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蘋果輸了!不帶充電器賠7000,網友熱議,律師:很難與國外比肩

蘋果輸了!不帶充電器賠7000,網友熱議,律師:很難與國外比肩

4月21日,蘋果再度登上熱搜榜榜首,這次并非其新機有多亮眼,而是因為不配充電器,被一位巴西消費者起訴,最後法院判決,賠償該消費者約合6943元。

當地法院認為,蘋果犯有非法搭配銷售罪,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智能手機等裝置必須配備充電器,也可單獨銷售,但不能強制要求單獨銷售,才讓裝置完全發揮功能。而iPhone提供的充電線,不能與其他充電插頭一起使用,消費者不得不購買蘋果産品,是以要求蘋果賠償5000巴西雷亞爾,約合6943人民币。

事件一出,立即引發國内網友熱議,“不配充電器,好比吃飯不給筷子,單獨買貴的要死,實屬勸退”、“低情商:壓縮成本,高情商:為了環保”、“以前買手機有充電器、耳機,還會送小禮品”、“不送不是要自己買嗎,環保的意義在哪裡,除了能讓蘋果賺兩份錢外”。

實際上,蘋果的确借此賺了不少錢。

蘋果輸了!不帶充電器賠7000,網友熱議,律師:很難與國外比肩

今年3月,每日郵報報道,自蘋果2020年10月将耳機和充電器移除以來,在全球範圍内已售出超1.9億部iPhone。那麼,蘋果不僅節省大量耳機和充電器成本,還省下部分運輸成本,加之産生的額外配件銷售,共計可獲得65億美元,也就是420億人民币的利潤。這一話題當時同樣沖上熱搜首位。

2021年第四季度,也就是蘋果今年的第一财季,實作營收7746億元,同比增長11.2%,淨利潤高達2164億元,增長幅度達20%,超過營收增幅。截至最新收盤,蘋果報167.23美元,總市值高達2.73萬億美元,約合17.6萬億人民币,甚至超過A股市值前十之和。

此外,蘋果此番敗訴,對于國内消費者而言,是否具有參考意義?

北京秉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永生對市界表示,“蘋果的行為應是涉嫌反不正當競争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公平交易和強制消費等規定,尚在起草過程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中亦有明确的類似規定。不過,中國對此類行為的法律後果,可能更多展現在行政處罰層面,民事賠償的救濟相對薄弱,即使予以賠償,金額一般也不會太大,很難與國外比肩。”

(作者丨市界 馮晨晨 編輯丨廖影)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