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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女博士患癌要80萬換肝,丈夫哭求離婚:求你放過我,我才40

我請你做我的妻子/丈夫,我生命中的伴侶和我唯一的夫妻。我将珍惜我們的友誼,愛你,不論是現在,将來,還是永遠。我會信任你,尊敬你,我将和你一起歡笑,一起哭泣。我會忠誠的愛着你,無論未來是好的還是壞的,是艱難的還是安樂的,我都會陪你一起度過…………也許主要求我做的更多,但是不論發生任何事情,都會有你在身邊生死相随。

這段婚禮上的誓詞常常令不少對愛情心生向往之人淚流滿面,那麼在現實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夠履行婚禮上的誓言,無論生老病死都與伴侶風雨同舟的呢?2020年河南女博士患癌案或許就像一把冰冷的刀子,它完美地揭開了人性的複雜與不堪。

案件:女博士患癌要80萬換肝,丈夫哭求離婚:求你放過我,我才40

該案中的女博士名叫楊楠,她于2015年年底不幸患上了肝癌。醫生對她說,必須盡快進行肝髒移植手術,否則她将有性命之憂。深陷絕望的楊楠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自己的丈夫張海身上,畢竟楊楠的原生家庭十分貧窮,就她目前的境遇而言,僅有丈夫張海,是她唯一能夠抓住的救命稻草。

那麼在這個至關重要的時刻,張海又會做出何種決擇呢?

事實上,張海與楊楠結婚的時間并不算久,二人是在某重點高校讀博期間認識的,學曆和相貌的比對讓他們的愛情得到了來自四方親朋好友們的豔羨與祝福。正所謂,佳人配才子,張海與楊楠又何曾不渴望一生一世一雙人的美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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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可惜,缺憾是人生的常态。2015年,也就是楊楠讀博的最後一年,她開始經常性地感覺到四肢乏力,整個人都打不起精神。她原以為自己隻是過度疲勞,可誰知去醫院診斷後才發現,她竟然患上了肝癌晚期!

這一消息對她和丈夫張海剛剛組成不久的這個家庭而言,無疑是巨大的考驗。畢竟兩人前不久還在婚禮上發過誓,無論生老病死,都會和對方共度難關,如今,楊楠身患絕症,張海又是否會背信棄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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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的張海已有35歲,在楊楠最初被診斷出患病的那段時間裡,他的确為她四處奔走,求醫問藥,甚至還不惜為她花光自己近幾年攢下的所有積蓄。但是随着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張海發現妻子楊楠的病就像一個吞噬着金錢的惡魔,無論張海是否願意砸錢做賭注,結局終歸是注定的。

于是,在他陪着妻子楊楠共同抵抗病魔的第五個年頭裡,也就是2020年,他因無力支付醫療費而向妻子提出了離婚。但是楊楠卻無論如何都不肯同意,因為她想要活下去,倘若丈夫執意與她離婚,日後又有誰會願意為她支付高昂的化療費用呢?

畢竟她年邁的父母為了她已經負債累累,而身邊好友也早在她患癌之初就與她斷絕了來往,唯有她的丈夫,堅持了整整五年。倘若丈夫不再幫助楊楠,那麼楊楠就隻能眼睜睜地看着自己在病床上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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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她無論如何都不肯在離婚協定書上簽字。經過一番苦苦糾纏後,丈夫張海竟然給楊楠下了跪,他哭着求妻子:“你放過我吧,我才剛滿40歲,膝下沒有任何子嗣,我不願将自己的人生就這樣活活地拖垮…………”

聽見張海這樣說後,楊楠流下了痛苦的眼淚。盡管她也深知丈夫不易,但是她在自己的内心深處下,依舊無法與世界達成和解,那種感覺就好像是,你即将掉下懸崖,當初那個承諾會與你共度人生的伴侶,卻選擇了将你抛棄,奔向新的人生。

案件:女博士患癌要80萬換肝,丈夫哭求離婚:求你放過我,我才40

冰冷的現實開始在兩人之間撕出一道裂縫,将他們越隔越遠。最終,楊楠還是選擇了成全丈夫,在離婚協定書上簽了字,隻是她希望丈夫能幫助自己償還因治病而欠下的80萬貸款,那麼,就法律上而言,張海是否有這個義務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在楊楠身患絕症之時,身為丈夫的張海的确具備撫養妻子的義務,他也應當支付妻子一部分的撫養費。也就是說,楊楠提出的要求也是有法可依的。此外,在二人離婚之後,夫妻之間照常進行共同财産的分割。

案件:女博士患癌要80萬換肝,丈夫哭求離婚:求你放過我,我才40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财産】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财産,為夫妻的共同财産,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産、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産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财産,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财産。

夫妻對共同财産,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終,經過雙方協定,張海支付楊楠30萬元的撫養費用,而楊楠也終于同意在離婚協定書上簽字,這段在病魔中苦苦掙紮五年的感情,到底還是走到了盡頭。

衆人皆渴求一生一世一雙人的美滿,殊不知,人生常常布滿遺憾的缺口,正如白居易詩中所言“若教眼底無離恨,不信人間有白頭。”在本案中,張海與楊楠都沒有做錯,隻是他們所站的利益出發點不同,畢竟沒有誰規定一定要為對方獻身才算偉大的愛情,你我皆是平凡之人,為了求得生存百般不易,又何來指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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