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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究竟是講理的地方,還是講感情的地方?

上個星期在我們的簽售會上,有個讀者問了鹿老師這樣一個問題:“您提到過當你們吵架的時候,昕老師常常能夠跳出A和B這樣對立的自己所處的角色,用一種上帝視角去冷靜地對你進行心理分析。可是,本來我們吵架的時候就有一種很委屈的情緒了,對方還這樣‘俯視’你,你會有一種有苦說不出的憋屈感嗎?”

鹿老師當時回答的是:“憑啥隻有他能開啟上帝視角啊,我也可以啊,來啊,一起俯視啊!”

後來大半夜,鹿老師不睡覺,把我推醒說:“我錯了,我沒能了解這個讀者的意思。因為我沒有這樣的困擾,是以我當時一下子懵住了,這個問題我沒有回答好。”

我說:“你看,你又開始‘情緒反刍’了不是?都已經結束了,就不用總翻出來琢磨了。”

鹿老師說:“不的,你起來,我要把它寫下來,你幫我一起研究研究。”

好吧,那就研究!

你看啊,為什麼這個讀者會覺得,當我開啟了上帝視角冷靜分析的時候,我一定是俯視的,而鹿老師一定是憋屈的——但鹿老師自己其實并沒有這個困擾呢?

因為這位讀者朋友,可能無意之中預設了這樣一個前提:我們吵架的目的總是為了說服對方。

1、親人之間吵架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吵架的目的是為了說服對方,打敗對方,那麼站在上帝視角一通分析,确實是非常有利于我們客觀冷靜地看清形勢,邏輯清晰地抓住破綻,直戳對方痛腳。因為隻要我不生氣,生氣的就一定是對方(事實上,我也确實經常這樣對付噴子,要不然我怎麼是九龍塘罵街小王子呢對吧!隻不過現在為人師表的身份限制了我的發揮)。

但是身為親密關系中的雙方,吵架的目的是溝通,是為了交流互相的情緒,明确雙方的需求——是以,其動機應該是完全不同的——不是為了“吵赢對方”,而是為了“求同存異”。我們跳出兩個人的争吵,開啟第三視角去查找自己的畢生所學,不是為了證明“你是錯的而我是對的”,而是為了明白對方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緒,又為什麼會有那樣的想法。

我們用心理學去分析親密關系中的某個人,某個場景,是為了共情對方,了解對方,懂得對方,告訴她“你這樣想是完全合情的,你生氣是完全合理的,如果我是你,我也會和你有一樣的反應”。當然,一般我這樣說完,通常鹿老師也會來一通理論分析,表示我們兩個的情緒都是合理的,沒有誰對誰錯,隻是第一反應是站在了自己的立場去考慮而已,而我們的目标都是為了求大同,存小異。然後,我們會商量出雙方利益最大化的解決辦法,以達成進一步的共識。

親密關系,不隻是夫妻、情侶,還包括和父母的關系,和子女的關系,和密友的關系等等,理想的相處,也是這樣的一種模式。

比如我們一位朋友,她家有親人去世了,而她母親每天都感到很害怕,晚上看到窗外的樹影就吓得不敢去廁所,說有鬼。她是一名無神論者,覺得母親愚昧無知,為此常和母親争吵,說世界上沒有鬼。而媽媽則說她不孝順,不關心人。

我說:“迷信活動,往往源于缺乏對未知恐懼的控制感,是以需要用神鬼之說來緩解焦慮。此外,她的這些恐懼擔憂,除了和她的價值觀有關之外,也有一種可能的心理,是渴望子女親人能關注她的情緒。心病還需心藥醫,你與其和她争辯有神無神,不如帶她去雍和宮燒香吧。”

這位朋友後來安排全家老小去了一趟寺廟,對孩子來說是出遊,對老人來說是驅邪,全家人都很開心。她表示:“當我明白了這些背後的心理原因之後,我突然覺得我其實不需要和她針鋒相對,不需要把她給‘掰’過來。每次她再說這些的時候,我不再覺得“無語”“愚昧”,而是更多地去了解她、寬慰她,我們之間的溝通也變得越來越心平氣和。”

在了解她母親時,我們也可以說是開啟了“上帝視角”,但是這麼做的目的不是為了打壓她母親,而是為了了解和包容。

2、辯論的陷阱

有時候我們太多的争吵會陷入一種辯論的陷阱,辯論的目的是什麼?衆所周知隻有一個——就是為了“赢”。為了證明“我比你正确”“我比你好”“我對而你錯”而引經據典,聲嘶力竭,這樣的場景在辯論中可能是必要的,可在親密關系中卻成了一場南轅北轍的無效溝通。

我們相處模式的上策是正和博弈、赢赢局面,最下策的就是變成零和博弈——也就是這場關系中隻能有一個赢家,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零和博弈在某些對抗性的關系中是合理的,比如拳擊、對弈、辯論等,因為一方的勝利必然隻能建立在另一方的失敗之上。

但在一段合作性的關系中,零和博弈不僅是有害的,而且甚至會導緻兩敗俱傷的負和博弈。不僅是對外的各類合作關系中是如此,對内的親密關系更是如此。

愛情教父John Gottman在他《愛的博弈》中,曾經表達過這樣的觀點:從博弈論的角度來說,如果是一段互相不信任的關系,你們都想要保住自己的最大收益,因而就需要對方讓渡出利益,那麼你們之間的關系就會變成零和博弈。例如,雙方都不想做家務,都希望對方能做家務;再比如,你們都希望對方在家庭支出中能夠多出錢,而自己可以少出錢。但如果你們彼此之間有信任,有愛,那麼你們之間的相處就不再是隻考慮自己利益最大化了,而是跳出這種博弈架構,而希望共同收益最大化。

一般我們認為,打破零和博弈的局面,必須要打破封閉的利益配置設定系統,引進外部能量。比如,兩人都不願意做家務,那麼可以購買掃地機洗碗機這樣的現代化家電,或者請鐘點工來解決這個問題;又比如,與其同自己家人你争我奪,與其每日将精力消磨在家庭内耗上,不如對外開疆擴土,擷取更多資源,一起把蛋糕做大。

但有時我們還容易忽略一個大前提:打破零和博弈的基礎,是信任和誠信(在親密關系中,還有情感和愛)。如果雙方中有一方或兩方總想着“東風壓倒西風”,唯恐自己吃虧,總想着搞點小聰明小手段去占對方的便宜,不尊重合作的規則,那麼零和博弈甚至負和博弈就是必然結局。要形成雙赢局面需要兩個人的共同努力,但是毀掉這個局面一個人就夠了。

此時我又想起了另一個讀者提問的:“您怎麼看待‘家是講感情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這句話?”

首先,我認為這樣的話,當它被用來進行自我要求的時候,它是一句至理名言;而當它被一個人用來勒索親密關系中的另一方時,它就成了一句屁話。

然後,鹿老師的回答我覺得可以很好地總結我說的那麼多理論:“家可以講理,但是講理是為了求同存異,不是你輸我赢;家可以講感情,但是講感情是彼此真心地提供情緒價值,而不是一方用來對另一方進行情感綁架。”

家究竟是講理的地方,還是講感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