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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累計實施缺陷汽車産品召回九千多萬輛

我國累計實施缺陷汽車産品召回九千多萬輛

缺陷産品召回制度從源頭阻斷危害  大陸累計實施缺陷汽車産品召回九千多萬輛

□ 本報記者 萬靜

截至2021年底,大陸已累計實施汽車産品召回2423次,涉及缺陷産品9130萬輛。近5年,汽車安全召回平均每1.6天發生一次,汽車企業主動發現問題,主動召回已成為常态。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了解到,缺陷産品召回,是大陸産品品質安全監管的重要手段,而作為制度發端的缺陷汽車産品召回從2004年開始實施到現在已經有18個年頭。這些年來,相關的缺陷産品法規制度不斷完善,工作體系逐漸健全,缺陷調查力度持續加大,召回效果日益顯現,有效消除了汽車和消費品産品安全隐患,切實維護了消費者人身财産安全和合法權益。

召回制度日趨完善

督促企業良性發展

“所謂缺陷産品召回,是指缺陷産品的生産商、銷售商、進口商在得知其生産、銷售或進口的産品存在可能引發消費者健康、安全問題的缺陷時,依法向職能部門報告,及時通知消費者,設法從市場上、消費者手中收回缺陷産品,并進行免費修理或更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

據了解,自2004年3月起,大陸先後出台《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和《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對召回的定義、确定原國家質檢總局為缺陷産品召回制度中的主管部門地位、缺陷和危害的評估方式以及具體召回的相關程式都作了詳細規定,實作了大陸召回制度從無到有的突破。

在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熊文钊看來,缺陷産品召回制度謀求的是一種事前和事中的保護,能夠防患于未然,從源頭上阻斷危害,更加有效地挽回消費者的損失。缺陷産品召回有利于維護企業進行生産、銷售等所必需的正常有序的市場環境,督促企業不斷通過改進技術來提高産品品質,樹立和增強品牌意識,使企業逐漸走上健康、穩定、良性的發展之路。

而在汽車召回領域,據市場監管總局品質發展局副局長王贇松介紹,該領域堅持深化改革和強化監管一體推進,完善召回管理制度、規範和标準,加強汽車遠端更新(OTA)技術召回監管,推進新能源汽車事故調查體系建設和安全評估。

“2021年,大陸共實施汽車召回232次,涉及車輛873萬輛,召回數量同比增加29%。從召回部件結構看,因發動機和電子電器部件存在缺陷召回的,占總數量的84%。從缺陷召回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的,占總召回數量的15%;因設計原因召回的,占總召回數量的85%。”王贇松說。

通力合作加強監管

排放召回步入正軌

為了降低機動車排放污染物帶來的空氣污染,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生态環境部制定并釋出了《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規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這項《規定》實施以來,市場監管總局與生态環境部密切合作,機動車排放召回工作步入正軌。兩部門從不同層面促進行業和社會公衆對排放召回的了解和認同。同時建立合作機制,加強兩部門機動車排放資訊的互通與共享,建立聯合技術會商機制,明确召回監督流程和技術标準。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市場監管總局和生态環境部通力合作加強汽車排放召回的監管力度,針對部分車型曲軸箱強制通風裝置、還原劑儲液箱、三元催化反應器、車載自動診斷系統OBD等重點排放零部件加強監管,截至2021年底,共召回車輛144萬輛。

排放召回相對于安全召回來說,排放危害資訊的收集相對較難,生态環境部門為確定排放召回工作有效開展做了許多基礎性工作。

據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主任尹航介紹,排放危害資訊的收集和分析是開展排放召回的基礎。近年來,生态環境部門持續加強新車和在用車環境資訊系統建設,建成車輛“一車一檔”資訊資料庫,涵蓋了車輛全生命周期的排放檢驗、污染控制等資料資訊,主要包括:

新車監督檢查資料資訊,主要來源是國家和地方生态環境部門針對新生産車輛開展的生産一緻性、在用符合性監督檢查資料,以及其他相關部委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等。

企業報告資料資訊,主要包括企業依據大氣法和排放标準要求報送的資訊公開、生産一緻性、在用符合性自查資料,以及在生産、使用過程中發現的排放問題、OBD嚴重缺陷、排放質保零部件故障資訊以及在國外進行的環保召回資訊等。

在用車監督檢查資料資訊,主要包括地方生态環境部門依據大氣法要求開展的在用車監督管理工作中産生的多源資料,包括機動車定期檢驗、下線檢驗、遙感監測、路檢路查、重型車遠端監控等資料。

社會輿情資料資訊,主要涉及通過監管部門投訴平台、包括網站、電話等管道收集到的社會投訴資訊、企業産品缺陷資訊等。

“下一步,我們将和市場監管總局及其技術機建構立資訊共享機制,對重點線索及時開展資訊會商和研判,共同把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規定實施到位。”尹航說。

探索沙盒監管制度

引導企業降低風險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大陸從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

目前,大陸新能源汽車産業進入發展快車道,産業技術水準顯著提升、産業體系日趨完善、企業競争力大幅增強,成為汽車産業轉型發展的主要方向和促進經濟持續增長的重要引擎。據統計,2021年新能源汽車成為汽車行業最大亮點,連續7年銷量全球第一。截至2021年底,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784萬輛,占汽車總量的2.6%。

“新能源汽車安全事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關系企業信譽,關系國家形象。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與保障體系不斷健全,車輛安全運作水準穩步提高,每萬輛新能源汽車火災事故率持續呈下降趨勢。”王贇松說。

與傳統燃油車相比,市場上有些新能源汽車出現了電池化學穩定性、再生制動、碰撞相容性等新類型風險,給市場監管帶來了新的挑戰。

資料顯示,大陸已累計召回新能源汽車229次,涉及車輛198萬輛。車輛動力電池和電池管理系統制造與設計缺陷、機械損傷、高溫、外短路等原因,都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對此,市場監管總局建立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制度,組建新能源汽車事故調查協作網,制定或修訂《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等相關标準規範,加強新能源汽車共性安全問題研究。

随着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深入發展,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新能源技術等不斷突破,并與先進制造技術加速融合,産品安全形勢複雜多變,對傳統安全監管提出了挑戰。對此,市場監管又該如何應對呢?

王贇松介紹稱,市場監管總局将從四個方面探索實踐途徑:

建立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制度。2019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産品召回管理的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落實産品安全主體責任,主動報告事故資訊。

規範汽車遠端更新(OTA)技術在召回中的應用。明确生産者OTA備案義務,開展安全評估,確定汽車企業依法依規履行缺陷召回法定義務,切實消除安全風險。

探索推進沙盒監管制度。近年來,汽車産業正加速與5G、大資料、人工智能等新一代資訊通信技術融合。在後市場階段,引入沙盒監管,主要是針對車輛應用的前沿技術進行深度安全測試,目的在于引導企業更深層次地查找問題、改進設計、降低風險。作為傳統監管方式的補充,沙盒監管既有利于企業技術創新實踐應用,也有利于更早地發現前沿技術引發的安全問題。目前,市場監管總局正會同有關部門,加緊制定汽車安全沙盒監管制度試行意見。

完善網上銷售消費品召回監管。引導電商平台加強線上銷售産品安全管理,開展網絡平台經營企業産品安全與召回承諾,健全産品追溯體系,強化召回資訊提示,防止缺陷産品繼續銷售,推進網上銷售消費品召回共治合作。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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