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曾因诽謗罪入獄的女作家唐敏,寫過一篇文章:不想生女兒

作者:作家葉傾城

同為女作家的唐敏,寫過一篇《女孩子的花》,寫到:不想生女兒,絕不是輕視女孩子。而是無法形容地疼愛女孩子。愛到根本不忍心讓她來到這個世界。

因為不能保證她一生幸福,不能使她在短暫的人生中得到最美的愛情。

尤其擔心她的身段容貌不美麗而受到輕視,假如她奇醜無比卻偏偏又聰明又善良,那就注定了她的一生将多麼痛苦。

她說:

剛剛結婚,有沒有孩子無所謂。

隻要有一個人出差,另一個就想方設法跟了去。

爐子滅掉、大門一鎖,無論到多麼沒意思的地方也是有趣的。

到了有朋友的地方就盡興地熱鬧幾天,留下愉快的記憶。

沒有負擔的生活,在大地上遛來逛去,被稱做“遊擊隊之歌”。

每到一地,就去看風景,鑽小巷走大街,襲擊眼睛看得到的風味小吃。

可是,突然地、非常地想要得到唯一的“獨生子女”。

曾因诽謗罪入獄的女作家唐敏,寫過一篇文章:不想生女兒

冬天來臨的時候她開始養育水仙花了。

從那一刻起,把水仙花看作是自己孩子的象征了。

像抽簽那樣,在一堆價格最高的花球裡選了一個。

她想:如果開“金盞”的花,她将有一個兒子;如果開“百葉”的花,她會有一個女兒。

到底是兒子還是女兒呢?

她希望能開出“金盞”的花。

從内心深處盼望的是男孩子。

絕不是輕視女孩子。

而是無法形容地疼愛女孩子。

愛到根本不忍心讓女兒來到這個世界。

因為她不能保證女兒一生幸福,不能使女兒在短暫的人生中得到最美的愛情。

尤其擔心女兒的身段容貌不美麗而受到輕視,假如女兒奇醜無比卻偏偏又聰明又善良,那就注定了女兒的一生将多麼痛苦。

曾因诽謗罪入獄的女作家唐敏,寫過一篇文章:不想生女兒

一天她和朋友在咖啡座小飲。這位比她多了近10年閱曆的朋友說:“男人在愛他喜歡的女人的過程中感到幸福。他感到美滿是因為對方接受他為她做的每件事。女人則完全相反,她隻要接受愛就是幸福。如果女人去愛去追求她喜歡的男子,那是頂痛苦的事,而且被她愛的男人也就沒有幸福的感覺了。這是非常奇妙的感覺。”

“一般來說,男子的愛比女子長久。隻要是他寄托過一段情感的女人,在許多年之後向他求助,他總是會盡心地幫助她的。男人并不太計較那女的從前對自已怎樣。”

那一刹間她更加堅定了要生兒子的決心。

男孩不僅僅天生比女孩能适應社會、忍受困苦,而且是女人幸福的源泉。

她希望自己的兒子至少能以善心厚待自己生命中的女人,給她們的人生中以永久的幸福感覺。

“做男人最大的缺點就是,沒有辦法珍惜他不喜歡的女人對他的愛慕。這種反感發自真心一點不虛僞,他們忍不住要流露出對那女子的輕視。輕浮的少年就更加過分,在大庭廣衆下傷害那樣的姑娘。這是男人邪惡的一面。”

曾因诽謗罪入獄的女作家唐敏,寫過一篇文章:不想生女兒

唐敏想到:如果自己的女兒有幸免遭當衆的羞辱,遇到一位完全懂得尊重她感情的男人,卻把尊重當成了對她的愛,那樣的悲哀不是更深嗎?

在男人,追求失敗了并沒有破壞追求時的美感;在女人則成了一生一世的恥辱。

怎麼樣想,她還是不希望有女孩。

用來占蔔的水仙花卻遲遲不開放。

到底是“金盞”還是“百葉”呢?

回家後。她問郎君:“要男孩還是女孩?”

“女孩!”他毫不猶豫地回答。

“男孩!”她氣極了!

“為什麼?”他奇怪了。

她卻無從回答。

曾因诽謗罪入獄的女作家唐敏,寫過一篇文章:不想生女兒

就這樣,她在夢中看見她的水仙花開放了。

無比茂盛,是女孩子的花,滿滿地開了一盆。

她失望得無法形容。

開在最高處的兩朵并在一起的花說:“媽媽不愛我們,那就去死吧!”

她倆向下一倒,浸入一盆滾燙的開水中。

等她急急忙忙把她們撈起來,并表示願意帶她們走的時候,她們已經燙得像煮熟的白菜葉子一樣了。

過了幾天,果然是女孩子的花開放了。

在短短的幾天内她們拼命地放開所有的花朵。

也有一枝花莖抽得最高的,在這簇花朵中,有兩朵最大的花并肩開放着。

和夢中不同的,她們不是擡着頭的,而是全部低着頭,像受了風吹,花向一個方向傾斜。

抽得最長的那根花莖突然立不直了,軟軟地東倒西歪。

用繩子捆,用鉛筆頂,都支不住。一不小心,這花莖就倒下來。

不知多麼抱歉,多麼傷心。

她終日看着這盆盛開的花。

它發出一陣陣銳利的芬芳,香氣直鑽心底。

她們無視她的關切,完全是為了她們自己在努力地表現她們的美麗。

曾因诽謗罪入獄的女作家唐敏,寫過一篇文章:不想生女兒

唐敏覺得:她們的心中鄙視她。

她的郎君每天忙着公務,從花開到花謝,他都沒有關心過一次,更沒有談到過她們。

他不知道她的鬼心眼。

于是這盆女孩子的花就更加顯出有多麼的不幸了。

她們的花開盛了,漸漸要凋謝了,但依然美麗。

有一天停電,她點了一支蠟燭放在桌上。

當她從樓下上來時,發現蠟燭滅了,屋内漆黑。

她劃亮火柴。

是水仙花倒在蠟燭上,把火壓滅了。

是那支抽得最高的花莖倒在蠟燭上。

和夢中的花一樣,她們自盡了。

蠟燭把兩朵水仙花燒掉了,每朵燒掉一半。

剩下的一半還是那樣水靈靈地開放着,在半朵花的地方有一條黑得發亮的墨線。

唐敏吓得好久回不過神來。

這就是女孩子的花,刀一樣的花。

曾因诽謗罪入獄的女作家唐敏,寫過一篇文章:不想生女兒

在世上可以做許多錯事,但絕不能做傷害女孩子的事。

隻剩了養水仙的盆。

我既不想男孩也不想女孩,更不做可怕的占蔔了。

但是她命中的女兒卻永遠不會來臨了。

唐敏生于1954年。

1986年,唐敏發表了一篇中篇紀實小說《太姥山妖氛》。

小說以荒誕的手法,描寫了太姥山下大隊民兵營長王某,如何橫行鄉裡,魚肉百姓,死後輪回為牛的故事。

1987年9月,王某的妻子向《中國民兵》投稿,表示唐敏利用小說,诽謗她已去世的丈夫及其他人。

1989年,唐敏因诽謗罪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她在看守所期間,不幸的事發生了:她并不知道自己懷孕了,但現在她流産了。她終生不能再生育。

小說是非,難以判斷。

隻是重讀此文,不免想到,也許水仙花們要給她的啟示是更加殘酷的……

在《走向和平——獄中手記》一書中,她寫到了這一段:

女警察來給她手铐。她于是開口說話:

“現在我有兩個請求:第一,我可能已經懷孕,我要求做婦科檢查。”

但這請求被拒絕了。

我在車上突然想到懷孕的事,我可能要在獄中度過許多年,要是這個胎兒保不住,我這輩子沒有生孩子的機會了。

在看守所裡,女幹事很有點憤憤不平,又說:你如果懷孕了,也不能判刑,要放你回去。”

當晚她流了很多血,她流産了。

而且她從此再也不能生育。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