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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代金融人的“牽手”,履行當年的莊嚴承諾(下)

作者:滄桑證道

胡建東/文

新中國成立後,原中央蘇區的部分群眾拿出當年冒着生命危險儲存下來的“紅軍票子”和“紅軍殼子”,到當地人民銀行咨詢能否兌換?

194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甯都縣支行率先向上級反映這一情況,後逐級上報到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人民銀行中南區分行、人民銀行總行,直至中南軍政委員會和中央财經委員會。1950年7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布了“關于收兌第二次國内革命戰争時期工農民主政府所發行的紙币的決定”,決定用中國人民銀行在全國統一發行的人民币将第二次國内革命戰争時期各個革命根據地所發行的貨币收兌回來。同年8月,中央财經委員會訓示,革命根據地貨币和公債可按蘇維埃鈔票12元兌銀元1元的比值進行收兌。

江西省人民政府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據政務院訓示精神頒釋出告,明确原中央革命根據地内由臨時中央政府發行的紙币和公債,按面值1元兌換第一套人民币1500元的比價進行收兌。1950年8月22日和9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江西省分行分别頒布了關于收兌蘇維埃貨币的通知,并決定從即日起由各縣(市)人民銀行負責兌換。

值得一提的是,人民銀行中南區分行在上報總行的同時,已向江西省分行表達了“為照顧群衆利益,擴大政治影響,原則上同意盡先收兌”的意見。使得在未得到中央财經委員會正式下達的指令以前,原中央蘇區的中國人民銀行相關營業機構就已在做收兌工作了,并依據實際情況,多次放寬收兌時間。

據統計,江西省從1950年8月至1954年底共收兌國家銀行紙币771516.55元。其中,瑞金縣1950年10月底,共收兌國家銀行紙币262928張,計180817.88元;興國縣收兌國家銀行紙币16萬餘元。福建省龍岩地區,截止至1954年12月底共收兌國家銀行紙币156048.97元。

1956年11月30日、1957年2月8日國家财政部分别發出【财公貝字第90号】、【财公貝字第14号】檔案,規定各類公債及借谷票一并可按相關要求進行兌換。1958年7月4日,财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出《關于由人民銀行繼續收兌全國解放前蘇區、解放區發行的公債的聯合通知》【(58)儲公徐字24号、(58)财公字154号】,再次延長收兌時間。1980年8月16日,财政部再次發出《關于戰争年代地方政府和人民軍隊向群衆籌借、籌募的款項,仍由地方政府統一核實處理的通知》,不僅繼續延長收兌時間,還進一步擴大了債權票證的收兌範圍。這一時期的收兌工作主要由中國農業銀行來承擔。

細心的讀者會發現,從1950年到1980年,橫跨40年,當時政府相關部門為此做的同一件事,就是如何比較圓滿地完成“國家承諾”:“欠債還錢”。時間雖然漫長,但人民願意等待;政府雖然拮據,但仍盡努力!

筆者收藏到的下列2張“紅軍票子”,1張“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革命戰争公債”和5張“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經濟建設公債”,就是這兩代金融人用特定方式“牽手”,共同履行當年蘇維埃共和國許下的莊嚴承諾的曆史見證。

兩代金融人的“牽手”,履行當年的莊嚴承諾(下)

圖1:背面票号為112732的貳角面額的“紅軍票子”。該票面上加蓋的是“中國人民銀行上杭縣支行現金付訖”章,時間是1959年7月13日。

兩代金融人的“牽手”,履行當年的莊嚴承諾(下)

圖2:票号為670024壹圓面額的“紅軍票子”。該票面上加蓋的是“信豐縣财政局核銷”印章,兌付時間是1962年。

為何上述二張紙币收兌時,一張加蓋的是縣人民銀行印章,另一張加蓋的卻是縣财政部門的印章?原因是所有收兌工作,均由銀行代為财政辦理,再由銀行向當地财政劃轉資金。原票加蓋誰的印章,是否要移交當地财政局核對,并按相關規定儲存一定時間,是江西和福建兩省在具體業務操作流程上的差異所緻。

兩代金融人的“牽手”,履行當年的莊嚴承諾(下)

圖3:票号為493332壹圓面額的第二期革命戰争公債,票幅130×82㎜。該票面上加蓋的是“中國農業銀行贛縣支行南塘營業所現金付訖”章。具體兌付時間不詳。新中國成立後,初始叫“中國農業銀行”為1955年3月,以後中國農業銀行與中國人民銀行經曆過幾分幾合。

兩代金融人的“牽手”,履行當年的莊嚴承諾(下)

圖4:票号為100507伍角面額的經濟建設公債,票幅 130×105㎜。該票面上加蓋的是“中國人民銀行石城縣支行現金付訖”章,兌付時間是1982年9月6日。

兩代金融人的“牽手”,履行當年的莊嚴承諾(下)

圖5:票号為203610壹圓面額的經濟建設公債,票幅127×117㎜。該票面上加蓋的是“中國人民銀行廣昌縣支行現金付訖”章,兌付時間是1980年6月19日。

兩代金融人的“牽手”,履行當年的莊嚴承諾(下)

圖6:票号為307953貳圓面額的經濟建設公債,票幅152×121㎜。該票面上加蓋的是“中國人民銀行甯都縣支行業務公章”。該行是率先向上級反映蘇區群眾意願的支行,其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值得稱道,值得當下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銀行業很多從業人員學習!

兩代金融人的“牽手”,履行當年的莊嚴承諾(下)

圖7:票号為033263叁圓面額的經濟建設公債,票幅158×140㎜。該票面上加蓋的是“中國人民銀行贛縣支行業務公章”。

兩代金融人的“牽手”,履行當年的莊嚴承諾(下)

圖8:票号為324400伍圓面額的經濟建設公債,票幅 177×146 ㎜。該票面上加蓋的是“中國人民銀行甯都縣支行第三專櫃結算業務專用章”。兌換時間估計為解放初,因當時兌換工作量較大,甯都支行可能特别設立一個專櫃為兌換對象服務。另于當時來說,五圓面值,算是大額了,故用轉賬方式兌付。

更加值得一提的是,1980年1月7 日,中國人民銀行、财政部批複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财政局《關于蘇、邊區公債與折實公債計息辦法的補充規定》【[80]銀儲字第1号财預字第1号】一文,明确表示:“鑒于老蘇區公債與折實公債,時間較長、金額很小,尤其是在戰争年代,老解放區人民冒着生命的危險,省吃儉用支援革命戰争,對革命是有貢獻的。為了照顧群衆的利益,現補充規定如下:“蘇邊區公債與折實公債已超過還本付息日期的利息,可算到提取日為止。”一改此前的:“其計息時間,以公債票面規定的還本截止日期為止”的計息方式。它意味着不管持有多長時間,都應按原定利率計算多長時間的利息。這一決定更暖老區群眾的人心。

有計息職業習慣與技能的金融界朋友,可測算一下時至建黨百年後之今日,上述公債應該計付多少利息?計付是信守中國共産黨當年的莊嚴承諾,是守信,是初心!不計付,是蘇區群眾的自願奉獻,是情願,是信念!

值此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成立90周年之際,謹以此文獻給為中國共産黨金融事業而奮鬥的先烈們、先驅們、先輩們!為土地革命戰争而作出貢獻的蘇區群眾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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