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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跟前妻複婚,請你自動離開”:你的舊情是愛,我的感情呢?

文/梓溪

原創作品,抄襲必究!

老話說得好:“好馬不吃回頭草”,可是,現實生活中,往往還是有不少人熱衷于吃“回頭草”的。隻是,這“回頭草”吃了會不會鬧肚子,或者吃“回頭草”需要付出什麼代價,那就是因人而異了。

這不,有一個叫彭國強的男人向記者求助,說自己的房子被女友程麗華給強行霸占了,門鎖也換了,他根本無法進門,求助的目的就是要回自己的房子,讓程麗華知趣的主動搬走。

他對記者說,因為自己提出分手,女友不同意,是以就強行霸占了他的房子。而且,程麗華還動不動就拿菜刀要給他行刑,怎麼着都不同意分手,各種撒潑耍賴,搞得他有家難回。

乍聽起來,好像這是一個軟弱好欺負的老實男人,被一個蠻橫的女人占了房産。可是,當記者找到程麗華,她卻給出了另外一個答案,程麗華說:她從來就沒有将彭國強的房子占為己有的想法。換門鎖不讓彭國強回家隻是因為兩人感情糾紛而賭氣,是戀人間的正常鬧别扭。

程麗華說,她和彭國強是生活在一起三年多的戀人,一直以來,兩人都很恩愛,自己對彭國強也是一心一意,工作上任勞任怨,生活上對彭國強照顧的很好,對彭國強的兒子更是愛屋及烏、視如親生般疼愛。(關于這些,記者随後從他們做生意的市場同行那裡得到了證明,大家對程麗華都是贊不絕口,而且一緻作證:他們一直都很恩愛。)

可是,最近一個月,彭國強卻突然跟自己提出要分手,而且很決絕,種種絕情絕義的舉動,恨不得把自己當成一塊用舊的抹布扔得遠遠的。

剛開始她還以為是彭國強跟外面别的女人搞暧昧,後來才得知,原來是為了跟他前妻複婚。

對于跟前妻複婚一事,彭國強開始時是極力否認的。一直拿“性格不和,水火不容”來說事兒。

直到記者找到了他的前妻曾美林,并從曾美林的口中得到确切的答案:“我一直是等他回心轉意。這事我之前多次提出過,一直沒把這段感情放下。但這一次是彭國強提出來的。”

在鏡頭前,彭國強沒辦法再去狡辯,開始強調說:現在複婚天經地義。而且索性在鏡頭前跟前妻秀起了恩愛:

“老婆對不起,這三年你受委屈了。我會補償你這幾年的委屈”

“謝謝老公,這些年真的過得不好,我天天等你。”

這樣赤裸裸的對白,又有哪個現任能心平氣和地接受了?

當記者追問彭國強:和程麗華既然是水火不容,為什麼還在一起生活了四年?

彭國強并不直面回答問題,而是一再強調:做不了真正的夫妻,也不要做敵人,不要做仇人。

程麗華堅持不分手,裡面既有對四年感情付出的不甘心,也有對彭國強感情上的放不下。是以,一直都是一句話:“我打算跟他生活在一起。”

後來,第三方的調解員出面對兩人進行調解,程麗華提出:分手可以,賠償我50萬。

彭國強堅決不給,調解失敗,後續兩人将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複婚有錯嗎?沒錯。但是,像彭國強這樣,一邊享受着同居女友的照顧,一邊“暗度陳倉”跟前妻糾纏不清。直到複婚一事敲定,直接對現任女友“釜底抽薪”,斷然不是君子之所為。

而且,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惜昧着良心将過往的真情說得一分不值,對那個在自己身上付出全心全意真情真意的女人,說不要就得讓人家立馬消失。不能有半句怨言不說,還得将無恥的自己一點泥巴都不沾地從裡面摘出來,讓無辜的對方承擔被抛棄的有苦難言之痛、之恨、之不值當。

“你欺騙我的感情,當初為什麼要跟我交往?當年可是你父親做的媒。”程麗華的質問,讓網友隔着螢幕都為她四年的付出叫屈。自己的一片深情竟然付之于“白眼狼”。

鬧别扭的月餘裡,程麗華一直在試圖挽回。但彭國強卻是去意已決,壓根兒不提近四年的感情過往,反而為了表示自己對程麗華“死纏爛打”的憤怒,當着記者的面将程麗華挂在衣櫃裡的衣物全都胡亂扔到了地上。

彼時,一個帶着孩子的離婚男人被一個叫程麗華的女人細心地照顧着。此刻,在跟前妻複婚這件大事面前,程麗華的為愛堅守成了彭國強的眼中釘和肉中刺,不撥不出就是難解心頭之恨。

一個把離婚、複婚當兒戲的男人,一個視别人的感情為兒戲,把别人的感情當草芥想扔就扔的男人。又有什麼臉談責任?又有什麼資格談愛?

你的舊情人是愛,那麼,你現任女友的感情又是什麼?就活該是你“以戀愛之名耍流氓”的理直氣壯的理由嗎?

兩人一起經營門店,生活上享受着妻子般的照顧,工作中有一個不用給工資的員工,小算盤打得還真是好呢。

“請你明确的,自動地離開。”能說出這樣話的男人都配不上責任不責任的問題,簡直就是無恥至極。

程麗華的遭遇給女性朋友以警醒:

一,擇偶時,遇到離異男一定要搞清楚他跟前妻離婚的真實原因,以及離婚後的互動模式是否是自己所能接受的。不要理所當然地以為他們一刀兩斷、再無感情糾葛。

二,沒有領證結婚之前,别輕易以一個妻子的身份與對方同居,更不要以一個女主人的身份過早參與到他的工作與生活中,不要有經濟交集。(圖檔均來源視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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