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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徐新與泰山隊,為何因2000萬鬧掰?球員不能淩駕于俱樂部之上

4月29日是中超聯賽轉會視窗關閉的日子,在這一天上海海港俱樂部官宣了徐新加盟的消息,值得一提的是,山東泰山隊在稍晚時候也官宣了球隊的多名球員加盟以及離隊的消息,但是如果你夠細心你能發現徐新的離隊并不在泰山隊的官宣名單之中,坦白說雙方沒能做到好聚好散。

再談徐新與泰山隊,為何因2000萬鬧掰?球員不能淩駕于俱樂部之上

根據知情人徐江老師透露泰山隊與徐新沒能将加盟之初的1+4合同轉化為續約留隊與一筆2000萬的違約金有關系。簡單來說就是在雙方談合同時候山東泰山隊希望為徐新的合同中設定一筆2000萬的違約金,如果有其他球隊想挖走徐新要麼雙方俱樂部達成一緻,要麼對方掏出2000萬違約金直接簽下徐新。在合同中敲定違約金是俱樂部與球員在簽署合同時候比較常見的手段,對于俱樂部來說就是希望自己簽約的球員能安心踢球,不會随便想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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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徐新顯然不是這麼想的,他不想被這筆2000萬的違約金綁住手腳,雖然他在泰山隊效力的這一年已經成為了主力也得到了郝偉的信任,還是以入選國家隊并站穩了腳跟,但是徐新的心卻不在泰山隊,徐新希望自己擁有絕對的主動權,如果獲得其他俱樂部的邀請他想要的結果是想走就走,想留就留。在加盟泰山之初徐新與泰山隊簽約了一份1+4的合同,年薪為限薪政策最高的500萬。之是以是1+4的合同無非就是想先踢一年看看,萬一限薪政策變了自己可以有很大的操作空間。這其實也無可厚非,但是在泰山已經給出足夠誠意的頂薪合同後,徐新卻依然想擁有想走就走的絕對主動權,這顯然是對這支球隊并沒有真心認可,也沒有歸屬感。

再談徐新與泰山隊,為何因2000萬鬧掰?球員不能淩駕于俱樂部之上

追逐錢财并不是一件羞恥的事兒,但是有趣的是潘偉力老師卻透露徐新告訴自己他離開泰山隊和錢沒有任何關系,這就有些離譜了。歸屬感價值千金,但是徐新來到山東泰山純粹就是以“工具打勞工”的身份來的,當初就是看中了泰山隊能給頂薪,然而在踢出一定水準後徐新在談合同時候覺得自己有資本了。

再談徐新與泰山隊,為何因2000萬鬧掰?球員不能淩駕于俱樂部之上

球員永遠不能淩駕于俱樂部之上,這是一個俱樂部健康營運的關鍵準則之一。泰山隊不能為徐新開這個口子,一旦被徐新得逞,可能還會有“張新”、“李新”“劉新”也以相同的方式去制造隊内危機,你想走就走,隊内穩定就沒了。對泰山隊來說鏟除隐患留下有歸屬感真正想為泰山隊踢球的球員就夠了。否則一旦埋下隐患恐怕後患無窮,就不是一個球員要特權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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