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女作家的唐敏,寫過一篇《女孩子的花》,寫到:不想生女兒,絕不是輕視女孩子。而是無法形容地疼愛女孩子。愛到根本不忍心讓她來到這個世界。
因為不能保證她一生幸福,不能使她在短暫的人生中得到最美的愛情。
尤其擔心她的身段容貌不美麗而受到輕視,假如她奇醜無比卻偏偏又聰明又善良,那就注定了她的一生将多麼痛苦。
她說:
剛剛結婚,有沒有孩子無所謂。
隻要有一個人出差,另一個就想方設法跟了去。
爐子滅掉、大門一鎖,無論到多麼沒意思的地方也是有趣的。
到了有朋友的地方就盡興地熱鬧幾天,留下愉快的記憶。
沒有負擔的生活,在大地上遛來逛去,被稱做“遊擊隊之歌”。
每到一地,就去看風景,鑽小巷走大街,襲擊眼睛看得到的風味小吃。
可是,突然地、非常地想要得到唯一的“獨生子女”。
冬天來臨的時候她開始養育水仙花了。
從那一刻起,把水仙花看作是自己孩子的象征了。
像抽簽那樣,在一堆價格最高的花球裡選了一個。
她想:如果開“金盞”的花,她将有一個兒子;如果開“百葉”的花,她會有一個女兒。
到底是兒子還是女兒呢?
她希望能開出“金盞”的花。
從内心深處盼望的是男孩子。
絕不是輕視女孩子。
而是無法形容地疼愛女孩子。
愛到根本不忍心讓女兒來到這個世界。
因為她不能保證女兒一生幸福,不能使女兒在短暫的人生中得到最美的愛情。
尤其擔心女兒的身段容貌不美麗而受到輕視,假如女兒奇醜無比卻偏偏又聰明又善良,那就注定了女兒的一生将多麼痛苦。
一天她和朋友在咖啡座小飲。這位比她多了近10年閱曆的朋友說:“男人在愛他喜歡的女人的過程中感到幸福。他感到美滿是因為對方接受他為她做的每件事。女人則完全相反,她隻要接受愛就是幸福。如果女人去愛去追求她喜歡的男子,那是頂痛苦的事,而且被她愛的男人也就沒有幸福的感覺了。這是非常奇妙的感覺。”
“一般來說,男子的愛比女子長久。隻要是他寄托過一段情感的女人,在許多年之後向他求助,他總是會盡心地幫助她的。男人并不太計較那女的從前對自已怎樣。”
那一刹間她更加堅定了要生兒子的決心。
男孩不僅僅天生比女孩能适應社會、忍受困苦,而且是女人幸福的源泉。
她希望自己的兒子至少能以善心厚待自己生命中的女人,給她們的人生中以永久的幸福感覺。
“做男人最大的缺點就是,沒有辦法珍惜他不喜歡的女人對他的愛慕。這種反感發自真心一點不虛僞,他們忍不住要流露出對那女子的輕視。輕浮的少年就更加過分,在大庭廣衆下傷害那樣的姑娘。這是男人邪惡的一面。”
唐敏想到:如果自己的女兒有幸免遭當衆的羞辱,遇到一位完全懂得尊重她感情的男人,卻把尊重當成了對她的愛,那樣的悲哀不是更深嗎?
在男人,追求失敗了并沒有破壞追求時的美感;在女人則成了一生一世的恥辱。
怎麼樣想,她還是不希望有女孩。
用來占蔔的水仙花卻遲遲不開放。
到底是“金盞”還是“百葉”呢?
回家後。她問郎君:“要男孩還是女孩?”
“女孩!”他毫不猶豫地回答。
“男孩!”她氣極了!
“為什麼?”他奇怪了。
她卻無從回答。
就這樣,她在夢中看見她的水仙花開放了。
無比茂盛,是女孩子的花,滿滿地開了一盆。
她失望得無法形容。
開在最高處的兩朵并在一起的花說:“媽媽不愛我們,那就去死吧!”
她倆向下一倒,浸入一盆滾燙的開水中。
等她急急忙忙把她們撈起來,并表示願意帶她們走的時候,她們已經燙得像煮熟的白菜葉子一樣了。
過了幾天,果然是女孩子的花開放了。
在短短的幾天内她們拼命地放開所有的花朵。
也有一枝花莖抽得最高的,在這簇花朵中,有兩朵最大的花并肩開放着。
和夢中不同的,她們不是擡着頭的,而是全部低着頭,像受了風吹,花向一個方向傾斜。
抽得最長的那根花莖突然立不直了,軟軟地東倒西歪。
用繩子捆,用鉛筆頂,都支不住。一不小心,這花莖就倒下來。
不知多麼抱歉,多麼傷心。
她終日看着這盆盛開的花。
它發出一陣陣銳利的芬芳,香氣直鑽心底。
她們無視她的關切,完全是為了她們自己在努力地表現她們的美麗。
唐敏覺得:她們的心中鄙視她。
她的郎君每天忙着公務,從花開到花謝,他都沒有關心過一次,更沒有談到過她們。
他不知道她的鬼心眼。
于是這盆女孩子的花就更加顯出有多麼的不幸了。
她們的花開盛了,漸漸要凋謝了,但依然美麗。
有一天停電,她點了一支蠟燭放在桌上。
當她從樓下上來時,發現蠟燭滅了,屋内漆黑。
她劃亮火柴。
是水仙花倒在蠟燭上,把火壓滅了。
是那支抽得最高的花莖倒在蠟燭上。
和夢中的花一樣,她們自盡了。
蠟燭把兩朵水仙花燒掉了,每朵燒掉一半。
剩下的一半還是那樣水靈靈地開放着,在半朵花的地方有一條黑得發亮的墨線。
唐敏吓得好久回不過神來。
這就是女孩子的花,刀一樣的花。
在世上可以做許多錯事,但絕不能做傷害女孩子的事。
隻剩了養水仙的盆。
我既不想男孩也不想女孩,更不做可怕的占蔔了。
但是她命中的女兒卻永遠不會來臨了。
唐敏生于1954年。
1986年,唐敏發表了一篇中篇紀實小說《太姥山妖氛》。
小說以荒誕的手法,描寫了太姥山下大隊民兵營長王某,如何橫行鄉裡,魚肉百姓,死後輪回為牛的故事。
1987年9月,王某的妻子向《中國民兵》投稿,表示唐敏利用小說,诽謗她已去世的丈夫及其他人。
1989年,唐敏因诽謗罪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她在看守所期間,不幸的事發生了:她并不知道自己懷孕了,但現在她流産了。她終生不能再生育。
小說是非,難以判斷。
隻是重讀此文,不免想到,也許水仙花們要給她的啟示是更加殘酷的……
在《走向和平——獄中手記》一書中,她寫到了這一段:
女警察來給她手铐。她于是開口說話:
“現在我有兩個請求:第一,我可能已經懷孕,我要求做婦科檢查。”
但這請求被拒絕了。
我在車上突然想到懷孕的事,我可能要在獄中度過許多年,要是這個胎兒保不住,我這輩子沒有生孩子的機會了。
在看守所裡,女幹事很有點憤憤不平,又說:你如果懷孕了,也不能判刑,要放你回去。”
當晚她流了很多血,她流産了。
而且她從此再也不能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