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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納稅申報日期延長,這5個時間點,會計要記牢

作者:創業e站

一、2月份納稅申報日期出爐

2月份納稅申報日期延長到23号,納稅人要在23号前完成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文化事業建設費、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資源稅、個人所得稅、代收代繳車船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等稅種的申報。

二、三代手續費領取時間

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人(以下簡稱“三代”機關或個人)請于2022年3月30日前辦理2021年度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托代征稅款(以下簡稱“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和已辦理2020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的領款事宜。因“三代”機關或個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2021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三代”機關或個人在年度内扣繳義務終止或代征關系終止的,應在終止後3個月内送出手續費申請資料,辦理“三代”稅款手續費清算。

三、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時間

《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财稅〔2018〕164号)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規定的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經營所得個稅彙算清繳時間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内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彙算清繳。這些機關需要進行經營所得稅的彙繳,

1.個體工商戶;

2.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

3.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

4.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

5.其他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個人。

五、2022年企業工商年報時間日期

2021年12月31日之前領取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非法人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内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應當自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入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報送2021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未按規定期限報送及公示年報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者未按規定期限報送年報的個體工商戶,将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标注經營異常狀态,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内容僅供學習,具體咨詢主管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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