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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一個月“逃逸式辭職”,光大原副行長張華宇貪腐細節曝光

作者:濟南時報-新黃河

落馬半年後,光大銀行原副行長張華宇被開除黨籍。随着中紀委通報的公開,光大集團的亂象暴露無遺,由此造成頻繁的人事”巨震“和人事流動,旗下光大銀行更是罕見3年3換行長,最新一季報業績明顯承壓。

違規安插親屬、逃逸式辭職

7月4日下午,中紀委網站釋出消息,中國光大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被開除黨籍,并披露了其違紀違法情節。

其中,最令人觸目驚心的是,“張華宇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安排兒子、女婿、弟弟等親屬及關系人子女數十人到光大系統工作,為多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損害光大系統政治生态。”如此任人唯親,無疑是把世界500強央企變成了“家族私企”,成為他們的提款機器。

退休前一個月“逃逸式辭職”,光大原副行長張華宇貪腐細節曝光
退休前一個月“逃逸式辭職”,光大原副行長張華宇貪腐細節曝光

張華宇還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在融資貸款、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中紀委指出,張華宇在職時為有關企業謀取利益,退休前夕辭職,辭職後在與原任職務有業務關聯的企業領高薪,是“提前築巢”“逃逸式辭職”腐敗的典型,是權力與資本互相勾連、瘋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風及腐、風腐一體、甘于被圍獵的典型。

從履歷來看,1958年10月出生的張華宇在光大銀行工作17年後,于2018年9月辭職。此時距離他到齡退休僅差一個月,如此舉動,堪稱反常。

張華宇離開光大銀行後,曾在3家金融機構就職,分别為中國金融國際、同方國信和重慶信托。其中,同方國信為重慶信托大股東,持股比例約66.99%。

退休前一個月“逃逸式辭職”,光大原副行長張華宇貪腐細節曝光

2018年11月,張華宇加入了中國金融國際,擔任該公司非執行董事兼副主席,年薪為200萬港元。年初1月4日,已辭職3年的張華宇被查,3天後中國金融國際公告稱,盡管該公司嘗試多次,仍無法與張華宇取得直接聯系或接觸。6月14日中國金融國際披露的資産淨值公告中,張華宇仍為該公司的非執行董事。

不過,從重慶信托2021年年報來看,該公司已免去張華宇董事職務。此外,張華宇也從今年1月起不再擔任同方國信董事長一職。

被通報“逃逸式辭職”的官員

類似“逃逸式辭職”的措辭,在近期金融系統反腐中已多次出現。

去年10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了援引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湖南省監委消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投資者保護局原一級巡視員曾長虹涉嫌嚴重違法正接受監察調查。今年4月1日公布了曾長虹被開除黨籍的消息。

退休前一個月“逃逸式辭職”,光大原副行長張華宇貪腐細節曝光

經查,曾長虹喪失理想信念,以貪心取代初心,長期在證券發行稽核關鍵崗位工作,“靠發審、吃發審”,臨近退休“逃逸式”離職,妄圖逃避監督監管,繼續恣意斂财。

今年6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了農發行原巡視辦主任賈楞被開除黨籍的消息。其中也提到了臨近退休“逃逸式”辭職問題。

退休前一個月“逃逸式辭職”,光大原副行長張華宇貪腐細節曝光

經查,賈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未做到對黨忠誠老實,在行吃行、靠企吃企,長期“風腐一體”,臨近退休“逃逸式”辭職,妄圖逃避紀法懲處,繼續恣意斂财。

今年5月,《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刊文分析了一些腐敗分子臨退休“逃逸式離職”的問題。

文章認為,黨員上司幹部離職或退(離)休後,其原有職權還會在一定範圍、一定時期内産生影響或發揮作用。是以,對于他們決不能放任自流,不能“說走就走”,而應細化相關規定,對離職後的就業範圍、就業時間等劃出“硬杠杠”,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審計機關等也要嚴格把好“出口關”,防範政商“旋轉門”腐敗問題。

專家建議,對在職人員的監督管理,重在經商辦企業、投資入股或配偶、子女及親屬經商辦企業等方面;對離職退休公職人員的監督管理,一方面是離任經濟審計,重點關注其任職期間的相關問題和決策情況,另一方面要注重其離職退休後的“冷凍期”,比如定期向原部門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綜合财通社、澎湃新聞)

編輯:鄭楚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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