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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dan Sports更名為Joe Sports!兩周前,他被指令暫停喬丹的業務,并支付35萬美元的賠償金。

根據國家企業信用資訊披露系統,1月12日,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中禾體育股份有限公司。

兩周前,上海市第二中國科學院對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姓名的一審案件作出裁決,認定喬丹體育構成侵權,應停止在其商業名稱中使用"喬丹"商标名稱和一些涉及"喬丹"的商标。

從這個角度來看,喬丹體育在執行法院判決時更名。知識産權專家告訴南都記者,喬丹體育早就選擇重新打造新品牌和新規模,比把大量資金投入到一個有侵權風險的品牌更有意義。

兩周前,上海市第二中央法院下令停止使用"喬丹"業務

喬丹體育,前身為"福建省晉江市陳泸溪市日用品廠",建立于1984年,2000年6月更名為"喬丹體育有限公司","喬丹"為企業名稱。自1997年以來,喬丹體育為"喬丹"注冊了一系列商标,包括服裝鞋帽、健身器材、皮具、廣告銷售等。

據商家介紹,喬丹體育的法定代表人是丁國雄,注冊資本4.5億元。公司的經營範圍為運動鞋、運動服、帽子、襪子、非醫用日用防護口罩的設計開發、生産和銷售。

喬丹體育和明星喬丹有着悠久的争議曆史。1993年12月,邁克爾·喬丹與耐克簽署了代言協定,并于2012年10月簽署了授權書,确認耐克有權使用其姓名、照片、肖像等。基于此,耐克推出了運動鞋品牌Air Jordan。

2012年2月,邁克爾·喬丹以侵犯其姓名權為由,對喬丹體育及其産品銷售的100貿易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案進行了八年多的鬥争,在此期間進行了幾次審判,并于去年年底作出判決。

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央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被告喬丹體育構成侵權,被要求賠償原告訴訟的損失和合理費用35萬美元,并公開道歉以澄清與原告邁克爾喬丹的關系。

同時,法院要求喬丹體育在判決生效之日起30天内停止在其商業名稱中使用"喬丹"商品名稱和"喬丹"商标。但是,涉及"喬丹"的商标,如果争議超過五年,應以合理的方式進行識别,包括區分商标,表明它們與原告沒有任何關聯。

法院判決兩周後,2021年1月12日,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中秋體育股份有限公司。

Jordan Sports更名為Joe Sports!兩周前,他被指令暫停喬丹的業務,并支付35萬美元的賠償金。

喬丹體育改為中僑體育。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輝告訴南都,美國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與中國喬丹體育公司的糾紛主要包括兩個部分:商标侵權糾紛,即使用含有"喬丹"字樣的商标;以及使用含有"喬丹"字樣的商标權。

"既然法院已經指令喬丹體育停止使用包含'喬丹'一詞的字元和商标,那麼喬丹體育整體上堅持'喬丹'這個詞,并選擇盡快重塑品牌和品牌更有意義。"李俊輝說。

為什麼"喬丹"商标侵權?導緻公衆錯誤識别

為什麼選擇約旦?

喬丹體育曾向法庭解釋,使用"喬丹"作為商号和商标取自《山書傳(四)》,"南山楊有木糾察隊,名叫'喬'",以及古五行說"南是火,火丹"。還強調的是,約旦的主要含義是指約旦國,後跟美國和英國的普通姓氏,邁克爾·喬丹不應該有權在普通英美姓氏的通常翻譯中命名中國法律意義上的名字。

針對本案中的一些問題,上海第二中國科學院釋出了專文,對疑點進行了解釋。法院認為,盡管邁克爾·喬丹高調行事,但喬丹體育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選擇向中國人注冊"喬丹"一詞,并注冊了"喬丹"商标名稱。

此外,喬丹體育還有邁克爾·喬丹的球衣号碼"23"和他的兩個兒子的中文翻譯——馬庫斯·喬丹和傑弗裡·喬丹都注冊為商标,方向明顯到足以确定它已經引起或讓公衆造成混淆。上述行為還客觀上造成了公衆的誤認和原告的精神痛苦後果,具有因果關系,是以依法,喬丹體育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點名權。

南都記者查閱判決書發現,本案的主要争議點之一是原告要求喬丹體育不再使用原告姓名制止侵權目的,是否有正當依據。

關于是否應終止"約旦"業務的問題,法院援引《商業名稱注冊條例》的話說,商業名稱不應包含可能對公衆造成欺騙或誤解的内容和文字。《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進一步規定,企業注冊名稱使用中引起公衆的欺騙、誤解,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認定不宜更正企業名稱。

為此,上海市第二中央法院責令喬丹體育停止使用"喬丹"作為商業名稱。這次喬丹體育改名為中僑體育,為了履行法院的判決,不難了解。

該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趙華昌告訴南都,喬丹體育原名"喬丹"。根據法院的裁決,公司必須改變,在有侵權風險的品牌(商标,商品名稱等)上投入大量資金是不明智的。

某些"Jordan"商标在法律上是不可撤銷的,但需要區分商标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第二中國科學院并未下令喬丹體育完全停止使用"喬丹"注冊商标。與注冊企業名稱不同,商标注冊還涉及争議期間的規定。

《商标法》規定注冊商标的争議期為五年,超過該期限,注冊商标在法律上是不可撤銷的。針對本文的立法目的,趙華昌向南都記者解釋,在第一權利人長期默許或允許商标注冊的情況下,在不作出無效聲明的情況下,商标注冊人基于"不會提出無效聲明"的信任進行投資和宣傳,并濃縮成相應的商譽。

"允許再次宣告無效将違反誠信原則,不利于保護法律穩定的利益。是以,根據《商标法》的規定,即使注冊商标侵犯了在先權利,在商标注冊後5年以上也不會無效。"趙華昌說。

法院在判決中指出,約旦直接下令停止名稱權糾紛中的商标,将違背商标法關于注冊商标五年争議期的立法目的。

同時,上海第二中國科學院指出,被告注冊使用"喬丹"商标是有意使公衆聯想,并由此受益,是以在部分"喬丹"商标一直不可撤銷的前提下,指令喬丹體育公司通過合理方式消除針對原告的行為, 為了在被誤導後屏蔽公衆的關聯,同樣可以達到制止侵權的目的。

也就是說,仍處于五年争議期的"喬丹"商标,因侵犯了原告的名權而被法院下令停止使用,而超過五年争議期的"喬丹"商标需要規範使用。

本判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裁決。2012年10月,邁克爾·喬丹還對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審查委員會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喬丹體育78個注冊商标。後來,第一次和第二次審判連續敗訴。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法院此前認定事實和适用法律不正确,應當撤銷。同時,删除了約旦體育公司第25類服裝鞋、帽子和襪子等商品6020578"喬丹加圖形"商标,國家知識産權局對該商标進行了複審。

南都記者查閱中國商标網發現,目前商标已顯示無效。

Jordan Sports更名為Joe Sports!兩周前,他被指令暫停喬丹的業務,并支付35萬美元的賠償金。

中國商标網顯示,第6020578号商标不再有效。

喬丹體育在2020年4月8日的一份聲明中宣布,74個注冊超過五年的商标已經成功,其中包括該公司常用的25類中文喬丹、圖形、拼音等核心商标。如果注冊期限不超過5年,則四位商标商評委重新決定。本判決書中的商标是5年以上未注冊的公司的合并商标。

Jordan Sports更名為Joe Sports!兩周前,他被指令暫停喬丹的業務,并支付35萬美元的賠償金。

2020年12月31日,喬丹體育發聲。

針對上海市第二中央法院近日一審判決,佐敦體育還作出回應,自2012年以來,在一、二審法院和最高法院作出再審判決後,5年多來,在涉及中國佐敦"名稱權"的行政訴訟中,已有70多個商标被合法使用。本民事判決不影響本公司使用中約旦商标的合法權利。

喬丹體育表示,在近100起商标糾紛過程中的九年曆程中,國内外媒體的數萬次報道和傳播,公衆已經能夠廣泛了解和清晰地區分兩者之間的關系,公司也通過各種措施避免了混淆。

撰稿:南都記者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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