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高粱》在莫言的諾貝爾文學獎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并不是莫言的傑作。莫言的小說《透明的胡蘿蔔》發表在《中國作家》雜志上,一舉成名,那是莫言的處女作。真正讓莫言出名的是這首《紅高粱》。

《紅高粱》講述了抗日戰争的故事,在山東高密的一個小地方,一個土匪帶領他的手下參加抗日戰争,這也穿插了土匪和麻風病人美麗的妻子之間的愛情故事。這個故事當然不錯,莫言選擇的主題一直都搶眼。
這個土匪于占謙,是北方高大高高的紅高粱養大的強悍男子,他不是我們傳統的英雄意識,他冷血,他殺人如麻。早年,當他不是土匪時,他不習慣與母親通奸,在一陣憤怒中,他殺死了僧侶并離家出走。為了生存,他變成了一個低基轎跑車。然後我去了土匪。當然,他可以做土匪。他先是加入了土匪的脖子隊伍,在土匪的巢穴裡,他很受歡迎,他生來就是土匪頭,這引起了花脖子的羨慕。然後他殺死了花脖子。
他是一個忠于自己國家的抗日英雄,他也是一個像大麻一樣殺人的殘暴土匪。他出生在北方的黑土地,他的黑是名副其實的,他殺人卻不軟。當然,他的殺戮并不是絕對不分青紅皂白地殺害無辜的人,他殺人,是有原因的。
為了對付愛的敵人,于占璇殺死了單身父子的霸淩,以拯救深陷苦難之海的愛情;
他愛上了一個美麗的公婆,他可以不顧任何道德習俗,直接在紅高粱、黑土地下,上演了一座活生生的春宮。
當然,有了以上,《紅高粱》這部小說很可能大受歡迎,不可能讓莫言一舉成名,甚至不可能角逐諾貝爾文學獎。
"紅高粱"以紅高粱為基礎,将人物和故事置于廣闊的紅色高粱背景中。這使得這部小說具有深刻的人性内涵。高粱具有重要的人類地位,高粱大米是人們物質匮乏時代人們的救生食品,在當今經濟發達的今天,高粱米從未缺席過重要地位。中國著名葡萄酒如茅台、五梁、泸州老窖、白酒等紅高粱為主要原料。在湖北,仍然有關功和高粱米的傳說。
同時,莫言也有特殊的技能,他不同于一般的作家,一般作家寫的美麗事物就是讓你看到美,你看不到别的東西,也就是——審美。莫言寫出美好的事物,他不會晦澀難懂,不會回避,他會讓你看到一切。莫言是現實的大師,如果你用畫家來比較,是這樣的:畫家如果你畫裸體的美,他可能會畫乳房,畫臀部,讓你感受到女性身體的美麗,如果你讓莫言畫,他會清楚地讓你看到美的混蛋。
這一點,莫言在小說原著中也說過:最美最醜,最超然最世俗的同時,最聖潔最聖潔,也是最英勇的好人,最蛋,最能喝酒、最愛的地方, 這是高密東北鄉。
這是莫言最大的特點,審美與醜并存,甚至反客為導向,讓大量的醜陋事物,人性、社會、人類生理、牲畜、自然、各種肮髒的事物不斷刺激讀者的感官,讓你死去記住他寫的東西,不記得不記得。
這就像你在一個非常豪華的五星級餐廳吃飯。雖然餐廳的食材品質很高,廚師的工藝很高,環境非常優雅,食物非常适合你的胃口,但去的次數更多,感覺就是這樣。但是,如果有一天你在一頓飯中吃了一隻蟑螂,你可能永遠不會忘記它。
小說中還有土匪的反日愛情故事,不是作者的第三人稱有限視角,也不是從作者的全貌視角,而是作為一個虛構的土匪的孫子"我"來叙述。匪徒非常秘密的過去不可能告訴他的孫子,他的孫子非常微妙的身體感覺,他的孫子不可能知道,在讀者面前如此神奇地展示出來。
這就是魔幻現實主義。主題是現實的,示範是神奇的。
看看下面這段話:他的墳墓已經死了草 瑟曦,曾經一個光着屁股的男孩牽着一隻雪白的山羊來到這裡,山羊不忙着啃草頭上的墳墓頭上,男孩站在墓碑上,生氣地撒了一泡尿,然後大聲唱道:高粱紅-日本來了-同胞準備好了-開始開火了--
有人說這個羊子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
本來以"我"的語氣,來形容爺爺的秘密過去,已經夠奇怪的了,但更離譜的是,"我不知道是不是我"!
大師就是大師,魔幻現實主義玩得很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