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分局一名女輔警被判刑後被曝光,引起媒體關注,九名勒索者因與女輔警徐雲(化名)公職人員發生性關系,包括學校上司、醫院上司和多名派出所所長,甚至警察局副局長。勒索副局長因收受賄賂被判處兩年零六個月徒刑。
試法 女輔警勒索9名公職人員370多萬人
根據江蘇省古南縣人民法院的判決檔案,法院審查顯示,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徐雲與時任古雲縣警察局南港派出所所長孫某發生不當性關系,随後謊稱母親知道自己懷孕,向孫某提出索賠, 因懷孕補償、分手補償等原因,又三次向孫某索要100萬元。
2014年5月至8月,徐雲與時任固音縣派出所站長朱某發生不正當性關系,以家人懷孕後找朱某麻煩為由,向朱某索要10萬元。
2016年6月至8月,徐雲與時任古雲縣警察局副局長發生不正當關系,以母親懷孕後找事為由,向高智晟索要20萬元。
2016年6月至7月,徐雲與古雲縣婦幼保健醫院工會主席陳某發生不當性關系,向陳某索要10.8萬元。
2016年9月至12月,徐雲與時任固原縣四隊鎮中心國小校長關A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向關某索要45萬元。
2017年5月至6月,徐雲與時任古雲縣陡槽衛生醫院副院長蘭敖斌發生不正當關系,遂向蘭索要15萬元,詢問與蘭某妻子的關系以及蘭某B辦公室的麻煩。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注意到,徐雲,1994年出生,在與公職人員發生性關系後,勒索少了10萬元,最多的是劉,他共付了128萬元。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徐雲與時任連雲港警察局海州分局局長劉某發生不當性關系,随後以母親知道自己懷孕後想去劉某的機關索要20萬,雙方不再聯系;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徐雲再次與時任連雲港市警察局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毅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随後以購房首付、孕流補償、分手賠償為由。向劉某索要總額108萬元。
法院認為,許雲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威脅、脅迫手段勒索9人财産,數額特别大,構成敲詐勒索。徐雲在案件如實供認犯罪後,依法可以輕罪,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并提取部分違法所得,依法可以寬大處理。此外,徐雲還對情形認罪。
為維護治安管理秩序,保護公私财産權利不受侵犯,打擊刑事犯罪,根據被告人徐雲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許雲被判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500萬元罰款。
副局長進入最大敲詐勒索對象 此前曾被判刑
記者注意到,支付勒索款和兩次被副主任"劉阿B"勒索,已于2019年下架。
根據公開資訊,副局長出生于1972年6月,并于2019年5月被免職。2019年8月,當局宣布,他已解除留置權,移送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
在有關劉曉波賄賂的判決檔案中,第15名證人的證詞證明,2016年4月和5月,她與劉某相遇,然後發生了一男一女關系,向劉某要錢。這與上面徐雲的判斷資訊不謀而合。徐雲從劉阿B身上敲詐錢最多,她是否因為敲詐勒索劉一B和網,不得而知。
據媒體報道,劉曉波的下台是基于2019年5月1日在江蘇省連雲港市紀委信訪辦公室收到的一封舉報信。說劉A B多次收到一些管理對象的好處,縱容與家人開賭場,還有作風等問題。中央紀委網站曾以"給錢少,不給錢看"為題,報道劉AB案,警察局副局長"潛意識規則"。據一位行賄者一位洗浴俱樂部老闆孫某供認,前老闆在管理權上轉給他,曾提出過一個"建議":"一定要去劉某B,對你有好處!"
報道稱,2017年11月,劉阿B位于魯南派出所區域的一家腳診所被其他派出所跨轄區檢查,發現該店存在涉黃問題。因為和劉某的"關系好",老闆在店裡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給劉某打電話求助。劉某協調治療後,修腳店隻被罰款。這麼多,各種各樣的事情。
此外,在"破案"中公布的判決顯示,劉曉波因"違反生活違紀"問題被調到紀委。2019年5月13日,劉曉波被關押七天,在此期間,他供認共收受他人财産3.1萬元。2019年5月19日,連雲港市監察委員會将劉某涉嫌職務違規線索指定為古南縣監察委員會管轄,經古南縣紀委常委常委會議、縣監委會議研究,決定調查劉某涉嫌賄賂案件,報市監察委員會準許對其采取留置權措施。留置權調查期間,劉曉波供認了監事會尚未掌握的其他涉嫌賄賂義務犯罪,案件已破案。
根據檢方指控,劉阿乙在派出所局長、警察局副局長處長中,共受賄74萬多元,受賄後向轄的洗浴中心、娛樂會所等賣淫提供便利。法院認定劉曉波犯有賄賂罪,判處他兩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并處以20萬元罰款。
溫/北京青年報 記者 董振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