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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現形記丨“狗咬人”事件 “咬”出作風之弊

作者:涿州市普法

“狗主人撤職,多幹部被問責”

2021年11月23日,引爆網絡輿論的安陽“狗咬人”事件迎來了處罰結果。相關通報指出,安陽市委、市政府責令安陽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警察局文峰分局、文峰區中華路街道辦事處四個機關作出深刻檢查,并在全市通報批評。對四個機關的相關責任人也分别處以誡勉談話、黨内嚴重警告、記大過等處分。給予事件當事人安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正科級稽查專員王某剛黨内嚴重警告、撤職處分,并調離執法崗位。

2021年9月20日,河南安陽80歲的耿女士在小區遛彎兒時,被兩條大型犬咬傷。物業提供的小區監控視訊顯示,在狹窄的小區道路上,兩條身形強壯的黑色貴賓犬撲到老人身上,老人在倉皇中掙脫。

然而,事件當事人王某剛卻拒不承認事實,拒絕向老人道歉。不僅如此,面對監控視訊“鐵證”,王某剛還态度強硬地聲稱“我從不相信監控”“就要告你诽謗”。

此後,耿女士的家人采取了一系列維權措施,包括撥打110報警,兜兜轉轉于小區所在的中華路鑫泰社群居民委員會、城市養犬的主責部門城市管理局、安陽市公安部門、安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安陽市信訪局、安陽市紀委監委等相關部門要求維權。然而,上述部門卻無一願意承擔責任,并且互相推诿扯皮,導緻事件久拖不決。

在兩個月的時間内,耿女士家人及河南電視台《小莉幫忙》節目組反複奔走在多個部門之間,前後錄制了10期節目,隻為了要回公道。

最終,随着《小莉幫忙》登上了熱搜,該事件才引發了輿論關切。2021年11月19日,安陽市市場監管局黨組研究決定,成立專項調查小組,并對王某剛予以停職,配合組織核查。

2021年11月19日晚,狗主人王某剛終于登門向老人道歉。11月23日通報了處理結果。

面對群衆訴求,不應推诿扯皮,敷衍塞責

“狗咬人”事件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鮮見,然而,此次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卻硬生生地被拖成了媒體和輿論關注的焦點,原因在于狗主人的态度及身份,以及後續交涉過程中異常艱難曲折的過程。此次事件,不僅得到廣大社會群眾的關心,也得到了國家層面的高度關注,引發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問責風暴”。

2021年11月22日,中紀委網站發表評論稱,“狗咬人”事件不能止于道歉。

評論中指出,公衆質疑的一個焦點就是王某剛的公職人員身份。在媒體拍攝的節目中,王某剛此前的言行,顯然不符合人們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形象的認同。若是仗着公職人員身份蠻橫無理耍無賴,置公序良俗于不顧,到頭來不僅會遭到輿論譴責、被群衆戳脊梁骨,還會受到機關處理、紀律處分,嚴重的還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而這一次,對于這位公職人員的懲戒,也的确不能止于道歉了。

此次事件後,安陽召開了安陽市黨員幹部“轉作風、提效能”警示教育整頓大會。會議提到,“狗咬人”事件,暴露出當地一些機關、幹部“不思進取不想為、求穩怕亂不敢為、本領欠缺不會為、消極懈怠慢作為、裝模作樣假作為、以權謀私亂作為”6個方面的核心問題。

不少業内專家學者也贊同這一觀點。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楊小軍對此作出了較為具體的解釋。他認為,其中的“不思進取不想為”就是典型的懶政現象,壓根就是不想為;“裝模作樣假作為”是雖然相關部門有辦法,且有手段,然而從本質而言還是不想執行;“以權謀私亂作為”指的則是群衆去找當事人部門解決問題的時候,他們就是想把事壓下來,甚至不惜動用執法手段,濫用職權。

在楊小軍看來,解決類似上述事件的關鍵在于執行“首問問責制”。“首問問責制”,就是誰接了案子,老百姓找到誰,就必須辦到底,如此一來就不會出現互相推诿,當事人疲于奔命,到處找人的情況。另外還要明确的是,如果有當事人的訴求反映上來,主管部門在多長時間辦完,需要規定具體時間,不管是否作出了結論,結果和理由都須公開透明,并接受社會公衆的監督。

還有專家提出,處理此類事件,可建立多方共治格局,建立市政部門與社群、物業的關聯機制,實作資源整合。如果社群、物業可以調解,就沒必要動用公共資源;如果基層組織解決不了,市政部門就必須及時介入,避免讓當事人陷入找誰都解決不了、“去找某某某解決”的“踢皮球”境遇。

為此,《人民日報》發表評論稱,“一次輿情,直擊作風之弊、作為之垢,是教訓也是警示,不妨以此為契機,舉一反三、由表及裡,來一次觸及靈魂的作風整改和效能提升。”

來源:《人民法治》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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