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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毛毛雨”,魯迅煩死,張愛玲愛死

作者:星星飛翔
一曲“毛毛雨”,魯迅煩死,張愛玲愛死

魯迅 (1933年上海存照)

一曲“毛毛雨”,魯迅煩死,張愛玲愛死

張愛玲 (1944年存照)

一曲“毛毛雨”,魯迅煩死,張愛玲愛死

《毛毛雨》歌譜封面,1929年第五版

一曲“毛毛雨”,魯迅煩死,張愛玲愛死

黎錦晖與黎明晖父女合影 (約攝于1926年)

《毛毛雨》來了,林語堂沒有提及,魯迅是真不喜歡

大約在1933年末,在上海剛搬進一所新租洋樓的林語堂,心情愉悅,頗感快慰。林語堂覺得“在上海找得到這樣的野景”,“不能不說是重大的發見”,“是以決心租定了”。因為新住所的周邊環境不錯,不由得令他“想到避暑的快樂了”,于是伏案寫了一篇《說避暑之益》。文中提到當時能在上海租住洋樓的階層群體的避暑時髦習慣之一:

你可以帶一架留聲機,或者同居的“避暑家”總會帶一架,由是你可以聽到年頭年底所已聽慣的樂調,如《璇宮豔舞》《麗娃栗妲》之類。

顯然,林語堂眼中的“洋樓”租戶們,避暑時總是要帶上一架留聲機,無論是輕便易攜的盒式,還是稍顯沉重的台式,總之,都得想辦法弄去。這是那個時代,那個階層,所應當擁有的生活方式。可想而知,平日裡是更少不了這留聲機的,簡直可以說是居家“标配”了。播放唱片的内容,當然應該都是“年頭年底所已聽慣的樂調”,至于“如《璇宮豔舞》《麗娃栗妲》之類”的唱片,應當就是1933年度“洋樓”租戶們的最愛。那是兩部外國歌舞影片的插曲,自然是“洋氣”十足的,也自然是足夠時髦的罷。

1933年,這一年在上海也租定新房、搬了新家的魯迅,可沒有林語堂及“洋樓”租戶們那麼閑情逸緻,那麼時髦“洋氣”。1933年4月間,因一向發表激進言論而恐招惹事端的魯迅,為了盡可能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從拉摩斯較高價的電梯大廈搬進了大陸新村九号。這是一處“越界築路”的民居,具有半租界性質——魯迅便從“租界”兩字中各取一半,為自己的書齋取名“且介亭”,後來還把這一書齋名用在了自選文集的書名上。

搬到這裡住了一年多,魯迅心情并不好,豈止是不好,簡直是糟透了,隻是因為這裡一位外國人鄰居家裡的女仆。1934年年底,魯迅就為這事兒,專門寫了一篇微型小說《阿金》。對,沒錯兒,這女仆就叫“阿金”,魯迅開篇第一段就隻寫了這麼一句話:

“近幾時我最讨厭阿金。”

這女仆阿金,為什麼這麼讨厭呢?因為她的生活起居,已經嚴重地影響到了魯迅的寫作,到了幾乎寫不下去的地步,到了隻能寫寫她,發幾句牢騷的地步了。魯迅坦承當時居住條件不宜寫作,以及“華洋”雜居的諸多不便。沒曾想,一位鄰居的女仆,竟給魯迅的生活造成這麼大的困擾,成為魯迅生命中最後兩年裡,難得的一部微型小說裡的女主角,也實在是令人頗感意外。

好在後來阿金終于被洋主人辭退了,“補了她的缺的是一個胖胖的,臉上很有些福相和雅氣的姨娘”,“已經二十多天,還很安靜”,為此,魯迅終于松了一口氣。不過,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這歲月靜好的二十多天裡,這位胖胖的姨娘,很會享受生活,居然還自己掏錢,“叫了賣唱的兩個窮人唱過一回‘奇葛隆冬強’的《十八摸》之類”。此時,心情平複且舒适之餘的魯迅,也遠遠地聽着,甚至覺得這歌聲“比絞死貓兒似的《毛毛雨》要好得天差地遠”。

至于這民間流行已久的“低俗”小調,緣何能讓魯迅得出“比絞死貓兒似的《毛毛雨》要好得天差地遠”的評價,或許也是在以所謂“左翼文學”的思路來一番借題發揮,言下之意是要說勞苦大衆的“低俗歌曲”,也比小資産階級的“流行歌曲”更接地氣,更真實自然,更讓人聽着舒坦。

張愛玲很喜歡,還給翻譯成了英文

同一個時代,林語堂與魯迅,都是上海的租住戶。他們“活在這樣的地方”,耳朵裡聽到的歌曲,“年頭年底所已聽慣的樂調”卻完全不同。不得不承認,“《璇宮豔舞》《麗娃栗妲》之類”,“‘奇葛隆冬強’的《十八摸》之類”,以及“絞死貓兒似的《毛毛雨》”,各種彼此毫無關聯,“天差地遠”的腔調與旋律,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的大上海,雖交相疊響卻又各行其道,各有各的收聽者與追随者。

不過,林語堂沒有提及,魯迅真不喜歡的那一首《毛毛雨》,卻是當年上海“華界”廣為流行,“租界”裡也曾一度流行,可謂“跨界”度很高的一首都市流行歌曲。

如今的相關研究者,更是将這首《毛毛雨》視作中國流行歌曲的“開山”之作,宣稱這首歌早在1927年即已“開唱”,在國内流行樂壇的開創期裡有着極為重要的曆史地位與研究價值雲雲。無論如何,要想探究當年上海流行歌曲的實情究竟如何,恐怕既不能完全參照林語堂的“洋氣”生活,也不能随意信從魯迅的牢騷小說。

1944年7月,胡蘭成在《淮海月刊》七月号上發表了《記南京》一文,文中透露,張愛玲曾經将《毛毛雨》的歌詞,翻譯成了英文,還特意為這首歌寫了一篇簡要的介紹說明:

我喜歡《毛毛雨》,因為它的簡單的力量近于民歌,卻又不是民歌——現代都市裡的人來唱民歌是不自然,不對的。這裡的一種特殊的空氣是弄堂裡的愛:下着雨,灰色水門汀的弄堂房子,小玻璃窗,微微發出氣味的什物;女孩從小襟裡撕下印花綢布條來紮頭發,代替緞帶,走到弄堂口的小吃食店去買根冰棒來吮着……加在這陰郁龌龊的一切之上,有一種傳統的,扭捏的東方美。多看兩眼,你會覺得它像一塊玉一般地完整的。

這短短的、還不到兩百字的介紹,卻把張愛玲對《毛毛雨》的喜歡,以及“毛毛雨”中的上海灘如何令人動容,都表達得清清楚楚,描述得也栩栩如生。可能是“意猶未意”,也可能還想進一步表達,自己對《毛毛雨》這類流行歌曲的喜愛,究竟源于什麼樣的心理與理由,不久,張愛玲又撰發了《談音樂》一文。1944年11月,此文刊發在了胡蘭成主編的《苦竹》雜志創刊号上,算是鄭重其事的一篇帶有專業研究範兒的“準論文”。文中專門提到了中國的流行歌曲,專門解釋了那“絞死貓兒似的”女聲唱腔,究竟從何而來,如今又怎樣了。文中這樣寫道:

中國的流行歌曲,從前因為大家有“小妹妹”狂,歌星都把喉嚨逼得尖而扁,無線電擴音機裡的《桃花江》聽上去隻是“價啊價,叽價價叽家啊價……”外國人常常駭異地問中國女人的聲音怎麼是這樣的。現在好多了,然而中國的流行歌到底還是沒有底子,仿佛是決定了新時代應當有的新的歌,硬給湊了出來的。是以聽到一兩個悅耳的調子像《薔薇處處開》,我就忍不住要疑心是從西洋或日本抄了來的。

原來,那“絞死貓兒似的”女聲唱腔,是因為當時都流行如“小妹妹”(實指演唱者黎明晖)一般的尖聲高音,是以“歌星都把喉嚨逼得尖而扁”。從《毛毛雨》到《桃花江》都一樣,都是這般尖聲細氣的唱法。

不過,到了張愛玲生活其中的那個時代,也即上個世紀四十年代的上海,這樣的狀況已然“好多了”。然而,張愛玲還是認為“中國的流行歌到底還是沒有底子”,“仿佛是決定了新時代應當有的新的歌,硬給湊了出來的”。

于是乎,當1942年上映的中國電影《薔薇處處開》,由出演影片女主角的龔秋霞演唱的同名主題曲,一度大為流行之際,張愛玲仍然“忍不住要疑心是從西洋或日本抄了來的”。

《毛毛雨》何時“開唱”?幾時“唱紅”?

那麼,《毛毛雨》究竟是怎樣一首流行歌曲,為什麼這樣的“開山”之作,在魯迅與張愛玲那裡,卻有着截然不同、大相徑庭的評判呢?我們不妨先來看看《毛毛雨》裡究竟唱了些啥:

毛毛雨,下個不停;微微風,吹個不停;微風細雨柳青青,哎喲喲,柳青青。小親親,不要你的金;小親親,不要你的銀;奴奴呀,隻要你的心,哎喲喲,你的心。

毛毛雨,不要盡為難;微微風,不要盡麻煩;雨打風吹行路難,哎喲喲,行路難。年輕的郎,太陽剛出山;年輕的姐,荷花剛展瓣;莫等花殘日落山,哎喲喲,日落山。

毛毛雨,打濕了塵埃;微微風,吹冷了情懷;雨息風停你要來,哎喲喲,你要來。心難耐等等也不來,意難捱再等也不來;又不忍埋怨我的愛,哎喲喲,我的愛。

毛毛雨,打得我淚滿腮;微微風,吹得我不敢把頭擡;狂風暴雨怎麼安排,哎喲喲,怎麼安排,莫不是生了病和災?猛擡頭,走進我的好人來,哎喲喲,好人來。

顯然,這是一首帶有濃郁民歌色彩,情真意切,朗朗上口的情歌,雖然通俗,但不低俗,更不庸俗。歌中那一句“小親親,不要你的金;小親親,不要你的銀;奴奴呀,隻要你的心”,“三觀”還很正。那麼,既然歌詞内容及主旨上沒有什麼可以讓人指指點點,那“絞死貓兒似的”女聲唱腔,在“十裡洋場”的上海灘頭發聲“開唱”,究竟又始于何時呢?

本文前邊已經提到過的,如今在國内學術界已漸生一種“公論”,即《毛毛雨》這首歌乃是中國流行歌曲的“開山”之作,最早是從1927年“開唱”的。據考,《毛毛雨》的作者,湖南湘潭人黎錦晖,曾于1927年2月,在上海愛多亞路(今延安東路)966号創立“中華歌舞專門學校”。正是在這一時期,這首歌開始傳唱起來。

不過,據筆者目前所查獲的文獻記載,《毛毛雨》這首歌的“開唱”時間,已然可以追溯至1926年11月11日。當天上午11時,上海新聞記者聯歡會舉行五周年紀念大會,來賓陸續到場,規模在千人以上。至12時聚餐之後,安排有遊藝節目,其中就有由黎錦晖女兒黎明晖演唱《毛毛雨》的環節。次日,上海《時事新報》以較大篇幅報道了此次盛會。可以說,這篇報道,不但成為《毛毛雨》這首歌“首唱”之記錄,也足見這首歌一出場即有着不凡的媒體表現——在上海各大報刊記者的千人大會上演出,其傳播效能與社會影響力應當是非同凡響的。

果不其然,不到一個月之後,12月4日,蘇州愛國女校開歌舞會,由于坊間盛傳黎明晖小姐将到場演唱《毛毛雨》,“蘇人如飲醐醍,狂走相告曰:小妹妹來蘇,小妹妹真來蘇矣。于是多引頸以瞻星光”。盡管,在衆多歌迷期待之中,歌舞會現場沒能等來這位早早出名的“小妹妹”,但她的當紅程度可見一斑。

這位黎明晖,原名黎澤悌,是黎錦晖與首任妻子徐珂珊的女兒。在上海長大,因深得父親陶冶培養,自幼能歌善舞,在音樂歌舞方面嶄露出驚人的才華與熱情。早在1922年,年僅13歲的她,即在大中華唱片公司灌錄了七張唱片,内容為其父創作的《葡萄仙子》等七部歌劇。小小年紀,竟能有如此成就,各大報刊争相報道評述,可謂轟動一時。

黎明晖後來的歌、舞、影“跨界”發展,成就“三栖”明星的人生計劃,非常成功。灌錄歌劇唱片之後不久,時至1925年,她迅即又由歌舞領域轉投電影界,短短幾年間先後主演了《小廠主》《透明的上海》《可憐的秋香》《美人計》等數部影片。

由此可見,由“小妹妹”來唱《毛毛雨》,從某種程度上講,并不是這首歌捧紅了黎明晖,恰恰相反,是黎明晖“唱紅”了這首歌。換句話說,《毛毛雨》這首歌是與“小妹妹”一并成長起來的流行歌曲——隻要“小妹妹”一直活躍在歌、舞、影三界,隻要“小妹妹”還是“當紅明星”,這首歌就還會一直在上海灘的華、洋、華洋雜居三界流行下去。無論魯迅是真不喜歡,還是張愛玲的喜歡得不得了,《毛毛雨》都還會一直流行下去。

可以說,作為意見領袖的魯迅,與作為意見新銳的張愛玲,正是這一都市流行文化時尚中,有意無意的參與者之一。也可以說,正是這一貶一褒,一揚一抑的隔空互動,從“泛文化圈”的層面,映證與助推了《毛毛雨》所帶來的流行文化時尚,且将這一本屬聽覺感受方面的時代風尚,以文學作品的方式,定格于都市文化曆史的時空之中了。

文并供圖/肖伊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