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我今年32歲,是個離過婚的男人,帶着一個4歲兒子。三個月前經人介紹認識一個新女友,談的差不多要和女友結婚了。女友向我提了

作者:鵬鴚

我今年32歲,是個離過婚的男人,帶着一個4歲兒子。三個月前經人介紹認識一個新女友,談的差不多要和女友結婚了。女友向我提了幾個的要求,我當時回複了她。沒想到把女友聽後馬上提出分手,并把我拉黑了。我喜歡她,本來以為可以到手了,真是有點可惜。

我經曆過一段失敗的婚姻。我和前妻是打工認識的,當時我25歲,前妻22歲。我們同一個廠裡面上班,是自由戀愛。當時我沒房沒車,前妻不顧父母的反對,堅決要嫁給我。

婚後第二年我便後悔了,我前妻生下孩子後原形畢露,不做家務不做事情,好吃懶做,還和我經常争吵。有一次我動手打了前妻一巴掌,前妻一氣之下提出了離婚,兒子的撫養權歸我。

離婚第二年,便有媒人給我介紹對象,新女友長得不漂亮,但是人比較耐看,溫柔大方,是個幼稚園老師,月工資有3000塊錢,而且對我也很好,她也不介意我帶個兒子。

後來我們相處也很愉快,交往半年便到了談婚論嫁的地。在結婚前,她向我提了幾個要求:

第一:我是頭婚,彩禮要16萬。這是我們當地的習俗不能少。

第二:婚禮要辦的熱鬧,要在大酒店舉辦,一桌要2000塊錢以上。

第三:要在市區裡面買一套新房,必須寫上我的名字。

第四:婚後我們不能與公婆住一起。

第五:為了工作,我不生小孩。

第六:婚後你的工資必須上交給我。家庭開支由我來管理,每個月我給你500塊錢能用錢。

我聽完後說道:首先你是頭婚不錯,但彩禮我隻有出2萬。

我現在和兒子住的房子可以作為婚房,我這個是一廳三房的房子,雖然舊了一點,但是我把它裝修一下就可以做我們的新房了,我現在也沒有經濟能力買新房子。

另外,婚禮在大酒店舉辦是可以的,但是隻能是1000塊錢一桌的。

還有就是雖然你說為了工作不生小孩,這個說不過去,我娶你做老婆,就是為了讓你給我生多一個孩子,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

讓我工資全部上交給你,辦不到,因為我有個小孩要正常開支,我家裡面父母也要照顧。如果我都上交給你,你隻給我500塊錢零用錢,我怎麼夠用?

我剛說完,女朋友聽了很不高興,說我覺得我們不合适,分手吧。說完女友就轉身離去了,緊接着把我所有的聯系方式都删除了,把我拉黑了。

女友提了那幾個要求,特别是她要我買一套房加上她的名字,另外就是要把我的工資卡全部交給他,也是我不能接受的。然後我回複了她那幾個問題,她又不滿意。是以她就跟我提分手,并把我拉黑了。

我覺得有點後悔,因為我還是喜歡她。但是她要分手了,我也是沒辦法啊!朋友們說我女友的要求過不過分呢?

#情感#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