女是從屬,社會地位低下,男人在具備一定條件下可以休妻,可以和妻子離婚,這是男權社會的現實。
自秦漢以來,這一現實被不斷的強化。儒學發展到宋朝,出現了程朱理學,這是對儒學的進一步發展,程頤說過:“餓死是小,失節是大。
“進一步禁锢了人們的思想,是宋朝社會越發的保守。其後朱熹又提出存天理滅人欲,使人們服從于封建統治,各種自由被限制,這些都導緻了宋朝社會的保守,社會風氣不正。
宋朝關于離婚制度的制定完全承襲唐律的規定,以傳統的“七出”,“三不去”,“義絕”為條件,與其它朝代沒有差別,隻是關于無子的條件作了進一步規定。
“ 七出”是法律賦予的休妻的特權,丈夫在具備條件後就可以休妻,妻子必須服從,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義絕”是法律規定對夫妻雙方強制離婚的條件,具有強制性,這說明在婚姻方面,婦女完全居于從屬地位,必須服從丈夫的權威。
關于“三不去”若妻有惡疾或與人通奸,展現了宋律維護宗祀的真正用意,展現了統治階級的意志。
宋朝的婚嫁制度明顯的帶有歧視婦女的規定,是男權社會的生動顯示。
在宋朝制度下,女性沒有話語權,隻能淪為男人的附庸。
男人可以随意的休妻,女人權利得不到保障。
在這一制度下,離婚變得屢見不鮮,造成了宋代社會風氣的不正。
宋律展現了統治階級的意志,也是男權社會的集中展現。
男人可以擁有三妻四妾,可以休妻,女性明顯被動,充分反應了封建社會男女不平等的現實。
自由是一個永遠的話題。
不但現代人崇尚自由,古代人也崇尚。
在宋代,商品經濟高度發達,人們的思想活躍。
盡管有儒家思想,程朱理學的壓制,人們仍然追求愛情,追求幸福。
在儒家教義影響下,宋朝是一個保守社會,但無數男女,依然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而奮鬥着。
女性是宋代男權社會的附屬。
宋代女性對這一現象感到無奈。
她們依然在為自己的幸福而執着追尋。
男性的社會地位優越,對自己的妻子要求很高。
如果自己妻子讓自己不滿意,他們可以休妻,甚至可以把自己妻子送進官府。
男性對自己的婚姻比較随意。
這讓宋代社會離婚屢見不鮮。
加重了社會風氣的不正。
著名女詞人李清照在48歲時嫁給官吏張汝舟。
本來想開始一段幸福婚姻,确是不幸的開始。
李清照慢慢發現,原來張汝舟之是以對自己好,不是因為自己,而是他看中了李清照留下來的古玩書畫。
張汝舟越發的貪婪,很想得到這些東西。
當張汝舟發現李清照的古玩書畫所剩無幾時,自己的目的達不到了。
他失望至極,認為這都是李清照造成的。
開始對李清照越發的粗魯,不好,甚至對李清照家暴。
李清照忍無可忍,自己畢竟有一定的社會聲望,她奮起反抗。
李清照發現張汝舟是個不折不扣的貪官
他A錢受賄,賣官鬻爵,走私。
李清照本來想去官府狀告他,離婚,隻有這樣她才能脫離苦海。
但是宋朝法律規定,隻有丈夫有重大失誤才能離婚。
如果妻子告丈夫無論什麼原因得做三年牢。
她的内心很是無奈,失望。
李清照作為當時社會名人況且是這種情況,更何況是其她普通婦女。
在電視劇《夢華錄》中,趙盼兒辛辛苦苦經營茶樓,目的就是為了供歐陽旭參加科舉考試。
趙盼兒辛辛苦苦置辦田産,就是為了能給歐陽旭上戶籍,否則他連參加科舉的資格都沒有
。
歐陽旭也不負衆望,考中了探花。
趙盼兒非常高興,感覺自己的努力沒有白費。
趙盼兒很想見歐陽旭,但歐陽旭卻告訴她自己和高貴妃的侄女已有婚約,順手就将趙盼兒抛棄。
這才有了之後的恩恩怨怨。
《夢華錄》中,孫三娘被丈夫傅新貴抛棄,強行離婚。
無論三娘如何反對,都行不通。
三娘想上告官府,官府卻支援傅新貴。
他們唯一的孩子也被丈夫強行過繼給隔了好幾房的族兄。
孫三娘悲痛欲絕,跳河輕生,結果被趙盼兒所救。
宋朝社會女性社會地位低下,女性收到到不公正的待遇
如果告丈夫還得被官府判罪,令人無可奈何。
在宋朝社會,女性社會地位之低下可見一般。
可見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也是導緻社會離婚屢見不鮮的重要原因,離婚次數多也加重了社會風氣的不正。
三、宋朝離婚屢見不鮮的影響
宋朝作為國家富足,經濟發達的朝代在中國曆史上占據着重要地位。
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使宋朝享譽世界。
但宋朝離婚現象屢見不鮮加重了社會風氣的不正。
離婚是痛苦的深淵。
給家庭成員帶來很大的痛苦。
妻離子散,給孩子的成長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家庭走向分裂,使美滿的家庭走向崩潰。
男女再婚,頻繁出現感情糾葛,也會是社會變得不穩定。
威脅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
讓社會風氣變得不正,加劇了王朝的統治危機。
結語
宋朝在曆時300多年的時間裡,創造了輝煌燦爛的文明。
其經濟在世界上也是首屈一指。
經濟發達的宋朝社會繁榮穩定,在社會上到處可見商販,瓦子,晚上還有夜市。
離婚在宋朝屢見不鮮是值得關注的一個現象。
傳統的儒家思想在思想文化領域的統治禁锢了人們的思想,也使社會變得保守。
宋朝政府加強皇權的措施,使人民臣服于皇帝的統治下。
人們追求幸福,歌頌自由,思想比較活躍。
儒家的三綱五常,三從四德,男權社會的弊端,都加重了離婚的屢見不鮮和社會風氣的不正。
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和自由,隻有夫妻間互相體諒,互相關愛,人人平等,家庭才會美滿幸福,社會才會更加和諧美好。
參考文獻
1、宋史-宋太祖本紀
2、宋史-程頤傳
3、宋史-朱熹傳
4、司馬光《資治通鑒》
5、孟元老《東京夢華錄>
6、蘇轼《赤壁賦》
7.蘇轍《論雇河夫不便劄子》
8、朱彧《萍洲可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