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2020年,女子李某趁丈夫和兒子外出的時候,在家私會“老相好”被臨時回家的父子撞見,二人頓時暴怒,對男子拳打腳踢,事後索賠29000元,卻被判刑4年,為什麼不可以呢?
事情經過
女子李某和丈夫賀某結婚30年,有一個兒子,現在孩子都已經成家立業,是以在外人看來,他們真的很幸福。男子賀某對自己目前的生活狀态也很滿意。
事發當天,賀某父子兩人外出辦事,可忽然發現有一個重要證件落在家裡了,是以傳回家。
可當他們回家後,卻發現大門緊鎖,以為妻子也外出了,是以就打開門徑直去卧室拿證件,可當他打開卧室門的一瞬間就徹底石化了。
當時妻子李某和一男子正赤裸着身體躺在床上,女子李某看到丈夫也是一臉驚訝,趕忙用被子擋住了自己的身體,而陌生男子也發現了事情的不對,趕忙穿好了衣服。
此時丈夫賀某已經徹底暴怒了,根本不相信與自己生活30年的妻子竟然會做出如此荒唐的行為,直接和随後進來的兒子,兩人合夥将男子捆綁住拉在客廳,然後就是前一頓拳打腳踢。
期間丈夫賀某甚至拿牙簽将男子的大拇指刺傷,還拿出家裡的鉗子恐吓,表示要拔出他的所有指甲,質問他們保持這種關系多久了?
男子想到自己已經被抓到了,索性就直接坦白了自己和女子李某的不正當關系。
丈夫賀某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是以要求男子對其進行賠償精神損失。兒子拿起男子的手機一看,發現隻有9000多塊錢,然後将其暫時轉到了朋友賬戶,但父子兩人對此并不滿意,要求男子拿出20000元,男子暫時沒有隻得打了欠條,随後離開。(來源于裁判文書網真實案例改編分析)
根據相關規定
離開後的男子直接選擇報警,經鑒定男子膝蓋挫傷,為輕微傷。案發後賀某父子主動退還了9000元。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實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将公私财物搶走,進而構成的犯罪。
本案中,賀某父子當場使用暴力,并由兒子拿起男子手機轉走了9000元,很明顯構成搶劫罪。
對于剩下的20000元欠條,也是在他們父子兩人的暴力手段下所取得的,男子害怕的狀态下寫下欠條,但沒有拿到,屬于搶劫未遂。
案發後,女子李某積極代父子倆向男子道歉,并賠償了10000元獲得了男子的諒解。
最終判決
最終,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賀某父子構成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對于女子李某,真的表示無語,因為自己的錯誤,最終導緻丈夫兒子被判刑。如果覺得實在過不下去,主動提出來分開也許是不錯的選擇。
而不是像現在傷害了無辜的丈夫和兒子,家庭也散了,自己也身敗名裂。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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