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Universal.com
據《易東新聞雲》等台灣媒體報道,台灣導演阮成澤涉嫌性侵女性從業人員,一審、二審均以強制性罪名為依據,判處阮成澤四年有期徒刑。台灣"最高法院"今天(29日)駁回了阮承澤的上訴,整個案件已經敲定。

台灣媒體報道截圖
報道稱,該案發生在2018年11月,受害人為電影《跑馬》的從業人員,當時劇組原定召開工作會議,但出于某種原因,阮成澤暫時取消了見面會,反而邀請朋友參加家庭聚會,當時被害人也在場。當晚人群離開後,隻有一名受害者在場。
阮成澤資訊圖(圖檔:台灣聯合日報)
阮成澤利用兩人一人的優勢,女從業人員在客廳沙發上性侵成功。受害人随後打電話給室友求助,獄友立即将受害人帶到台北市聯合醫院婦幼醫院區報傷情況。
在一審庭審中,阮成澤不僅否認犯罪,還辯稱雙方相愛,賠償被害人200萬新元,但未得到對方的了解,阮成澤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案件上訴至"高等法院", 阮成澤還拒絕認罪,甚至傳喚新的證人出庭作證都沒有奏效,高等法院認定阮先生有罪維持定罪,阮先生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最高法院"認定他不悔改,維持原判,駁回上訴,整個案件最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