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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患者被誘導購買6萬保健品,“保薦人”稱不知情

生活中,總有一部分人病急亂投醫,甚至還會認為保健品有醫療效果。近日,李先生向記者反映,其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兒子李海去年在深圳一工廠打工時,被他人勸說購買6萬元的保健品,對方稱“這些保健品可以治療精神疾病”,但李海因為吃保健品停止服用精神藥物,病情再度複發住院,目前經治療後已經得到控制。

精神分裂症患者被誘導購買6萬保健品,“保薦人”稱不知情

李先生兒子的精神殘疾證

“這些人是看到我兒子好騙,才不停勸說他購買保健品,還說吃了就能治好他的精神分裂症。”李先生說,在他複發後,仍然相信保健品有治療效果,“他很執着地想把保健品吃完,有一次在車上吃得滿嘴都是粉,我看到很心疼。”

從李先生拍攝的多款保健品照片可以看出,保健品為國外品牌,印有“inovital”“belsante”等字樣,從英文能認出是“健肝粉”“益生菌粉”等,并無治療精神疾病的效果。記者還查到,有一盒保健品是為女性設計,可以緩解經期不适。李先生表示,他懷疑這些産品是三無産品,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曾到相關部門反映問題,得到回應稱,其兒子是進行正常的保健品交易,隻是價格偏高,“就像一瓶礦泉水本來賣1塊錢,但是賣給你兒子10塊錢。”

精神分裂症患者被誘導購買6萬保健品,“保薦人”稱不知情

記者在購物網站上查到,該産品為健肝粉

“如果走法律程式去鑒定這個保健品的話,也要花很多錢,我付不起。”李先生說。

在受訪者提供的“保薦聲明”中,保薦人中文姓名為“必駿貿易投資有限公司”,簽名的則有兩位“保薦人”,并留有電話。記者查詢到,必駿貿易投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8日,在香港完成登記注冊。記者撥通保薦人黃某電話,其接電話時承認其是黃某,當記者詢問其去年是否向李海賣保健品時,她馬上改口稱其對此事不知情,本人也并非黃某,而是記者電話打錯了。另一位保薦人高某的電話則一直未接通。

精神分裂症患者被誘導購買6萬保健品,“保薦人”稱不知情

記者在購物網站上查到,該款産品為女性設計,可以緩解經期不适

記者從轉賬截圖中看到,李海通過微信、支付寶分多次轉賬給高某和黃某,最高的一筆為2.5萬元,最低的有100元,合計金額為6萬餘元。

誘導精神病患者購買保健品是否涉及違法?

廣東偉倫律師事務所主任、省人大常委會監督司法咨詢專家曾學智表示,如當事人的精神分裂症導緻其不能辨認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則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或尚未發生效力,出賣人應當退還購買價款6萬元。

精神分裂症患者被誘導購買6萬保健品,“保薦人”稱不知情

購買保健品時的“保薦聲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四十九條:“在訴訟中,當事人的利害關系人提出該當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該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應由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由受訴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式立案審理,原訴訟中止。”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由法院經特别程式宣告認定。

另外,曾學智律師認為,出賣人如在廣告中宣稱其經營的産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影響消費者認為可以醫治精神類疾病而作出錯誤判斷,達到高價銷售的目的,涉嫌違法,可向當地市監局投訴反映,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為化名)

【記者】王越瑩 實習生 李雅雯

【作者】 王越瑩

南方探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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