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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報評限薪:也應出台最低薪酬标準,球員職業壽命隻有10到15年

足球報評限薪:也應出台最低薪酬标準,球員職業壽命隻有10到15年

直播吧2月14日訊 在新一輪的限薪政策即将推出後,《足球報》發文對限薪政策進行了點評,認為在制定薪水上限的同時,也應該保證薪水的下限。

關于“中超第三次降薪”,理論上來講,這個标準其實是合理的,因為日本和南韓的球員工資一直都不高,而他們的人均國民收入又是明顯高于中國的,尤其是過去很長時間,中國足球運動員的收入和能力嚴重不比對,“高薪低能”其實是一個對于中國足球運動員而言很恰當的形容詞。

即便如此降薪,球員工資下探到稅後200萬人民币,但優秀的球員還有獎金方面的加成,即便是獎金限額也縮水1/3,優秀的球員拿到100到200萬獎金仍舊是可以實作的,如此頂薪球員收入其實可以達到稅後300到400萬人民币。頂級球員收入仍舊可以達到部分大城市非私營機關平均公司的20到30倍左右,不能說高,也不算低。

降薪可以,但更希望中國足協能夠拿出更多的的辦法,切實保護球員利益。為此《足球報》建議如下:

其一,嚴控欠薪,建議1年之後全面收緊準入審查,欠薪必須零容忍,欠薪的俱樂部算什麼職業俱樂部?欠薪的聯賽算什麼職業聯賽?

其二,既然足協調控了,那麼限薪要根據國民收入、工資水準的增長而适時調整。

其三,既然有限高薪,那也應該出台中國職業足球俱樂部最低薪酬标準,考慮到職業球員的職業壽命隻有10到15年,建議職業聯賽非年輕球員最低薪資不低于年薪20萬人民币,當然可以設定一些條件,比如年輕球員在21歲或者23歲之前可以适當調低标準。

一個健康的聯賽,要為俱樂部創造良好的生存環境(比如更多的商業權限),也要嚴格保護球員的利益,兩者缺一不可。

(南陵哭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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