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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再被罰,手機該不該配充電器?

作者:訴呗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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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又又又因為被罰而上了熱搜,原因還是手機不配充電器!

昨日,鳳凰網科技報道,巴西戈亞尼亞市一家法院裁定,蘋果公司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必須賠償一名沒有獲得充電插頭的iPhone買家5000巴西雷亞爾(約合人民币6943元)。

蘋果公司再被罰,手機該不該配充電器?

其實蘋果公司在巴西被起訴,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早在去年5月份,就曾報道過一例巴西使用者起訴蘋果不帶充電器勝訴的案例。

巴西法院認為蘋果公司保護環境的說法不成立,判決蘋果公司向消費者免費提供一個充電器,如果公司不履行判決,将被處以每天 200 雷亞爾(約合人民币 242 元)的罰款。

其實iPhone13還未上市時,蘋果就被巴西消費者保護局盯上了。

當地的态度很明确——單獨銷售手機和充電器是不合法的!蘋果公司也是以被巴西重罰200萬美元,約合人民币1284萬元。

看看人家,多麼硬氣!

蘋果公司再被罰,手機該不該配充電器?

對比下咱們國内,怎麼就感覺“韭菜好割、軟弱可欺”呢?而且更糟糕的是,國内的手機廠商們也開始紛紛效仿手機不配充電器了,借口也是環保,真是好的不學壞的一學就會。

難倒咱們國内就沒有人去起訴一下嗎?

有的。

去年,北京化工大學、東華大學的學生們組隊将蘋果公司告上法庭,他們請求蘋果公司傳遞手機充電器,并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另行購買擴充卡的費用。據悉,此案已于去年9月一審開庭,但是最終的判決結果如何至今未有報道,是以最終結果到底如何咱們也不得而知。

蘋果公司再被罰,手機該不該配充電器?

那麼,蘋果手機不帶充電器,到底有沒有侵犯消費者的合法利益?蘋果反複強調的“環保”理由能不能成立?

01

是否侵犯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有網友戲稱:手機不配充電機就好比吃飯不給你筷子,離了個大譜!仔細想想還是挺有道理的。

iPhone12系列之前,蘋果手機裡是配置充電器的,而且充電器是使用手機必要的、經常性使用的配件。買汽車可以不配真皮座椅,但是不能不配輪胎;你去外面吃飯,店家必須給你提供餐具,這都是“交易習慣”,而消費者會預設手機是配充電器的,這也是“交易習慣”,而且這是一個法律效力的概念。

《民法典》第510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履行地點等等内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可以協定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定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确定。

蘋果公司再被罰,手機該不該配充電器?

也就是說,在買賣合同生效後,且合同内容有約定不明确的地方,又不能達成補充協定的,可以按“交易習慣”确定。

北京化工大學的法學生方同學購買了iPhone 12 Pro Max手機,在發現随手機并沒有配備相應的充電裝置後,她認為,蘋果公司賣手機不配充電器的行為,違背“交易習慣”。但是,配充電器到底算不算交易習慣,則需要由法院來判定。

除了交易習慣之外,消費者還有一項權利,叫知情權。如果蘋果公司沒有明确告知消費者,所購手機裡不含充電器,就可能構成對消費者的知情權的侵犯,這也是一種不誠信。

蘋果方面辯稱,在手機包裝盒上,明确了完整包裝内容——即不包含充電器,裝有USB-C轉閃電連接配接線。但是,原告大學生認為,蘋果對電源設計的提示缺乏顯著性,簡單地說,字号太小,故意不願意向消費者講清楚。

比如巴西消費者保護局處罰蘋果的理由就是:如果商家向使用者出售X元的手機(包括充電器),但開賣時砍掉了充電器還賣那個價,那就相當于虛假宣傳。

可以看出,巴西處罰蘋果,和大學生起訴蘋果的理由是相似的,就是基于“交易習慣”,消費者是預設有配充電器的,蘋果不講明白,就屬于虛假宣傳。

02

“環保”是不是蘋果不配充電器的充足理由?

用家裡舊充電器,不行嗎?

還真不行!

要知道,當下各品牌手機所使用的快充協定互不相容,消費者的舊充電器幾乎無法在新的蘋果手機上實作快充。

是以,蘋果不配充電器,那使用者能“用愛充電”,不買充電器嗎?還是蘋果想另賺一筆充電器的錢?

雖然最終的判決結果不得而知,但就這起明顯有公益色彩的訴訟來說,法院恐怕很難做出颠覆性判決。

怎麼說呢,在中國做消費者确實挺憋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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