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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患病需照顧,後妻和繼女過戶房子賣54萬,再趁丈夫糊塗騙離婚

前些日子,尤師傅的女兒媛媛要接他回家,因為尤師傅住在自己弟弟家有一段時間了,可尤師傅說什麼都不和女兒回家,用他的話來說,一見女兒就渾身發抖。

按理說,尤師傅又不是趙本山扮演過的隔壁吳老二,為何見到親人平白無故瑟瑟發抖?尤師傅雖然不是吳老二,可他得了吳老二的病,腦梗外加帕金森,即便拄拐走路,也是緩慢挪動。

尤師傅說什麼都不和女兒回家,他說,老伴嫌棄我笨手笨腳,就動手打我,你也這樣對我,我怎麼敢回家啊?

媛媛不同意父親的說法,作為女兒,她的确與母親一起拿鞋底子抽過父親,可這是恨鐵不成鋼,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讓他加強康複鍛煉,讓他的腰闆挺直了,立起來。

可尤師傅兩側臉頰的傷疤分明在說,妻子和女兒在逼迫他完成一項力所不能及的事,站不住再摔倒,可不就是有了擦傷?

媛媛語重心長地對父親說,我也不想這樣對您,可我這樣做,都是為了我母親啊!

我了解媛媛的想法,隻有父親恢複一定自理能力,母親才能減輕照顧壓力,得到一定解脫。

丈夫患病需照顧,後妻和繼女過戶房子賣54萬,再趁丈夫糊塗騙離婚

媛媛上門找繼父

尤師傅的弟弟,也是媛媛的叔叔看不過去了,侄女所謂幫助父親的康複訓練,就連正常人都勉為其難,别說一位無法自理的老人了,他指責侄女對父親态度過分。

媛媛覺得叔叔就是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抨擊她,她對叔叔直言,你沒經曆過我所經曆的痛苦,有啥資格指責我?

叔叔反諷到,是啊,我的确沒有經曆過打父親是什麼感覺。可見,父親不願意和女兒回家,叔叔看不過眼,隻能說明媛媛和母親的确有做得過分之處。

不要怪尤師傅弟弟不待見侄女,因為媛媛根本不是她的親侄女,意味着尤師傅也不是媛媛的親生父親。

尤師傅和妻子郝大姐是半路夫妻,兩人于15年前結婚,結婚時各有一個女兒,其中郝大姐的女兒就是媛媛,當時她在山西上學,畢業後順便把戶口遷到了繼父名下。

尤師傅生病不是一天兩天了,怎麼媛媛才開始強迫他康複訓練?原因很簡單,尤師傅住進她家了。

原來,尤師傅之前和郝大姐一直在療養院生活,是以相安無事,住家繼女家,就變成了繼女伺候,媛媛怎能願意受這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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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師傅說什麼都不想和繼女回家

如果強迫尤師傅康複可以看得出這對母女對尤師傅不太好,那麼之前的做法,就可以用居心不良來形容了。

早在前年,郝大姐就做尤師傅工作,讓丈夫将他名下唯一一套房子過戶到她名下,郝大姐給出的理由看過去很合理:

如果有一天你先我而去,我得有個保障,以防被你的女兒掃地出門。

想想也正常,郝大姐嫁給尤師傅時才42歲,今年也不過57歲,不管從年齡還是身體健康上,都尤師傅好的多,她的确需要一個後半生的保障。

當然,郝大姐也不會白要房子,她給出尤師傅承諾,自己會照顧他,為他養老送終。

用一個承諾輕易換來一套房子,郝大姐的精明堪稱一本萬利,可是害怕被掃地出門的,明明是尤師傅才對啊?據我推測,尤師傅之是以将房子過戶給郝大姐,除了被妻子的演技忽悠住了,還有患病之後腦子不清楚吧?

尤師傅的親生女兒小敏後來才發現房子已經過戶給繼母,為此她對父親和繼母非常不滿。

木已成舟,小敏咬牙忍了,她想,隻要繼母能給父親養老送終,就不再計較房子了。

丈夫患病需照顧,後妻和繼女過戶房子賣54萬,再趁丈夫糊塗騙離婚

郝大姐演技線上

郝大姐後來的操作,換任何正常人,都無法再相信她能為老伴兒養老送終,她居然把這套房子賣了,一共得54萬現金,又拿錢換了一套徹底屬于自己的小房子。

說明什麼問題?老房子如果殘留尤師傅影子的話,新房子和尤師傅一毛關系都沒有了,尤師傅餘生如何,郝大姐随意安排。

果不其然,房子到手後,郝大姐又把尤師傅安排到了下一步驟,她哄騙尤師傅和自己簽訂了離婚協定,尤師傅又稀裡糊塗

簽了。

郝大姐又讓小敏背了鍋:

我和你離婚,是害怕你女兒總上門鬧我啊,但并不耽誤我給你養老的承諾。

看到沒?隻要老兩口離婚了,小敏還以什麼身份來鬧郝大姐?

不管尤師傅給房子和離婚是不是出于本意,郝大姐的釜底抽薪可是“情真意切”,一番操作下來,她照顧前夫的承諾,尤師傅自己也不信了吧?

當郝大姐再次邀尤師傅回療養院時,遭到了尤師傅的拒絕,倆人既無夫妻關系又無财産關系,郝大姐能在有護工的療養院照顧自己?

尤師傅很後悔,他隻想要回房子錢,否則真沒地方養老了。

丈夫患病需照顧,後妻和繼女過戶房子賣54萬,再趁丈夫糊塗騙離婚

尤師傅後悔自己的決定

何為心口不一?何為表面一套背後一套?看看郝大姐在丈夫患病後不一緻的言行,就能得出基本判斷。

如果是有愛夫妻,正常劇本不該是妻子在丈夫患病後,對丈夫不離不棄,全身心照顧丈夫康複嗎?

郝大姐從來沒說過不照顧,哪怕離婚後,也在堅持口頭兌現承諾,但她照顧的方式有些悠閑,她和丈夫一起搬到療養院去住了。

看看吧,療養院有護工,不但能照顧丈夫,還能順便照顧自己,反正療養費丈夫掏,丈夫這一病,不但沒有束縛自己,反而讓自己過得更惬意。

為啥非要去療養院呢?因為房子被郝大姐賣了,她的理由名正言順,讓丈夫用房子當投名狀,換來她對丈夫後半生的承諾。

為啥非要離婚呢?因為害怕賣房子之後,丈夫的親生女兒上門來鬧,是以撇清關系,讓小敏鬧得名不正言不順。

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理由,正常人一眼都能看出她安得什麼心思,怪就怪在尤師傅生病後經常犯糊塗,缺乏正常的認知和判斷,他太渴望被人照顧了,才做出這種糊塗事。

問問郝大姐,您的良心不會痛嗎?

丈夫患病需照顧,後妻和繼女過戶房子賣54萬,再趁丈夫糊塗騙離婚

郝大姐和媛媛

一個巴掌拍不響,郝大姐的神操作離不開尤師傅的神配合,尤師傅即便再糊塗,也應該記得自己還有個親女兒,重大人生抉擇要和親人打招呼,這是常識。

郝大姐為什麼順利地拿到了尤師傅的房子?為什麼又順利的和尤師傅簽訂了離婚協定?因為尤師傅時明白時糊塗,比如讓自己落得人财兩空時就糊塗,後悔時就明白。

可尤師傅的親生女兒小敏是明白人,如果小敏出面幹涉,尤師傅的婚可以離,但房子是絕對給不出去的,房子是任何為人子女者為父母把持的底線,畢竟是自家财産。

尤師傅您再糊塗,也應該明白,有血緣關系的親人和沒有血緣關系的親人是何差別,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您的繼女媛媛以幫助您康複之名用鞋底抽您,如果換做親女兒小敏,她會對身患重病行動不便的父親下這樣的手嗎?

尤師傅犯的最大錯誤,就是糊塗後,還為後妻所謂的承諾擅作主張,豈不知郝大姐的每一個實際行動,都在口頭承諾的反面。

糊塗不可怕,總有清醒的人代替你思考,肯于站在你這一邊的,往往是親人。

丈夫患病需照顧,後妻和繼女過戶房子賣54萬,再趁丈夫糊塗騙離婚

媛媛與調解員

雖說半路夫妻也是夫妻,可尤師傅的遭遇還是提醒了我們,再婚不同于初婚,在以誠相待的同時,為自己留一條後路沒有錯。

不管是誰,再婚比初婚面臨的局面都要複雜得多,因為重組家庭需要多考慮兩方面現實因素:

一是重組家庭在感情投入方面,不可能像初婚那樣真摯,不但有各自子女分心,還會因為受過之前婚姻破裂的影響而有所保留,反正做不到心無旁骛。

二是重組家庭在财産配置設定上,也因為各自子女的存在而變得複雜,畢竟兩人共同子女順理成章繼承财産,和兩人帶過來的子女互相争搶财産,是不同概念。

尤師傅吃的何止是啞巴虧?離婚事小,過戶房子事大,他的自作主張,讓自己失去真正養老倚靠的同時,還讓女兒失去了法定繼承财産的權力,坑害了兩代人。

再婚夫妻在婚前有必要簽署一份婚前協定,明确劃分雙方财産及所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邊界,即便婚姻生變,也能憑借協定好聚好散,省略很多麻煩。

尤師傅還是低估了人性之惡,有時候能保障權益的,往往是法律而不是婚姻。

丈夫患病需照顧,後妻和繼女過戶房子賣54萬,再趁丈夫糊塗騙離婚

母女倆

後記:

尤師傅終于後悔了,是後妻和繼女使用鞋底子強制幫他進行康複訓練,才讓他清醒的,後妻所謂照顧自己後半生的承諾,就是和繼女一起拿鞋底子抽自己?

這通鞋底子,不但抽醒了尤師傅,還讓他意識到自己真的無家可歸了。

下一步,尤師傅要想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隻有一條路可以走,那就是通過法律要回賣房錢,隻要他能證明房子過戶時,自己屬于限定行為能力人即可,畢竟人在糊塗時,還沒有第三方家人在場,協定可以不算數。

如果能追回賣房子的錢,希望尤師傅的親生女兒小敏代替父親保管這筆錢,親女兒到了任何時候都不會不管父親,即便有一天父親離開,小敏也可以名正言順繼承家産。

尤師傅用親身經曆告訴我們,真正能給人養老的,是口袋中的票子和家中的糧食,和任何承諾都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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