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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幹部朱學泳被雙開 朱學泳履歷

作者:閩南網

  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幹部朱學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公職

  日前,經防城港市委準許,防城港市紀委監委對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幹部朱學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學泳背棄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紀法底線失守,毫無敬畏之心,執法違法,以案謀私、以權謀私。與他人串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同時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從業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财物。

  朱學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防城港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防城港市委準許,決定給予朱學泳開除黨籍處分;由防城港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防城港市紀委監委)

  朱學泳履歷

  朱學泳,男,漢族,1971年11月出生,廣西玉林市人,大學文化,1995年7月參加工作,200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2007.06—2015.03  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正科級審判員;

  2015.03—2015.11   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正科級審判員;

  2015.11—2015.12  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審判員;

  2015.12—2017.04  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7.04—2018.04   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8.04—2021.06  上思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四級進階法官、審判委員會委員;

  2021.06—2022.01   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幹部(保留副處長級工資待遇)。

  來源|廣西紀檢監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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