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2月10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召開公審大A錢犯劉青山、張子善大會。他們利用職權,盜用機場建築款、救濟水災的造船貸款、治河款、幹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克扣剝削民工供應糧及騙取銀行貸款等,總計達1716272萬元(舊币)。兩人最終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952年2月10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召開公審大A錢犯劉青山、張子善大會。他們利用職權,盜用機場建築款、救濟水災的造船貸款、治河款、幹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克扣剝削民工供應糧及騙取銀行貸款等,總計達1716272萬元(舊币)。兩人最終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