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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政府智慧政務一網通辦建設方案 (上)

作者:FRI55O3336776

數字政府智慧政務一網通辦建設方案

數字政府智慧政務一網通辦建設方案 (上)

一 項目概況

1.1建設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推進“一網通辦”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提升市民和企業獲得感、滿意度,切實推進部門間資訊共享,提升大同市政務服務網上辦事與促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能力和水準,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1.2建設依據

1.2.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23号】

推進網上辦事服務公開

借鑒推廣“不見面審批”等典型經驗和做法,不斷創新服務方式,優化營商環境,為市場主體添活力,為人民群衆增便利。及時公開“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有關政策的落實情況及階段性成果。公開網上辦事大廳服務事項清單,推動更多事項在網上辦理,實作辦事材料目錄化、标準化,讓群衆辦事更明白、更便捷。加快各地區各部門政府網站和中國政府網等資訊系統互聯互通,推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全國漫遊”。建立完善網民留言、咨詢的受理、轉辦和回報機制,及時處理答複,為群衆提供更好服務。

提升實體政務大廳服務能力

以省(區、市)為機關公布地方各級政府“一次辦”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推廣“一窗受理、并行辦理”模式,實行統一受理、一表填報、背景分辦。加強實體政務大廳軟硬體設施配備,優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員、設施、經費保障,結合群衆辦事需求靈活設立綜合視窗,避免不同服務視窗“冷熱不均”現象。建立完善激勵限制制度,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嚴肅紀律作風,規範服務行為,切實提高服務效率和品質。

優化審批辦事服務

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時公開企業開辦時間、建築施工許可審批時間再減少一半的相關舉措、工作進展、改革成效等情況。清理并公開群衆和企業辦事需要提供的各類證照、證明材料,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辦事指南,辦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辦事條件發生變化的事項,應在完成審批程式後1個工作日内公開變更後的相關資訊和具體實施時間。實行網上辦事大廳與實體政務大廳辦事服務資訊同源管理,建設和使用統一的咨詢問答知識庫、政務服務資源庫,確定線上線下辦事服務資訊内容準确一緻,友善群衆和企業辦事。

強化政府網站建設管理

加強政府網站内容建設,豐富資訊資源,強化資訊搜尋、辦事服務等功能。嚴格政府網站開辦整合流程,規範政府網站名稱和域名管理。大力推進政府網站建設集約化,建立健全站點建設、内容釋出、組織保障等體制機制。推進政府網站部署網際網路協定第六版(IPv6),省級政府、國務院部門要在年内完成門戶網站相關改造工作,建立的政府網站要全面支援網際網路協定第六版。組織開展公共資訊資源開放試點工作,依托政府網站集中統一開放政府資料,探索制定相關标準規範,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完善政府網站安全保障機制,做好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網站使用者資訊保護制度,確定使用者資訊安全。

用好“兩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發揮政務微網誌、微信、移動用戶端靈活便捷的優勢,做好資訊釋出、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進一步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服務水準。按照“誰開設、誰管理”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内容審查把關,不得釋出與政府職能沒有直接關聯的資訊,資訊釋出失當、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及時整改。加強“兩微一端”日常監管和維護,對維護能力差、關注使用者少的可關停整合。

整合各類政務熱線電話

針對群衆反映的政務熱線号碼過多、接通率低、缺乏統一管理等問題,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進行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類政務熱線電話,年底前将清理整合情況報上一級政府辦公廳(室)備案。除緊急類熱線和因專業性強、內建度高、咨詢服務量大确需保留的熱線外,其他的原則上要整合到統一的熱線平台,實行集中管理、統一受理、按責轉辦、限時辦結,努力做到“一号對外”、“一站式服務”。加強政務熱線日常值守和督辦考核,提高熱線服務水準。

規範有序開展政府公報工作

要求在辦好政府公報紙質版的基礎上,加快政府公報電子化程序,推進政府公報資料庫建設,有序開放政府公報資料。完善國務院部門為國務院公報提供檔案工作機制。推行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檔案由本級政府公報統一釋出制度。

貫徹落實政府資訊公開

要求全面梳理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未公開的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記、辦理、答複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擷取政府資訊的權利。結合條例實施10周年和新修訂的條例出台,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營造社會公衆充分知情、有序參與、全面監督的良好氛圍。

1.2.2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進一步深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國辦發〔2018〕45号】

到2018年底,“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初見成效,先進地區成功經驗在全國範圍内得到有效推廣。在“一網通辦”方面,省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80%,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50%;在“隻進一扇門”方面,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進駐綜合性實體政務大廳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實作“一窗”分類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業和群衆到政府辦事提供的材料減少30%以上,省市縣各級30個高頻事項實作“最多跑一次”。

到2019年底,重點領域和高頻事項基本實作“一網、一門、一次”。在“一網通辦”方面,省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90%,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70%;在“隻進一扇門”方面,除對場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項外,政務服務事項進駐綜合性實體政務大廳基本實作“應進必進”,7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實作“一窗”分類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業和群衆到政府辦事提供的材料減少60%以上,省市縣各級100個高頻事項實作“最多跑一次”。

整合建構全國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台

加強頂層設計,加快建構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為樞紐、以各地區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平台為基礎的全流程一體化線上服務平台。加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平台一體化、規範化建設。整合各級政府部門分散的政務服務資源和網上服務入口,加快推動各級政府部門業務資訊系統接入本級或上級政務服務平台。依托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為全國各地區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撐,實作全國網上政務服務統一實名身份認證,讓企業和群衆網上辦事“一次認證、全國漫遊”。發揮好中國政府網總門戶作用。

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

根據推進審批服務标準化有關要求,推動各地區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平台标準化建設和互聯互通,實作政務服務同一事項、同一标準、同一編碼。拓展網上辦事廣度和深度,延長網上辦事鍊條,實作從網上咨詢、網上申報到網上預審、網上辦理、網上回報“應上盡上、全程線上”。

拓展政務服務移動應用

推動政務服務向“兩微一端”等延伸拓展,為群衆提供多樣性、多管道、便利化服務。結合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加強和規範政務服務移動應用建設管理,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提供移動端服務。調動社會資源力量,鼓勵開展第三友善民服務應用。加強政務新媒體監管,提升服務水準。

推動實體大廳“多門”變“一門”

優化提升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功能,完善省、市、縣、鄉鎮綜合性政務大廳集中服務模式,推動将垂直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納入綜合性政務大廳集中辦理,加快實作“前台綜合受理、背景分類審批、綜合視窗出件”,實作企業和群衆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隻進一扇門”。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則上不再保留各地政府部門單獨設立的服務大廳。

推動線上線下內建融合

依托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實時彙入網上申報、排隊預約、現場排隊叫号、服務評價、事項受理、審批(審查)結果和審批證照等資訊,實作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無縫銜接、全過程留痕,為企業和群衆辦事線下“隻進一扇門”提供有力支撐。

推進“最多跑一次”向基層延伸

按照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的要求,加強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莊(社群)服務站點建設,推動基于網際網路、自助終端、移動終端的政務服務入口全面向基層延伸,打造基層“一站式”綜合便民服務平台,進一步提高基層響應群衆訴求和為民服務的能力,推動實作“最多跑一次”省市縣鄉村全覆寫。

建立完善全國資料共享交換體系

建構全國統一、多級互聯的資料共享交換平台體系,強化平台功能、完善管理規範,使其具備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資料排程能力。按照“統一受理、平台授權”的原則,建立資料共享授權機制。對于無條件共享且服務接口不需要管控參數的資料,由平台直接提供;對于有條件共享,或者無條件共享但服務接口需要管控參數的資料,由平台推送給部門受理。建立限期回報機制,對于資料需求申請,平台管理部門應于3個工作日内完成申請規範性審查,并通過平台回複受理意見,不予受理的應回複原因;由平台直接提供的資料,應于受理後3個工作日内提供;由部門受理的資料,資料提供部門應在受理後10個工作日内完成審批。

加快完善政務資料資源體系

遵循“一數一源、多源校核、動态更新”原則,各級政府要建構并完善政務資料資源體系,持續完善資料資源目錄,動态更新政務資料資源,不斷提升資料品質,擴大共享覆寫面,提高服務可用性。完善資料共享責任清單機制,進一步明确各部門共享責任,在落實國務院部門第一批資料共享責任清單的基礎上,制定釋出第二批資料共享責任清單,新增拓展1000項資料共享服務,加強資料共享服務運作監測,全面清理并制止僅向特定企業、社會組織開放公共資料的行為。

做好政務資訊系統改造對接

按照誰建設系統、誰負責對接的原則,各級政務部門要加快改造自有的跨層級垂直業務資訊系統,并與各級政務服務平台對接,實作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資料互聯互通,避免資料和業務“兩張皮”,減少在不同系統中重複錄入,提高基層視窗工作效率。各級政務資訊化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和運維經費審批部門要聯合建立政務資訊系統清單制度,加強清單式管理,對于未按要求進行改造對接的,不審批新項目,不撥付運維經費。原則上不再準許單個部門建設孤立資訊系統。

推進事中事後監管資訊“一網通享”

積極推進跨部門“雙随機、一公開”監管資訊共享,依托“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提供登記備案、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監督檢查、品質抽檢等信用資訊查詢和共享服務。推進事中事後監管資訊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整合市場監管相關資料資源,加強對市場環境的大資料監測分析和預測預警,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

加強資料共享安全保障

依法加強隐私等資訊保護。研究政務資訊資源分類分級制度,制定資料安全管理辦法,明确資料采集、傳輸、存儲、使用、共享、開放等環節安全保障的措施、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提高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國家資料共享交換平台和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的安全防護能力。推進政務資訊資源共享風險評估和安全審查,強化應急預案管理,切實做好資料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

建立健全“一網通辦”的标準規範

研究制定人口、法人、電子證照等基礎資料共享的國家标準。加快完成電子證照庫、人口綜合庫、法人綜合庫、公共信用庫等規範編制工作,加快電子證照應用推廣和跨部門、跨區域互認共享。建立健全政務資訊資源資料采集、資料品質、目錄分類管理、共享交換接口、共享交換服務、平台運作管理等方面的标準。

加快完善相關法規制度

各部門要抓緊梳理“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急需的以及與開展“一網通辦”不相适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快推動立改廢。推動制定完善資訊保護的法律制度,切實保護政務資訊資源使用過程中的個人隐私和商業秘密。研究制訂政務服務事項電子檔案歸檔規範,推動開展相關試點,逐漸消除電子化歸檔的法規制度障礙。

建立監督舉報投訴機制

依托中國政府網及各地政府網站、各級政務服務平台、政務服務熱線等,暢通互動管道,友善群衆咨詢辦事和投訴舉報,接受群衆監督。建立政務服務舉報投訴平台,統一受理企業和群衆對未實作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辦事不便利等突出問題的舉報投訴,并及時開展核查處理。

1.2.3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

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

在梳理公布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基礎上,以企業和群衆辦好“一件事”為标準,進一步提升審批服務效能。合法合規的事項“馬上辦”,減少企業和群衆現場辦理等候時間。積極推行“網上辦”,凡與企業生産經營、群衆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審批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全程線上”,切實提高網上辦理比例。除法律法規有特别規定外,有條件的市縣和開發區80%以上審批服務事項實作網上能辦。

已在實體大廳辦理的事項,不得要求企業和群衆補填網上流程。面向個人的事項“就近辦”,完善基層綜合便民服務平台功能,将審批服務延伸到鄉鎮(街道)、城鄉社群等,實作就近能辦、多點可辦、少跑快辦。推動一般事項“不見面”、複雜事項“一次辦”,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申報材料齊全的原則上一次辦結;需要現場踏勘、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的,實行馬上響應、聯合辦理和限時辦結。以省為機關公布各層級政府“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具體形式可結合各自實際确定,成熟一批、公布一批,2018年10月底前實作全覆寫。

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标準化

聚焦不動産登記、市場準入、企業投資、建設工程、民生事務等辦理量大、企業和群衆關注的重點領域重點事項,按照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的要求,逐項編制标準化工作規程和辦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請。按照國家推進審批服務标準化的有關要求,科學細化量化審批服務标準,壓減自由裁量權,完善适用規則,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别受理、同标準辦理。

建構和完善形式直覺、易看易懂的審批服務事項辦理流程圖(表),實作網上可查、電話可詢,為企業和群衆辦事提供清晰指引。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制定審批服務運作評價标準,建立相應考核評價機制。消除審批服務中的模糊條款,屬于兜底性質的“其他材料”、“有關材料”等,應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會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上一個審批服務環節已收取的申報材料,不再要求重複送出。

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

全面清理煩擾企業和群衆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等各類無謂證明,大力減少蓋章、稽核、備案、确認、告知等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一律取消,開具機關無法調查核實的證明一律取消。清理過程中需要修改法律法規的,及時提出修改建議,按照法定程式提請修改。大力推進中央和地方之間、職能部門之間政務資訊共享,從源頭上避免“奇葩”證明等現象。确需保留的證明事項,要廣泛征求意見,充分說明理由并對外公布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索要機關、開具機關、辦理指南等,嚴格實行清單式管理。對保留的證明,要加強互認共享,減少不必要的重複舉證。

推行審批服務集中辦理

優化提升各級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功能,進一步推動審批服務事項進駐大廳統一辦理。将部門分設的辦事視窗整合為綜合視窗,完善“前台綜合受理、背景分類審批、綜合視窗出件”工作模式,實行一窗受理、內建服務,實作“一窗通辦”。根據企業和群衆辦件頻率、辦事習慣,不斷優化調整視窗設定。對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建立健全部門聯辦機制,探索推行全程幫辦制。通過預約、輪休等辦法,為企業和群衆辦事提供錯時、延時服務和節假日受理、辦理通道,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實行“5+X”工作日模式。

對重點區域重點項目可有針對性地提供個性化定制化服務。健全市縣審批服務部門與同級監管部門及上下級部門間的工作協調配合機制。完善政務服務效能監督,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過程和結果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深化和擴大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整合優化審批服務機構和職責,有條件的市縣和開發區可設立營商環境建設局,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依法設立的營商環境建設局辦理的行政許可等事項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門不得要求企業和群衆再加蓋本部門印章,杜絕重涵蓋章。

創新便民利企審批服務方式

加快推進居民身份證、駕駛證、出入境證件、醫保社保、住房公積金等便民服務事項互聯互通、線上可查、異地可辦。推廣容缺後補、綠色通道、首席服務官和數字化審圖、告知承諾、郵政或快遞送達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預約辦理、同城通辦、異地代辦、跨層聯辦、智能導辦、一對一專辦等多種服務方式,多管道多途徑提高辦理效率和服務水準,切實解決企業和群衆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時長、來回跑等問題。對量大面廣的個人事項可利用銀行、郵政等網點實作服務端口前移。針對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農村地區實際,積極開展代繳代辦代理等便民服務,在村莊普遍建立網上服務站點,加快完善鄉村便民服務體系。

深化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改革

進一步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無法定依據的一律取消。對已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和證明材料,各地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前置條件。對保留的審批中介服務事項要明确辦理時限、工作流程、申報條件、收費标準并對外公開。加快推進中介服務機構與主管部門脫鈎,切斷利益關聯。放寬中介服務市場準入,鼓勵支援各類資本進入中介服務行業和領域,破除中介服務壟斷。對導緻壟斷的行業政策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審查清理,除法律法規有特别規定外,各部門設定的區域性、行業性和部門間中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一律取消。

嚴禁限額管理中介服務機構數量,營造服務高效、公平競争、監督有力的中介服務市場。企業自主選擇中介服務機構,政府部門不得強制指定或變相指定。依托政務服務網開發建設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務機構“零門檻、零限制”入駐,實作網上展示、網上競價、網上中标、網上評價。政府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通過競争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一律由部門支付并納入部門預算。強化中介服務監管,全面開展中介服務信用評價,建立健全中介服務機構退出機制。

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按照權責對等、權責一緻和“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理清審批和監管權責邊界,強化落實監管責任,健全工作會商、聯合核驗、業務協同和資訊互通的審管銜接機制。以“雙随機、一公開”為原則,積極推進綜合監管和檢查處罰資訊公開。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諾、資訊公示為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市場主體信用資訊歸集、共享和應用,推動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台向各級政府監管部門開放資料,并與政府審批服務、監管處罰等工作有效銜接。探索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簡約性。關聯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實作“事前管标準、事中管檢查、事後管處罰、信用管終身”。

梳理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檢查等執法類職權事項,規範程式、行為和自由裁量權,推進嚴格公正規範文明執法。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整合各類執法機構、職責和隊伍,大幅減少市縣政府執法隊伍種類,進一步推動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整合優化基層治理網格,實作“多網合一、一員多能”,提升基層監管執法能力。

1.2.4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國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檢查情況的通報【國辦函〔2017〕115号】

進一步完善平台功能

從友善企業群衆辦事角度出發,着力提升平台的實用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依托政府門戶網站建構權威、便捷的一體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已經單獨建設的平台要盡快實作與政府門戶網站的整合,統一辦事入口。加快推進資訊共享,實作單點登入、一網通辦。科學合理設定服務分類,避免出現“有欄目無内容、空架子不實用”等問題。完善平台搜尋、咨詢等功能,確定公衆能夠“找得到、問得清”。

準确細緻公開辦事服務資訊

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辦事指南,詳細列明依據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标準、注意事項、聯系方式等;明确送出材料的名稱、依據、格式、份數、簽名簽章等要求,并提供規範表格、填寫說明和示範文本。除辦事指南明确的條件外,不得自行增加辦事要求,不得存在模糊不清的表述。辦事條件發生變化時,要動态更新相關資訊。

開展全面自查整改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辦公廳(室)要對本地區、本部門的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進行梳理,通過全國政府網站資訊報送系統填報相關資訊。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已實作省、市、縣三級以上行政層級全面覆寫的省(區、市),全省隻需填報一個統一平台。要對照檢查名額(見附件)組織開展對本地區、本部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的全面自查整改。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資訊填報和檢查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況報送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資訊與政務公開辦公室。國務院辦公廳将對各地區、各部門的檢查整改情況開展抽查核查,并向社會公開核查結果。

1.2.5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标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42号】

梳理政務公開事項

要組織試點機關對試點範圍涉及的公開事項,依據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并按條目方式逐項細化分類,確定公開事項分類科學、名稱規範、指向明确。

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标準

在全面梳理細化基礎上,逐項确定每個具體事項的公開标準,至少應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依據以及應公開的内容、主體、時限、方式等要素,彙總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标準目錄,并實行動态調整。

規範政務公開工作流程

在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标準的同時,按照轉變政府職能和推進“五公開”的要求,全面梳理和優化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機制,推動釋出、解讀、回應有序銜接,實作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過程公開。

完善政務公開方式

按照政府網站建設管理的有關要求,加快推進政務公開平台标準化規範化,加強政府網站内容建設和管理,發揮政府網站資訊公開第一平台作用。根據基層實際情況,綜合利用政務新媒體、廣播、電視、報紙、公示欄等平台和辦事大廳、便民服務視窗等場所,多管道釋出政務資訊,友善公衆查詢或擷取。

1.2.6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号】

規範網上服務事項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能全面梳理行政機關、公共企事業機關直接面向社會公衆提供的具體辦事服務事項,編制政務服務事項目錄,2017年底前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公開釋出,并實時更新、動态管理。實行政務服務事項編碼管理,規範事項名稱、條件、材料、流程、時限等,逐漸做到“同一事項、同一标準、同一編碼”,為實作資訊共享和業務協同,提供無差異、均等化政務服務奠定基礎。

優化網上服務流程

優化簡化服務事項網上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流程,縮短辦理時限,降低企業和群衆辦事成本。凡是能通過網絡共享複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業和群衆重複送出;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資訊,不得要求其他機關重複提供;凡是能實作網上辦理的事項,不得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标準化、電子化,開展線上填報、線上送出和線上審查。建立網上預審機制,及時推送預審結果,對需要補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積極推動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在政務服務中的應用,開展網上驗證核對,避免重複送出材料和循環證明。

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實行一口受理、網上運轉、并行辦理、限時辦結。建立公衆參與機制,鼓勵引導群衆分享辦事經驗,開展滿意度評價,不斷研究改進工作。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都要暢通網際網路溝通管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針對涉及公共利益等熱點問題,積極有效應對,深入解讀政策,及時回應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推進服務事項網上辦理

凡與企業注冊登記、年度報告、變更登出、項目投資、生産經營、商标專利、資質認定、稅費辦理、安全生産等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以及與居民教育醫療、戶籍戶政、社會保障、勞動就業、住房保障等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都要推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回報,做到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全程線上”。

創新網上服務模式

加快政務資訊資源互認共享,推動服務事項跨地區遠端辦理、跨層級關聯辦理、跨部門協同辦理,逐漸形成全國一體化服務體系。開展政務服務大資料分析,把握和預判公衆辦事需求,提供智能化、個性化服務,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引入社會力量,積極利用第三方平台,開展預約查詢、證照寄送,以及線上支付等服務;依法有序開放網上政務服務資源和資料,鼓勵公衆、企業和社會機構開發利用,提供多樣化、創新性的便民服務。

全面公開服務資訊

各地區各部門要在政府門戶網站和實體政務大廳,集中全面公開與政務服務事項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檔案、通知公告、辦事指南、審查細則、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和網上可辦理程度,以及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機構名錄等資訊,并實行動态調整,確定線上線下資訊内容準确一緻。規範和完善辦事指南,列明依據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标準、注意事項等;明确需送出材料的名稱、依據、格式、份數、簽名簽章等要求,并提供規範表格、填寫說明和示範文本。除辦事指南明确的條件外,不得自行增加辦事要求。

規範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依托政府門戶網站,整合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服務資源與資料,加快建構權威、便捷的一體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務,避免重複分散建設;已經單獨建設的,應盡快與政府門戶網站前端整合。中央政府門戶網站是全國政務服務的總門戶,各地區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平台要主動做好對接,形成統一的服務入口。推進政府部門各業務系統與政務服務平台的互聯互通,加強平台間對接關聯,統一身份認證,按需共享資料,做到“單點登入、全網通辦”。建立健全政務服務平台電子監察系統,實作全部事項全流程動态監督。利用統一的政務服務資源,積極推進平台服務向移動端、自助終端、熱線電話等延伸,為企業和群衆提供多樣便捷的辦事管道。

推進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台融合發展

适應“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發展需要,進一步提升實體政務大廳服務能力,加快與網上服務平台融合,形成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相輔相成的政務服務新模式。推進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延伸,整合業務系統,統籌服務資源,統一服務标準,做到無縫銜接、合一通辦。完善配套設施,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和審批辦理職權全部進駐實體政務大廳,實行集中辦理、一站式辦結,切實解決企業和群衆辦事在政務大廳與部門之間來回跑腿的問題。實體政務大廳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機關進駐、事項辦理、流程優化、網上運作的監督管理,推進政務服務陽光規範運作。

推動基層服務網點與網上服務平台無縫對接

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和村(社群)便民服務點直接服務基層群衆,要充分利用共享的網上政務服務資源,貼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詢和辦事服務,重點圍繞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扶貧脫貧等領域,開展上門辦理、免費代辦等,為群衆提供便捷的綜合服務。加快将網上政務服務向老少邊窮島等邊遠貧困地區延伸,實作“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基層全覆寫。

推進政務資訊共享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整合建構統一的資料共享交換平台體系,貫徹執行《政務資訊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打通資料壁壘,實作各部門、各層級資料資訊互聯互通、充分共享,尤其要加快推進人口、法人、空間地理、社會信用等基礎資訊庫互聯互通,建設電子證照庫和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國務院各部門要加快整合面向公衆服務的業務系統,梳理編制網上政務服務資訊共享目錄,盡快向各省(區、市)網上政務服務平台按需開放業務系統實時資料接口,支撐政務資訊資源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互認共享。切實抓好資訊惠民試點工作,2017年底前,在80個資訊惠民國家試點城市間初步實作政務服務“一号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逐漸向全國推行。

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設

創新應用網際網路、物聯網、雲計算和大資料等技術,加強統籌,注重實效,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務型政府。彙聚城市人口、建築、街道、管網、環境、交通等資料資訊,建立大資料輔助決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建構多元普惠的民生資訊服務體系,在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領域,積極發展民生服務智慧應用,向城市居民、農民工及其随遷家屬提供更加友善、及時、高效的公共服務。提升電力、瓦斯、交通、水務、物流等公用基礎設施智能化水準,實行精細化運作管理。做好分級分類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範工作,及時評估工作成效,發揮創新引領作用。

建立健全制度标準規範

加快清理修訂不适應“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服務規範,明确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的法律效力,着力解決“服務流程合法依規、群衆辦事困難重重”等問題。國務院辦公廳組織編制國家“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明确平台架構,以及電子證照、統一身份認證、政務雲、大資料應用等标準規範。

完善網絡基礎設施

建設高速暢通、覆寫城鄉、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網絡基礎設施。将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地方城鄉規劃,實作所有設區城市光纖網絡全覆寫,推進農村地區行政村光纖通達和更新改造。提升骨幹網絡容量和網間互通能力,大幅降低上網資費水準。盡快建成一批光網城市,第四代移動通信(4G)網絡全面覆寫城市和鄉村,80%以上的行政村實作光纖到村。充分依托現有網絡資源,推動政務雲集約化建設,為網上政務服務提供支撐和保障。

加強網絡和資訊安全保護

按照國家資訊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加強各級政府網站資訊安全建設,健全“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安全保障體系。明确政務服務各平台、各系統的安全責任,開展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等級測評等工作,建立各方協同配合的資訊安全防範、監測、通報、響應和處置機制。加強對電子證照、統一身份認證、網上支付等重要系統和關鍵環節的安全監控。提高各平台、各系統的安全防護能力,查補安全漏洞,做好容災備份。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制度,加大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隐私等重要資料的保護力度,提升資訊安全支撐保障水準和風險防範能力。

1.2.7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27号】

統一網絡支撐

各級政務服務平台原則上統一依托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建構,通過部署在網際網路上的政務服務門戶提供服務。拓展國家電子政務外網覆寫範圍,加強網絡安全保障,滿足業務量大、實時性高的政務服務應用需求。推動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非涉密業務專網與電子政務外網對接整合。

統一身份認證

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基于自然人身份資訊、法人機關資訊等國家認證資源,建設全國統一身份認證系統,積極穩妥與第三方機構開展網上認證合作,為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及移動端提供統一身份認證服務。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統一利用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認證能力,按照标準建設完善可信憑證和單點登入系統,解決企業和群衆辦事在不同地區和部門平台重複注冊驗證等問題,實作“一次認證、全網通辦”。各地區各部門已建身份認證系統按照相關規範對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統一身份認證系統。

統一電子印章

制定政務服務領域電子印章管理辦法,規範電子印章全流程管理,明确加蓋電子印章的電子材料合法有效。應用基于商用密碼的數字簽名等技術,依托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權威、規範、可信的國家統一電子印章系統。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使用國家統一電子印章制章系統制發電子印章。未建立電子印章用章系統的按照國家電子印章技術規範建立,已建電子印章用章系統的按照相關規範對接。

統一電子證照

依托國家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實作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共享。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國家電子證照業務技術規範制作和管理電子證照,上報電子證照目錄資料。電子證照采用标準版式文檔格式,通過電子印章用章系統加蓋電子印章或加簽數字簽名,實作全國互信互認,切實解決企業和群衆辦事送出材料、證明多等問題。

統一資料共享

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充分利用國家人口、法人、信用、地理資訊等基礎資源庫,對接國務院部門垂直業務辦理系統,滿足政務服務資料共享需求。發揮國家資料共享交換平台作為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基礎設施和資料交換通道的作用,對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的政務服務資料共享需求,由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統一受理和提供服務,并通過國家資料共享交換平台交換資料。

進一步加強政務資訊系統整合共享,簡化共享資料申請使用流程,滿足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資料需求。落實資料提供方責任,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保障資料供給,提高資料品質。除特殊情況外,國務院部門政務資訊系統不按要求與一體化平台共享資料的,中央财政不予經費保障。強化資料使用方責任,加強共享資料使用全過程管理,確定資料安全。整合市場監管相關資料資源,推動事中事後監管資訊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一網通享”。建設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資料資源中心,彙聚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資料,積極運用大資料、人工智能等新技術,開展全國政務服務态勢分析,為提升政務服務品質提供大資料支撐。

1.3 總體目标

開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向縱深發展的重要部署,是“網際網路+”在政府治理中的重要實踐。此次“網上審批與服務系統”平台建設正是以建設統一規範的網上審批與服務體系為目标,以“一号一窗一網”為核心,通過技術化手段,實作審批流程再優化、審批層級扁平化、審批模式分段式;實作政務服務标準化、精準化、便捷化、平台化、協同化;實作政務服務流程顯著優化,服務形式更加多元,服務管道更為暢通,群衆辦事滿意度顯著提升。

1.3.1審批流程再優化

通過本系統的建設,對審批流程依法進行創新優化和再造,打造“工廠中的房間式、流水線”審批模式,力求達到“辦事程式最簡化、辦事态度最熱情、辦事理念最先進、辦事成本最低廉、辦事方式最快捷、辦事成效最顯著”的目标。

1.3.2 審批層級扁平化

在審批局推行行政許可事項扁平化審批,壓縮審批層級,實施扁平化審批。在對原審批部門工作狀況詳細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層級審批設計的合法性、合理性,對審批層級進行扁平化設定,重心下移,夯實責任,搞好服務,60%以上的事項實作 “稽核合一”、“一審一核”,進而提高審批效率。

1.3.3審批模式分段式

推行行政許可事項分段式審批模式。一是成立專門的受理科室,負責對審批事項的形式審查以及即辦件的辦理,承擔審批流程中的第一步;二是成立專門的審查及特别程式辦理科室,專司實質性審查;三是待班子成員進一步健全後實行分管上司分段分管有關科室,互相監督制衡;四是對重要審批崗位定期交流輪崗,并落實派駐紀檢監督機制。通過以上措施,避免審批權過度集中,形成互相促進和監督機制。

1.3.4審批、服務标準化

實作行政審批與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标準化、辦事指南标準化、審查工作細則标準化、考核評估名額标準化、實名使用者标準化、線上線下支付标準化等,讓企業和群衆享受規範、透明、高效的政務服務。

1.3.5審批、服務精準化

“一号”,是要實作“一号”申請,簡化優化群衆辦事流程。按照公衆和企業辦事需求,将行政審批與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要素和審查工作細則流程相融合,删繁化簡,去重除冗,減條件、減材料、減環節,實作政務服務精準供給,讓資料“多跑路”,讓群衆“少跑腿”。充分發揮公民身份号碼作為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作用,以公民身份号碼作為唯一辨別,建成電子證照庫,實作群衆辦事“一号”申請,避免重複送出辦事材料、證明和證件。

具體來說,就是要在群衆服務過程中,厘清政府和群衆的分工界面,該政府管的,政府要做到位,需要群衆做的,流程手續要盡量簡化。例如送出證明材料的環節,通過各類電子證照“一号”關聯,最終實作以公民身份證号碼作為政府辦事的唯一辨別,“一号”申請辦理各類政府服務,避免讓群衆送出大量的證明材料,充分釋放政府部門沉澱資訊的潛在價值,變“群衆跑腿”為“資訊跑路”。

1.3.6審批、服務便捷化

“一窗”,是要實作“一窗”受理、“一窗”收費、“一窗”送達,改革創新政務服務模式。以群衆為中心,整合政務服務資源和流程,提供個性化政務服務,實作一站式辦理。創新應用雲計算、大資料、移動網際網路等新技術,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對行政審批與政務服務辦理過程和結果進行資料分析,創新辦事品質控制和服務效果評估,大幅提高政務服務的線上化、個性化、智能化水準。整合建構綜合政務服務視窗,建立統一的資料共享交換平台和政務服務資訊系統,将原本分散在各個部門的群衆服務視窗整合集中到一個綜合視窗,通過跨部門的資訊共享、業務協同實作群衆辦事服務事項的“一窗”受理,進而避免群衆辦一件事折返于多個部門、重複跑路的現象,逐漸實作政務服務的就近辦理、同城通辦、異地辦理,變“群衆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

1.3.7審批、服務平台化

打造線上線下融合、多級關聯的政務服務平台體系。推動跨部門、跨地區資料共享和業務協同;推動政務服務平台向基層延伸,促進實體辦事大廳規範化建設,實作公衆和企業辦事網上直辦、就近能辦、同城通辦、異地可辦。

1.3.8 審批、服務協同化

“一網”,是要實作“一網”通辦,暢通政務服務方式管道。運用網際網路思維,在政務服務标準化、精準化、便捷化、平台化過程中,推動政務服務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業務協作。 “一網”提出的核心理念是要實作“政務服務随時随地、觸手可及”。通過積極拓展政務服務管道,整合建設統一身份認證體系,推進群衆網上辦事“一次認證、多點互聯”,實作政務服務管道多元暢達,群衆網上辦事“一網通辦”,持續提升政務服務的可及性和便捷性。綜合運用大資料手段,基于群衆辦事資訊開展跨領域、跨管道的綜合分析,實作政務服務的精準推送,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

通過本系統的建設,實作以下目标:

  • 利用“一号一窗一網”,變“群衆跑腿”為“資訊跑路”;
  • 建立系統的行政審批與服務資訊采集和共享機制;
  • 建立高效的網上審批與服務辦理機制;
  • 簡化、優化政務服務;
  • 建立行政審批與服務實時監察機制;
  • 建立多樣的行政審批與服務資訊公開機制;
  • 建立詳細的行政審批與服務效能評估機制;
  • 建立綜合的行政審批與服務資訊分析機制。

1.3.9打造政務服務“一網通辦”

依據法定職能全面梳理各級政府部門政務服務事項,對所有服務事項逐項、逐環節細化優化,實作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依托統一政務服務網際網路門戶和各級實體大廳,實作政務服務辦理程式、進度、結果實時查詢,辦理全過程公開透明,建立網上群衆服務評價監督管道。

1.3.10 深化基礎業務應用“一網漫遊”

深化基礎業務應用建設,建立政務服務通路的公共入口、部門資料交換的公共通道,提供全網統一的身份認證、證照互認、統一支付等服務,實作各地區、各部門政務服務彙聚和跨地區、跨部門的業務協同。實作政務服務平台向基層延伸,線上與線下辦事相融合,實作公衆和企業辦事一網全辦、異地可辦。

1.3.11實作政務大資料資源“一網共享”

彙聚全市政務資料基礎資源,建設全市統一的業務資源庫體系,實作公共資源整合及資料共享開放,各部門、各層級資料資訊互聯互通、充分共享。

二 需求分析

2.1 需求定義

2.1.1需求活動目的

(1)定義系統的邊界和功能、非功能需求,以便涉衆(客戶、最終使用者)和項目組對所開發的内容達成一緻。

(2)使項目組能夠更好的了解需求,并達成一緻。

(3)建立軟體需求基線供軟體工程和管理使用。

(4)軟體計劃、産品和活動同軟體需求保持一緻。

(5)為其它軟體工程活動提供基礎(如管理活動、測試活動)。

2.1.2需求分析流程

(1)制定需求管理計劃:編寫用于需求管理活動的計劃;

(2)提取業務需求:到使用者方進行需求調查以獲得項目的初始需求;

(3)需求開發:對客戶的需求進行分析,并用清晰合理的方式進行描述,使客戶方和開發方對開發的内容達成一緻;

(4)需求準許:确認需求正式作為項目管理和其它工程活動的基礎,并作為客戶之間承諾對系統進行驗收的基準;

(5)基線化需求:此活動是在經過客戶和項目組的授權下,将準許的正式的軟體需求工件放入配置管理系統;

(6)需求變更控制:需求一旦建立基線,需要通過控制流程來改變,變更後的需求要經過客戶、使用者和相關組的評審進入配置管理庫,作為工作基線;

(7)需求狀态評審:進階管理者和項目經理通過需求狀态評審監控需求管理的狀态。項目組通過需求狀态評審對需求情況達成一緻。

2.2 使用者分析

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使用的對象主要包括辦事企業、個人、政府機關辦事人員、政府服務中心從業人員及背景管理人員等人群。

2.2.1辦事個人

辦事個人主要是指辦事群衆,主要通過政務服務門戶、手機APP平台、微信公衆号、自助服務終端實作辦事指南查閱、辦事指南的列印、網上辦事的申報、辦理過程的查詢、辦理結果的評議、辦事的咨詢、辦事的投訴以及個人中心資訊的維護和管理等。

2.2.2辦事企業

辦事個人主要是指辦事群衆,主要通過政務服務門戶、手機APP平台、微信公衆号、自助服務終端實作辦事指南查閱、辦事指南的列印、網上辦事的申報、辦理過程的查詢、辦理結果的評議、辦事的咨詢、辦事的投訴以及個人中心資訊的維護和管理等。

2.2.3受理人員

受理人員主要是政府通過購買服務招募的從業人員,主要負責網上申報預審、接件、咨詢回複、視訊協助等工作。

2.2.4審批人員

審批人員主要為各政府機關和委辦局的從業人員,主要完成事項的受理、稽核、審批等工作。

2.2.5監管人員

監管人員主要是指政務服務中心從業人員,主要負責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體系運轉情況的監管和基礎支撐平台的建設,主要實作事項管理、基礎資源庫管理、政務體系運作管理等。

2.2.6系統管理人員

配置和管理行政區域、組織機構、人員、角色、權限、基礎資訊、評價體系等資訊。

2.4 功能需求

2.3.1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門戶

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門戶需通過省級統一建設的網上辦事大廳、移動APP,和市級建設的微信公衆号、實體大廳終端等多管道公開釋出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為公衆提供場景式線上辦事導航,為注冊使用者提供網上預約,網上申請、網上查詢、咨詢投訴等相關服務,提供專屬的基本資訊及辦事資料存儲和應用空間,并與實體政務大廳在服務引導、同源資料釋出的層次上進行充分的互聯、內建。

2.3.2政務服務管理平台

政務服務管理平台主要包括政務服務運作管理系統、綜合電子監察系統、政務大資料決策分析系統、統一受理系統等。

2.3.3 業務辦理系統

業務辦理系統主要包括業務辦理系統、并聯審批系統、電子證照、實名認證等。

2.34審管互動平台

審管互動平台主要包括事後監管基礎庫平台、行政審批資料抄送、執法結果回報、資料同步等功能。

2.3.5資料資源共享

資源存儲平台是政務資源的資訊中心,需能與各部門、各領域業務資料,形成資源資訊庫,資訊内容包括:所有部門産生的事項資訊、證照資訊、企業資訊、法人資訊、自然人資訊、微信使用者資訊、認證資訊、項目資訊、誠信資訊等;同時随着時間和電子政務建設的深入,確定資源存儲平台能不斷完善和擴充。

2.3.6資料交換共享平台

資料交換系統利用現有網絡環境,與各資料源機關相連,采用常用的資料庫、擴充卡、資料交換中間件、消息中間件技術,通過嚴格的使用者認證機制和權限驗證機制,保證資料傳輸、交換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資料交換子系統包括前置交換子系統、交換傳輸子系統、中心交換子系統、交換管理子系統等部分組成。

2.3.7應用支撐平台

統一電子政務平台涉及業務系統比較多,需要建設統一基礎支撐平台,實作統一系統管理。

基礎應用支撐平台應提供統一組織架構、統一使用者管理、統一權限管理、統一認證管理、統一登入管理、統一工作流管理、統一短信平台、統一規範管理、統一接口管理、資源整合管理、統一資源庫、資料統一共享,實作政務平台運作需要的基礎資料、政務資源及認證體系的統一管理。

2.3.8業務系統對接

業務系統對接主要包括自建系統對接、業務資料資源接入、應用支撐平台接入、省級及國家相關業務系統對接、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對接、審管分離系統對接等對接内容。

2.3..9 智慧政務大廳

智慧政務大廳建設主要包括自動填報系統、觸摸查詢系統、樓層指引系統、電子樣表系統、自助影印掃描系統、自助服務終端、幫辦服務系統、互動平台系統等。

2.4 性能需求

2.4.1 系統架構

系統采用三層架構和體系結構,充分的考慮到系統以後的縱向和橫向的平滑擴張能力。

2.4.2響應時間

系統在網絡穩定(電子政務外網)的環境下操作性界面單一作業系統的響應時間小于3秒。

2.4.3并發通路

支援2000多個線上使用者,正常300多個使用者的使用要求,并發通路平均響應時間≦3秒。

2.4.4資料存儲

系統及資料庫支援年資料量為100萬條記錄數、50GB的資料量。

2.4.5連續運作

系統提供7×24小時的連續運作,平均年故障時間:<1天,平均故障修複時間<3小時。

2.4.6系統安全等級

系統安全性較好,按各使用者的角色實際的需求設定其嚴格安全等級來確定系統的可靠性。

2.4.6安全性及容災

系統具有較強的安全性及災難恢複能力。

#頭條創作挑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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