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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现形记丨“狗咬人”事件 “咬”出作风之弊

作者:涿州市普法

“狗主人撤职,多干部被问责”

2021年11月23日,引爆网络舆论的安阳“狗咬人”事件迎来了处罚结果。相关通报指出,安阳市委、市政府责令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文峰分局、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四个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对四个单位的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处以诫勉谈话、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等处分。给予事件当事人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稽查专员王某刚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并调离执法岗位。

2021年9月20日,河南安阳80岁的耿女士在小区遛弯儿时,被两条大型犬咬伤。物业提供的小区监控视频显示,在狭窄的小区道路上,两条身形强壮的黑色贵宾犬扑到老人身上,老人在仓皇中挣脱。

然而,事件当事人王某刚却拒不承认事实,拒绝向老人道歉。不仅如此,面对监控视频“铁证”,王某刚还态度强硬地声称“我从不相信监控”“就要告你诽谤”。

此后,耿女士的家人采取了一系列维权措施,包括拨打110报警,兜兜转转于小区所在的中华路鑫泰社区居民委员会、城市养犬的主责部门城市管理局、安阳市公安部门、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阳市信访局、安阳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要求维权。然而,上述部门却无一愿意承担责任,并且相互推诿扯皮,导致事件久拖不决。

在两个月的时间内,耿女士家人及河南电视台《小莉帮忙》节目组反复奔走在多个部门之间,前后录制了10期节目,只为了要回公道。

最终,随着《小莉帮忙》登上了热搜,该事件才引发了舆论关切。2021年11月19日,安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并对王某刚予以停职,配合组织核查。

2021年11月19日晚,狗主人王某刚终于登门向老人道歉。11月23日通报了处理结果。

面对群众诉求,不应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狗咬人”事件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然而,此次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却硬生生地被拖成了媒体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原因在于狗主人的态度及身份,以及后续交涉过程中异常艰难曲折的过程。此次事件,不仅得到广大社会民众的关心,也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高度关注,引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问责风暴”。

2021年11月22日,中纪委网站发表评论称,“狗咬人”事件不能止于道歉。

评论中指出,公众质疑的一个焦点就是王某刚的公职人员身份。在媒体拍摄的节目中,王某刚此前的言行,显然不符合人们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形象的认同。若是仗着公职人员身份蛮横无理耍无赖,置公序良俗于不顾,到头来不仅会遭到舆论谴责、被群众戳脊梁骨,还会受到单位处理、纪律处分,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而这一次,对于这位公职人员的惩戒,也的确不能止于道歉了。

此次事件后,安阳召开了安阳市党员干部“转作风、提效能”警示教育整顿大会。会议提到,“狗咬人”事件,暴露出当地一些单位、干部“不思进取不想为、求稳怕乱不敢为、本领欠缺不会为、消极懈怠慢作为、装模作样假作为、以权谋私乱作为”6个方面的核心问题。

不少业内专家学者也赞同这一观点。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杨小军对此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解释。他认为,其中的“不思进取不想为”就是典型的懒政现象,压根就是不想为;“装模作样假作为”是虽然相关部门有办法,且有手段,然而从本质而言还是不想执行;“以权谋私乱作为”指的则是群众去找当事人部门解决问题的时候,他们就是想把事压下来,甚至不惜动用执法手段,滥用职权。

在杨小军看来,解决类似上述事件的关键在于执行“首问问责制”。“首问问责制”,就是谁接了案子,老百姓找到谁,就必须办到底,如此一来就不会出现互相推诿,当事人疲于奔命,到处找人的情况。另外还要明确的是,如果有当事人的诉求反映上来,主管部门在多长时间办完,需要规定具体时间,不管是否作出了结论,结果和理由都须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还有专家提出,处理此类事件,可建立多方共治格局,建立市政部门与社区、物业的联动机制,实现资源整合。如果社区、物业可以调解,就没必要动用公共资源;如果基层组织解决不了,市政部门就必须及时介入,避免让当事人陷入找谁都解决不了、“去找某某某解决”的“踢皮球”境遇。

为此,《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一次舆情,直击作风之弊、作为之垢,是教训也是警示,不妨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由表及里,来一次触及灵魂的作风整改和效能提升。”

来源:《人民法治》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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