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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兒子出軌,你管不管”,婆婆:你懷孕期間,我兒子愛别人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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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兒子出軌,你管不管”,婆婆:你懷孕期間,我兒子愛别人沒有錯

朋友說做人不能沒有道德底線:“或許是我太封建,我始終認為人生在世應該有所堅守,其中道德底線的做人的基本準則。我搞不懂有些人為何要濫情,為何要背叛,為何談戀愛隻談欲望不談感情。”

我說這是認知差異導緻的結果,不同的人對道德底線的了解不同,對道德底線的堅守程度也不同。每個人自己都有一套衡量是非對錯的标準,你的标準跟你的認知有關,别人的标準跟别人的認知有關。

這種問題真的沒什麼好争論的,就像一場辯論賽,正反方都隻為自己的觀點辯解,就算一方勝出,讓對方無話可說,也不見得會說服對方。

話雖如此,但我們并非隻是個體,我們還生活在群體之中。群體或者社會有其相應的規則、底線和價值觀,用社會環境的标準去評判個體,則有明顯的是非對錯之分。

那位朋友提到的問題就是如此,如果單從個體角度來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自由;但從群體角度來說,個體的自由需要受到合理的限制。可以說,所有為主流價值觀所否定,所有破壞社會、家庭穩定的行為,都是錯的。

比如一個人在婚姻中背叛,不符合主流價值觀導向,而且破壞了家庭的穩定,為大多數人所不認可,當然是在犯錯。

下面,我們結合“你從什麼時候開始跟婆家有沖突”這個問題,從不同角度詳述上面那個問題。以下四個女人的遭遇,看似不同,但從本質上來說,是一樣的。

“你兒子出軌,你管不管”,婆婆:你懷孕期間,我兒子愛别人沒有錯

婆婆袒護犯錯的兒子

這是一種比較常見的問題,婆婆護子心切,不管兒子做錯了什麼,在她看來都沒有錯,容不得任何人指責。

如果是外人指責,妻子或許也會袒護丈夫。但如果男人的所作所為傷害了妻子,婆婆又跟着袒護,她當然會跟婆婆有沖突。

就像昨天網上說的那個PC被抓的男人,被抓之後苦苦哀求警察叔叔不要讓他妻子知道,說妻子懷着孕,怕傷害到她。他不知道的是,從他說出這些話的那一刻開始,給妻子造成的雙重傷害:現實趁着妻子懷孕瞎搞,自認為沒有錯,自認為不會有人知道,被抓包了又虛僞地打感情牌,早幹嘛去了?犯了錯還拉妻子當墊背為自己開脫,枉為人!

僅僅隻是男人自己就把妻子氣得夠嗆了,如果這時候再加上婆婆袒護,換做是你,你會好受?

就像有位讀者所說:“他在我懷孕期間跟别人同居,我大着肚子不好跟他糾纏,想着向婆婆求助能行得通,結果婆婆卻說:‘你懷孕期間,他愛别人沒有錯!’”

氣人不?

她去向婆婆求助,說明她不想讓婚姻破裂,或者說,隻要男人能回歸家庭,她可以既往不咎。她都已經那麼卑微了,那麼寬容了,還得不到體諒和支援,怎麼可能不恨婆婆?

她之後的做法雖然從人道主義來說不值得提倡,但就事論事,也是沒辦法的事:“思來想去,我不得不放棄孩子,否則我會失去自由。如果被婆家人欺負的時候,我總是為了孩子逆來順受,這種日子太煎熬了!”

“你兒子出軌,你管不管”,婆婆:你懷孕期間,我兒子愛别人沒有錯

婆家人算計我的錢

很多人說愛情要勢均力敵,婚姻要門當戶對,但這樣的情況,并不多見,更多的還是存在差距的婚姻。

有的婚姻是男方條件優于女方,有的婚姻則是女方條件優于男方。比如,女方比男方有錢,比男方會賺錢。

這種情況下就容易出現這樣的問題:婆家人眼饞女方的錢,總是巧立名目算計。

這需要提及“情分”和“本分”的差別。

如果女方自己認定的“本分”包括為婆家人花錢,婆家人的算計在女方的接受範圍内,基本上不會出問題;但如果婆家的算計超出了女方了解的本分範圍,甚至要求女方把情分當成本分,就一定會出問題。

最常見的情況,是婆家人用各種道德綁架的方式,頻繁向女方灌輸“你應該怎樣”或者“你必須怎樣”的觀念;抑或是頻繁通過哭窮賣慘裝可憐的方式博取女方的同情。

就像有個女人對婆家人的吐槽:“自從我嫁到婆家,就開啟了花錢如流水的模式,我自己花的錢,遠沒有為婆家花得多。最開始我沒當回事,想着對婆家人好一點,多幫他們一點,他們就會對我好。可時間久了卻發現,他們隻有在算計我的時候,把我當搖錢樹的時候,才會對我好。如果不談錢,他們從不會對我好。從我拒絕再給他們錢的那天開始,我們的沖突就冒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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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家人惦記我的房子

這種問題跟上面那種問題類似,不同的是,婆家算計兒媳的錢,通常不會一次性算計太多,因為他們怕被發現。

但房子不一樣,婆家人惦記的時候,不會一步步算計,而是想通過某個契機直接據為己有。

比較常見的情況有這樣幾種,要麼是公婆以養老的名義想霸占房子,要麼是婆婆想拿房子給小兒子做婚房,當然還有想把房子賣到換錢的情況。

不管哪一種情況,對女方來說都是不公平的。還是那句話,女方自願把房子送給婆家,會無怨無悔;而如果婆家索要,任誰都會不舒服。

誠如一位兒媳所說:“婆家窮不窮,缺不缺房子,跟我有什麼關系?就因為我嫁到他們家了,就活該把我的東西免費送給他們家?他們沒生我沒養我,憑什麼?雖然從法律角度來說,我的房子永遠是我的房子,隻要我不同意送人,誰也奪不走。但是,婆家人三番兩次問我要房子,我怎能不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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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家人把我當外人

雖然從嚴格意義上來講,兒媳确實是外來人口進到婆家,對于男方的原生家庭來說确實是外人,但這種事擺在明面上去說,還是會讓人很不舒服。

尤其是女人想把婆家人當家人的時候,一心一意想跟婆家人處好關系,有的甚至對待公婆比對待親生父母還要好,媽長媽短整天叫,結果卻被排斥,被孤立,被當成外人甚至當成保姆看待,誰會甘心接受?

就像一位兒媳所說:“不管在物質上還是感情上,我都投入了很多,心想我把丈夫的父母當親生父母看待,把他的家人當家人看待,就能快速融入那個家庭。可結果卻是,不管我怎麼努力,始終被當成外人,他們甚至在商量一些事的時候都會故意把我隔開。更要命的是,我越是努力想融入婆家,越是被認為圖謀不軌,這種問題真的太讓人不舒服了。”

“你兒子出軌,你管不管”,婆婆:你懷孕期間,我兒子愛别人沒有錯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之是以說上面四種情況從本質上來說一樣,是因為四種情況全都和人的“認知”有關。

婚姻中的每個角色所表現出的态度,言行,都跟他的“認知”有關。他的觀念,想法,思維方式都是基于認知。

舉個通俗的例子來說,讓一個對“尊重”沒有認知的人自覺去尊重别人,很難行得通,因為他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尊重,他隻會去做他認為對的事。而他認為對的事,在别人看來未必對,從世俗的标準來說未必對。

歸根結底就隻有一句話:所有的婚姻問題,都是“人”的問題。但凡彼此或多人之間存在認知差異,或者認知完全沒有交集,就一定會出現分歧和沖突。

這種問題也可以從教育學的角度來說明:如果從某一代人開始,教育真的從娃娃抓起,從小樹立已經被驗證的三觀,這一代人形成的認知差異小,交集多,彼此之間就很少會出現沖突。

帶着這個思路去反觀當下的婚姻,夫妻之間尚且會存在認知差異,更不要說婆媳之間了。年齡的差距,生長環境的差距,受教育程度的差距等等,都會造成既有的認知差異,沖突就源于此。

如果一段婚姻中已經出現了這樣的問題,隻是煩惱吐槽是無法解決問題的。想要解決問題,需要把握好幾個關鍵:看看是否能磨合,看看是否能取舍,能進就進,不想進就退;該退就退,不想退就忍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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