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和要求
1.1 為建立安全檢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式,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态,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促進安全管理,實作安全生産,特制定本規定。
1.2 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産的重要手段,其斟酌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隐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3 安全檢查應貫徹上司與群衆相結合的原則,除經常性的檢查外,每年還應進行群衆性的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
1.4 安全檢查活動,必須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體計劃,并制訂《安全檢查表》。
1.5 建立由公司上司負責和有關職能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做到邊組織,邊整改,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2.适用範圍
本規定适應于公司各部門的安全技術檢查。
3.職責
3.1安全環保部是安全檢查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安全生産檢查規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機關負責本辦法實施工作。
3.3各工廠中的房間安全生産工作由工廠中的房間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
4.工作程式
4.1安全檢查的形式可分為公司級安全檢查、事業部級安全檢查、工廠中的房間級安全自查、班組級安全檢查、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和不定期的特種檢查。各種檢查均應該編制相應的安全檢查表,并按照檢查内容逐項進行檢查。
4.1.1公司級安全檢查
由公司分管安全生産的上司帶隊,相關中層管理人員參與進行檢查,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彙總,分别送出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1.2 事業部級安全檢查
由事業部經理帶隊,各工廠中的房間主任參與進行檢查,每周進行次。檢查出的安全隐患由事業部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彙總,分别交由相關工廠中的房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情況要報安環部備案。暫不能實施的整改項目,拿出整改方案和措施上報公司安環部,由安環部報公司上司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整改。
4.1.3工廠中的房間級安全自查
由工廠中的房間主任、部門上司負責組織工廠中的房間安全員、班組長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三次,每次檢查要認真填寫工廠中的房間安全生産檢查記錄,檢查情況報安環部備案。
4.1.4班組級安全檢查
由班組長組織本班勞工在各自工作範圍内,按時按點進行巡回檢查,并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4.1.5日常性檢查。
4.1.5.1對安全生産的認識是否正确,安全責任心如何;特種作業是否持證上崗;對忽視安全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鬥争;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4.1.5.2安全活動是否認真開展,各種記錄資料是否齊全。
4.1.5.3上司是否把安全生産擺在重要的議事日程,是否堅持了上司值班,是否正确處理安全與生産的關系;是否做到安全生産“五同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是否認真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4.1.5.4安全生産的各項制度執行情況,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不按操作程式動作标準執行、違章作業現象,有無制定工廠中的房間部門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執行情況。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無脫崗、串崗、睡崗等違紀情況。
4.1.5.5各種原料是否按規定投入,各單元操作是否按規定操作,操作原始記錄是否如實記錄。
4.1.5.6機械、儀表、廠房、通道、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生産現場是否按定置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産、标志是否齊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護設施齊全、可靠,安全标志醒目,現場有無安全生産隐患。
4.1.5.7對職工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和進行中是否堅持了“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
4.1.5.8查作業環境及勞動條件、生産裝置及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标準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氣體等引發安全事故的防範措施,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護标準,以及通風、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業環境,勞動條件是否符合相關安全防護的标準。
4.1.5.9安全管理考核内容規定的安全檢查;
4.1.6專業性安全技術檢查。
分别由各專業部門的主管上司組織本系統人員進行。每年至少檢查四次,内容主要是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裝置以及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廠房建築以及安全設施、人身安全、勞動保護器具、通風、除塵、噪聲、護罩、欄杆、人孔等安全裝置等;檢查文明生産、環境衛生等進行專業檢查,并對檢查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安全技術檔案,抄送品質技術部。
4.1.6.1吊具檢查:包括吊鉗、鋼絲繩、吊鍊、吊環等。
4.1.6.2起重裝置檢查:對天車的吊鈎、事故開關、行程極限開關、天車輪、鋼絲繩等。
4.1.6.3電氣檢查:工廠中的房間内的照明不準接一相一地。電氣設施的金屬外殼保護接地、臨時線、配電及停送電裝置、裝置、儀表、安全聯鎖、報警儀器、安全狀況;
4.1.6.4機台安全防護裝置:如軸頭應有套、輪應有罩、台應有欄、坑應有蓋等。
4.1.6.5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檢查鍋爐、壓力容器、各種氣瓶、特殊工種及用具等;
4.1.:6.6易燃易爆場所安全檢查:主要對危化品庫房、乙炔庫、重大危險源貯罐區、煤倉、硫磺倉庫等。檢查防爆、防觸電、防雷、防靜電接地、防雷接地、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4.1.6.7庫房檢查:消防辨別、消防設施、門窗、燈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4.1.6.8檢查工藝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4.1.6.9專業性安全檢查由安全環保部組織,相關的分管副總經理帶隊,電氣、技術、裝置及相關技術人員、安全員和各工廠中的房間主要上司進行聯合大檢查。
4.1.7 季節性安全檢查:
分别由各部門的主管上司,根據公司所在地理位置和氣候特點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擊、防暑降溫、防風以及防凍保暖工作等,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并将檢查和整改内容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4.1.7.1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為重點檢查内容;
4.1.7.2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傷害為重點檢查内容;
4.1.7.3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溫為重點檢查内容;
4.1.7.4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防滑、防毒為重點檢查内容;
4.1.7.5季節性安全檢查由安全環保部組織,分管上司帶隊,電氣、技術、裝置及相關技術人員、安全員和各工廠中的房間主要上司進行聯合大檢查。
4.1.8 節假日安全檢查:
4.1.8.1重要節假日(如: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前,為保證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産,應進行安全檢查;
4.1.8.2節假日安全檢查由安全環保部組織技術人員、安全員進行自查并做好記錄;
4.1.8.3節日前需認真檢查下列情況:
4.1.8.3.1生産原料、燃料、輔助原料及備品準備情況;
4.1.8.3.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況;
4.1.8.3.3貯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區的防火和安全保衛情況;
4.1.8.3.4假日生産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實情況;
4.1.8.3.5勞動紀律、操作規程的執行以及節前安全教育情況;
4.1.8.3.6各類裝置的安全運作以及隐患整改情況;
4.1.8.3.7節假日值班人員的落實情況。
4.1.9不定期安全檢查
4.1.9.1主要分為崗位勞工檢查和各級管理人員巡回檢查。生産勞工上崗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産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上司和職能部門管理人員都必須在各自的業務範圍内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4.1.9.2新、改、擴建裝置運作、試運、投産驗收檢查,裝置開停工前、檢修後檢查,臨時性專業檢查及生産出現問題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該項檢查由主管職能部門、工廠中的房間、班組分别負責進行。
4.1.10綜合性安全檢查:包括生産現場各方面的安全檢查。按照公司、總排程室、各事業部、工廠中的房間(班組)分别由分管副總經理、總排程室主任、事業部經理、工廠中的房間主任組織有關部門、排程以及班組人員進行以“五查”(查上司、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隐患)為中心内容的檢查。檢查和整改項目應該向上級彙報。公司級(包括節假日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事業部每月檢查一次,總排程室、工廠中的房間每周檢查一次。
4.1.11其它安全檢查。
4.1.11.1開展安全活動時,對各機關布置、進展情況的檢查;
4.1.11.2對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規定、制度的執行情況的檢查。
4.1.12 安全生産檢查内容:五查(查上司、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隐患)
4.1.12.1 查上司:安全生産是否執行了“首長責任制”;上司組織生産的同時,是否做到“安全第一”;是否把安全生産納入本機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是否做到生産與安全“五同時”;安全與生産、進度、裝置、節能發生沖突時,是否做到“四服從”;在安全工作有功人員是否做到了及時表揚和獎勵等。
4.1.12.2 查思想:檢查職工的安全意識。在生産時,是否堅持“安全第一”;是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有冒險蠻幹、麻痹和僥幸思想;檢查對忽視安全生産的違章行為,是否敢于動真碰硬。
4.1.12.3 查制度:安全生産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行為。
4.1.12.4 查紀律:檢查生産崗位上的勞動組織紀律、工藝紀律、安全紀律的執行情況。
4.1.12.5 查隐患:生産運作中的裝置、管道、容器、電氣儀表等有無不安全因素;平台欄杆是否安全可靠;地井、暗溝是否保持暢通;跑、冒、滴、漏是否達到規定的标準;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觸電、防物體打擊、防灼燙等不安全因素。
4.2安全生産隐患整改
4.2.1事故隐患範圍:
4.2.1.1危及安全生産的不安全因素;
4.2.1.2導緻事故發生或擴大的生産設施、安全設施隐患;
4.2.1.3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
4.2.2事故隐患治理項目的管理、實施、驗收:
4.2.2.1對查出的隐患應逐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工廠中的房間、班組兩級管理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4.2.2.2對檢查出的隐患進行登記,落實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日期),“二不交”(即: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工廠中的房間、工廠中的房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4.2.2.3檢查出的隐患必須及時整改。如限于物質或技術條件暫不能解決的,必須采取并落實風險消減措施,然後定出計劃,按期解決。事業部和工廠中的房間無力解決的,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寫書面報告,申請安排解決;
4.2.2.4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徹底整改前,各有關部門、各工廠中的房間應采取有效的風險消減措施并由安全環保部監督執行;
4.2.2.5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範措施外,應分别列入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4.2.2.6對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實行《隐患整改通知單》辦法,由安全管理人員填寫,由安全環保部簽發,由工廠中的房間負責人簽收并在規定時間内負責處理完畢,《隐患整改通知單》應存檔檢查;
4.2.2.7各類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和節假日檢查,其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必須認真儲存備案;
4.2.2.8凡查出的各類隐患,因沒及時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發生工廠中的房間安全負責人的責任。
4.3安全檢查的形式和注意事項。
4.3.1針對檢查的項目内容,要有針對性地學習相關法規、政策、技術、業務知識,提高法規、标準和政策水準。
4.3.2将自查與互查有機結合起來,班組以自查為主,工廠中的房間互相檢查,互相取長補短,互相學習、借鑒。
4.3.3堅持檢查與整改相結合,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要根據檢查記錄進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
4.3.4制定和建立安全檔案。收集基本資料,掌握基本安全情況,實作安全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源點的動态管理,為及時消除事故隐患(潛在危險因素)提供資料,同時為以後的安全檢查奠定基礎。
5 附則
5.1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标準、規範、法規執行。
5.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