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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和平:大規模傷亡踩踏事故竟發生在南韓 有何教訓?

作者:直新聞
劉和平:大規模傷亡踩踏事故竟發生在南韓 有何教訓?

直新聞:南韓首爾梨泰院發生了導緻154人死亡的嚴重踩踏事件,你認為,這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特約評論員 劉和平:疏理了一下這件事情的相關新聞之後,我認為,這起悲劇的原因可以從天、地、人三個角度上來做分析。

所謂天的因素,主要指的是,這起事件發生的時機點是在西方的“萬聖節”期間。而基督教文化相當盛行的南韓人是非常熱衷于過這樣一個洋節的。再加上,那一天又正好是三年疫情之後的第一個“萬聖節”,那些因為疫情而憋壞了的人們,都想借這個機會徹底釋放一下。

所謂地的因素,指的是發生踩踏事故的梨泰院不僅是南韓著名的異域風情觀光旅遊區,被号稱為南韓的萬國城,而且這個地方的街道異常狹窄并且地勢是呈斜坡狀的,尤其更為要命的是,發生踩踏事故的地方街道寬度還是急劇縮窄的。這種漏鬥狀且帶有斜坡的街道結構,是最容易發生人群踩踏事故的。

所謂人的因素,或者說人為的因素,我覺得主要指的就是南韓首爾的當地政府尤其是當地警方,沒有派出足夠的警力對事發現場進行人流量管控與人流疏導。根據南韓相關媒體報道,事發當天當地的人流量已經是平時的十倍以上,而首爾當地警方卻僅僅是在梨泰院周邊部署了區區兩百多名警察來維持秩序,警力與客流量出現了嚴重的失調現象。從這個角度上來看,說這是一起人禍并不為過。

劉和平:大規模傷亡踩踏事故竟發生在南韓 有何教訓?

直新聞:那在你看來,南韓首爾梨泰院發生這起嚴重的踩踏事件,究竟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特約評論員 劉和平:确實我注意到,由于發生在梨泰院的狂歡,并沒有明确的活動策劃方與主辦機關,屬于當地群眾與遊客按照往年慣例自發聚集的一次活動。有人據此就認為,這件事情沒有辦法對哪個具體的人哪個具體的機構來追究責任。

對此我不敢苟同。我認為,或許由于這一活動并沒有策劃方和主辦機關,難以追求某個人的刑事責任,但是,其中的行政責任是肯定要有人承擔的。因為無論是在節假日還是在平時,維持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轉與保障群眾的生命安全,都是每一個地方政府尤其是地方警察義不容辭的天然責任。假如首爾地方政府以及當地警方對于這次人群的大規模聚集缺乏警覺與預判,那是屬于是行政失能或是行政不當;假如他們預知到了這次人群的大規模聚集并且知道會發生危險卻沒有及時采取必要與果斷的措施,那就是屬于行政不作為,更加要被追究責任。

基于這個原因,南韓行政安全部長李相民推卸責任的行為讓我感到難以了解。他說,事發時梨泰院人流量與往年相當,加上首爾光化門等地有示威活動,分走了一部分警力,是以沒有向梨泰院加派人手。這一推卸責任的行為,遭到了南韓網民集體撻伐。我認為,李相民的這種做法,是非常不明智的,更不是一個恰當的危機公關行為。要知道,即使你能夠逃脫得了行政追責,最終你也逃不掉政治追責,南韓群眾一定會用手上的選票來教育政治人物究竟應該如何做人。是以,南韓中央與首爾地方政府的明智之舉,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首先把所有的責任都承擔下來,這樣或許能夠獲得群眾一定程度上的諒解。

劉和平:大規模傷亡踩踏事故竟發生在南韓 有何教訓?

直新聞:我們看到,這些年來,發生在南韓首爾梨泰院的類似踩踏事件,在其他國家和其它地區也是時有發生。你認為,外界應該從中吸取什麼樣的教訓?

特約評論員 劉和平:根據我所查到的相關資料,過去三十年來引起世界廣泛關注的大規模踩踏事件,絕大多數都發生在亞洲地區。比如,2015年9月24日發生在沙特阿拉伯城聖城麥加的朝聖事件,造成了2300人死亡;2010年11月22日,發生在高棉首都金邊鑽石橋上的踩踏事件,導緻至少350人死亡;2013年10月13日,發生在印度中部馬德雅省達蒂亞縣舉行廟會時的踩踏事件,導緻115人死亡;

我認為,這些集體性的踩踏事件,之是以會頻繁發生在亞洲地區,背後還是可以找到一些共通性的原因的。第一是亞洲的國家和地區普遍存在土地資源有限人口稠密生存空間擠迫,以至于生活在這些土地上的人們不得不活動在公共空間;第二是,亞洲地區普遍秉持的是集體主義文化傳統,人們喜歡聚集喜歡湊熱鬧,喜歡在人群和集體中尋找快感;第三是,亞洲一些國家和地區的政府對于大規模群衆性聚集活動,缺乏必要的管控與疏導經驗。

作者丨劉和平,深圳衛視《直播港澳台》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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