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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疾控局三定方案釋出!專家:道阻且長,但“春天已到”

(人民日報健康用戶端 徐婷婷 王振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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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疾控局三定方案釋出!專家:道阻且長,但“春天已到”

北京市海澱區知春路14号,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與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同在一棟辦公大樓。在“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挂牌的第279天,2022年2月16日,國家疾控預防控制局“三定方案”正式公布,即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

“兩個牌子,一左一右挂在國家衛健委大樓前面,這意味着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的高度以及國家的重視。”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中國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玲在接受人民日報健康用戶端采訪時表示,建立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責、權、利統一和配位,将對全國人民的公共衛生安全負責,築牢公共衛生防護體系。

國家疾控局三定方案釋出!專家:道阻且長,但“春天已到”

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王振雅攝

穩中求變的改革:責、權、利關系理順

在李玲教授看來,副部級機關設定,增設10個機構的設定,将責、權、利關系理順了。專業的事讓專業的人有“發言權與決策權”。中國疾控改革真正往前進了一步。

2月16日,中國機構編制網釋出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能配置、内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将國家衛健委下設的醫政醫管局更名為醫政司,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更名為醫療應急司,同時撤銷疾病預防控制局、綜合監督局。

從國家衛健委疾控局到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名字的改變,意義非同尋常。根據中國機構編制網《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職能配置、内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國家疾控局機關行政編制17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司長職數32名。

北京大學醫學部公共衛生學院衛生政策與管理系主任吳明告訴人民日報健康用戶端,從“三定方案”可以看出,國家疾控預防控制局的行政級别、編制人數明顯提高了,足以展現了政府對疾控的重視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職能配置、内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明确了主要職責是:組織拟訂傳染病預防控制及公共衛生監督的法律法規草案、政策、規劃、标準,上司地方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業務工作,規劃指導傳染病疫情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疫情監測、風險評估工作并釋出疫情資訊,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的疫情資訊通報和共享機制等等。

本次規定中,明确了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應當強化對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業務上司和工作協同,堅持将預防關口前移,健全多管道監測預警機制,建立智慧化預警多點觸發機制,推動公共衛生服務與醫療服務高效協同、無縫銜接,完善公共衛生重大風險評估、研判、決策機制,提高評估監測敏感性和準确性。

“此次改革是穩中求變的一次改革。相比此前大部分職能沒有變化,但有所拓展,如加強了監督職能,強化監測預警、風險評估和研判以及應急處置等職能,有了明确的司局管理”。吳明說。

“類似副部級的建立的局機關,就是國家醫保局。我們看到國家醫保局成立後,理順權責利,醫保談判、集采藥物和耗材降價均超過50%以上,老百姓獲得了實實在在的福利。”李玲認為,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成立後,也會有新的作為。作為醫改的一部分,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的成立也将給公衛系統帶來大的變革。

武漢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宇傳華教授告訴人民日報健康用戶端,國家局設立、三定方案出台,是基于解決過去“能力不強、機制不活、動力不足、防治不緊密”等問題的一項體制改革,推動了醫防協同機制。疾控局“統籌規劃并監督管理傳染病醫療機構及其他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這是預防關口前移,健全多管道監測預警機制的展現。

嶄新的牌子:疾控人的“春天來了”

“三定方案”的出台,在很多疾控人眼中意味着,過去疾控制人員普遍感到被邊緣化的情況得到扭轉。行政權、監督權、獨立性的改變,讓疾控人的“春天來了”。

“這意味着拉開了疾控體系改革的大幕。”來自貴州的一位疾控一線工作者林質(化名)告訴人民日報健康用戶端,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所屬事業機關等均會開展相應機建構設和改革。能加強基層疾控機構能力建設,築牢公共衛生安全防護網。

從“防疫站”到“疾控中心”,再到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風風雨雨曆經了近50年。吳明曾任國務院醫改上司小組第二屆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1979年考入北京醫學院(北大醫學部前身)預防醫學專業,這讓她有機會見證中國公共衛生的一路起伏。

據中國人口出版社《中國疾病預防控制60年》記載,初期,大陸面臨着疫病叢生、缺醫少藥的局面。急性傳染病、寄生蟲病和地方病威脅人民生命與健康。1953年1月,政務院第167次會議準許,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地(市)、縣(旗、區)建立衛生防疫站。此後,全國在原防疫大隊、專業防治隊等基礎上,自上而下地建起省、地(市)、縣三級衛生防疫站和專業防治所、站,并培養防疫專業隊伍。

1959年-1961年,三年自然災害時期,初建起來的衛生防疫體系經受了第一次打擊,許多地方将衛生防疫站、專科防治所與衛生行政機構、醫療保健機構合并為所謂的“三合一”、“四合一”,使大批防疫機構工作停頓,人員流失。

直至1962年黨中央提出“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後,原衛生部于1964年頒發《衛生防疫站工作試行條例》,明确規定衛生防疫站是衛生事業機關,是國家衛生組織的有機組成部分。

1972年,國務院發出《健全衛生防疫工作的通知》,衛生防疫機構逐漸恢複。至1975年已有衛生防疫站2912個。

2001年,原衛生部印發《關于疾病預防控制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國家、省、地(市)、縣四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主體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初步形成。

2002年,中國疾控中心(CDC)建立。2003年非典疫情的發生和流行,剛成立一年的中國疾控中心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當年,中國CDC迅速建立網絡直報系統。用3個月建立疫情上報制度,直接将電腦配備到鄉級衛生院,并統一制定疫情報告卡。

吳明告訴人民日報健康用戶端,早在40年前,預防醫學并不是一門很受重視的學科。2003年的SARS疫情終于喚起政府對公共衛生的關注,科研經費、畢業生就業都有了一定改善。可暫别了非典幾年後,步入了“和平時期”,一些地區政府對疾病防控的重視程度開始降低,出現疾控體系建設弱化的趨勢,各種問題相繼浮現。“疾控工作做得越好,越沒有‘事情’發生,就越不受到重視”成了疾控中心難以規避的悖論。

2020年,兩會期間,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相關負責人建議,加強疾控機構核心能力建設,提升“專業話語權”。疾控機構存在“權責不對等”,承擔提出防控政策的職責,卻缺乏疫情處置的決策權、話語權,導緻行政決策和技術政策脫節,應強化全國疾控系統“一盤棋”。

“新冠疫情發生以來,根據疫情防控要求,不斷強弱項,補短闆,堵漏洞,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階段性成果。需要把在防控實踐中總結到的經驗和機制,以改革發展的形式确定下來。” 貴州疾控一線工作者林質(化名)告訴健康時報記者,近年來,大陸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治理能力逐漸加強,尤其在總結2003年抗擊“非典”疫情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國家公共衛生管理法律法規不斷健全,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基本建成,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和預案體系逐漸建立。

在林質看來,此次三定方案的出台,帶來了幾點利好的變化:一是明确了疾控機構核心能力。傳染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是核心。二是明确疾控的權威。方案明确提出疾控局負責指導傳染病防控、衛生監督、免疫規劃等工作,職責聚焦,權威性強。三是明确了疾控今後工作内容。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需根據主要職責,編制權責清單,逐項明确權責名稱、權責類 型、設定依據、履責方式、追責情形等.在此基礎上,制定 辦事指南、運作流程圖等,優化行政程式,規範權力運作。

道阻且長:出台細則,建立機制

而在未來,地方如何落實政策,可能需要突破更多的難題。多位專家告訴人民日報健康用戶端:前行的道路依然道阻且長。

中華預防醫學會兼職副會長、中國疾控中心原副主任梁曉峰等曾在《中國公共衛生管理》發表《中國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的思考》,指出,中國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滞後,疾病預防控制系統建設停滞不前。

其中很大的表現是,疾病預防控制人員普遍感到被邊緣化。中央财政對公共衛生經費投入的減少。2019年國家公共衛生專項任務經費比2014年減少14.9%,而同期公立醫院的财政撥款卻增長38. 8%[1]。2009—2017 年中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呈逐年減少趨勢,每萬人口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從1.7人下降至1.4人[2]。2011—2015 年全國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員淨減少384人[3]。

而此次“三定方案”便給疾控人釋放了積極的信号。一位深圳市疾控中心的專家李傑(化名)告訴人民日報健康用戶端,同樣在衛生系統,做公衛、疾控與做臨床的待遇相差較大,而公衛的工作量非常大,在很多人看來,是個“苦差事”,人才流失比較高。現在就在改善這些情況,疾控人待遇、編制将會極大改變。

李傑告訴記者,公衛要的做的事很多,但人力和資金都嚴重不足,國家“三定方案”出台後,從國家局的層面增加了很多編制,今後工作,也會有更多專項資金支援公衛工作。同樣,國家三定方案出台,也加速各省疾控局的成立與履行職能。

2022年1月26日,中國工程院院士沈洪兵在《中華流行病學雜志》上刊發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後大陸疾控機構改革發展需要思考的幾個問題》一文指出,完善補償和激勵機制與健全人才隊伍發展機制,将是新時期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體制機制的改革重點。

沈洪兵提出,在實行财政全額保障政策的同時,建立保障與激勵相結合、符合疾控機構特點的運作新機制。落實“兩個允許”要求,給予疾控機構内部配置設定自主權,激發機構運作活力。适時調整衛生防疫津貼和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調動廣大疾控人員和相關公共衛生人員的積極性。加大各級疾控機構用編、用人自主權,改革職稱評審标準,合理增加疾控機構中進階崗位比例。

吳明認為,一是疾病防控不是衛生部門的“專利”,僅靠衛生部門解決不了疾病防控的所有問題,需要政府的作用。是以,改革不僅僅隻是疾控局行政級别提高、增加編制,還需要有制度安排和機制讓政府長期重視衛生工作,将其作為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的重要内容。

二是疾控機構長期面臨的問題是激勵不足。疾控中心是公益一類機關,雖然财政全額撥款,但隻能滿足基本需要,疾控中心人員收入不高,但工作量卻在逐年增加,加之存在“大鍋飯”的配置設定傾向,幹多幹少一個樣,導緻工作積極性不高,對于人才的吸引力不強,甚至出現人員流失趨勢。建議對疾控中心實行“公益一類保障、公益二類管理”,允許疾控中心突破現行事業機關工資調控水準,在有效履行規定職責、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基礎上,允許提供社會化服務,獲得的收入可以用于配置設定。

此前,業界曾經熱議疾控中心是否歸屬于疾控局的問題。對此,吳明談到,疾病預防控制局是行政機關,疾控中心是業務部門,疾控局是其主管部門。如果整合到行政部門,可能會削弱疾控中心作為專業支援部門的獨立性,也會影響到疾控中心與其它專業部門的協調配合和日常疾病防控效果。

“地方落實政策可能需要突破難題一是醫防如何融合。二是明确疾控局、疾控中心等機關職責權利問題”。林質向人民日報健康用戶端建議,一是建立疾控與衛生監督人員共同對預防接種工作監督工作機制。目前我省衛生監督對預防接種工作監督工作僅停留在稽核資質、人員條件等階段,建立由疾控業務人員參與到預防接種監督工作中,共同完成工作。二是建議增加疾控人員編制,按照1.75/萬人口對各級疾控進行人員配置。

深圳衛生健康委員會二級調研員張亞飛認為,國家疾控局作為政府職能部門,在公共衛生及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如何選人用人、經費保障及高效運作、發揮職能等,這是關鍵。将被判斷為“突發性事件”的緊急狀況直接上報,節省因層層彙報而産生的時間成本;行政部門進行監督,盡可能避免誤判發生。

在國家疾控局三定方案出台當日,2月1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副主任、國家疾控局局長王賀勝靠前指揮,率隊赴深圳, 17日召開專家工作組會議,協調衛生健康系統各方資源支援香港抗擊疫情。

參考文獻:

中華預防醫學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專家組. 關于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現代化建設的思考與建議[J]. 中華流行病學雜志,2020,41( 4) : 453-460.

蘇彬彬,曹炜,賈金忠,等. 大陸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力資源現狀及其配置公平性研究[J]. 中國衛生政策研究,2016,9 ( 6) : 75- 80.

陳浩,熊勇超,王園,等. 2011—2015 年全國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 心人員流動情員分析[J]. 中國公共衛生管理,2018,34( 2) : 185-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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