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好孕姐
坊間有句戲谑的話“當不成富二代,當個拆二代也行,彎道超車的速度也是咔咔的”。
這話如果放在2016年房價飛漲之前,不少人會嗤之以鼻:安置房又沒有房産證,不值幾個錢。但放置到工資水準永遠追不上房價的如今,那可是真香啊。
畢竟誰都不想背負30年的貸款,累死累活卻存不到一分錢。尤其是疫情時代,還要整天擔心停工斷供,房子被銀行收走。

1.
朋友說,她老公就成了拆遷政策下的天選之子,一大塊兒餡餅嘩啦就砸在了頭上。原本他家住在離市中心大老遠的山區,對,還不是郊區。就因為當地想要重點發展他們那裡的旅遊業,幾年前就将當地幾個村給拆了。
為了獲得老百姓的響應,zf還将安置地點設在了市裡。雖不是黃金地段,但畢竟是進城了啊。尤其是家裡有兒子的,壓力瞬間減少,不用發愁買不起房子,娃娶不到媳婦。
去年年底,在一個飄着大雪的早上,她老公家的安置房終于分到手了。雖然抽簽抽到了悲催的2樓和18樓,但心總算可以落地了。
可讓人鬧心的是,這邊鑰匙還沒拿到手,那邊房子就要和自己說拜拜了。大過年的,遠嫁外地的小姑子竟然不遠幾千裡登門要房子。
朋友說,當時小姑子沒開口,是婆婆間接傳話“你妹想要一套房,她在婆家住着太難受,以後想過來住。你們要是不想把新房給她,現在咱們住的也行。”
由于太突然,朋友愣住了。婆婆以為她不同意,趕緊說“等我和你爸老了,她也會幫你們分一兜”。
朋友瞬間被氣笑了,很無奈地說“媽,安置房是拆老宅分的,按理說沒有我說話的權利,你和我爸擁有絕對的處置權。可這些年,小妹子回來過幾次。她家那麼有錢,父親節母親節和你倆生日,她買過啥?
去年我爸做手術,也不讓給她說。你心疼女兒,我了解,但你應該讓她在婆家維護自己的地位。都生三個孩子了,既然住着難受,又擔心以後離婚,就讓以她的名義再買一套啊。她那麼遠,婆家又強勢小氣,你還能指望上?”
朋友的一席話,說得婆婆直接閉嘴,作為聽衆的我也是心服口服。
2.
不過話說回來,出嫁的女兒,到底該不該回娘家要房産?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标準是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被拆遷的房子值多少錢,政府就補償你多少,而不是看戶口本上有幾個人。簡而言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大機率與戶口是沒有實質關系的。
這時候,房産的處置權屬于父母或者宅基證擁有者。至于如何配置設定,就要看父母的意思,外人無權幹涉。
當然,由于曆史遺留問題,有些地方簽的協定可能是根據戶口。假如出嫁的女兒沒有遷走,根據法律是有她的一份。
你覺得出嫁的女兒該回娘家分房産嗎?
進階育嬰師,心理咨詢師,原創育兒漫畫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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