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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已完但收集個人資訊的授權條款仍有效!奔馳汽車金融被通報

2019年“西安奔馳事件”曾将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下稱“奔馳汽車金融”)推上風口浪尖。時隔兩年多,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下稱“銀保監會消保局”)2月10日釋出的一則通報,再次将奔馳汽車金融拉回到公衆視野。

銀保監會消保局通過現場檢查發現,奔馳汽車金融存在着“消費者資訊授權使用的格式條款未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宣傳材料未明确說明貸款産品提供方”“服務價格資訊披露不符合要求”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審查執行不到位”4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為提高金融監管透明度,強化市場監督和限制,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對奔馳汽車金融的行為進行了公開通報。

公開資料顯示,奔馳汽車金融成立于2005年9月,是由戴姆勒股份公司(下稱“戴姆勒股份”)、戴姆勒大中華區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戴姆勒大中華”)共同出資在北京成立的企業,初始注冊資本5億元。成立以來,奔馳汽車金融多次增資擴股,其中在2015年和2018年分别增資26.21億元和15億元後,注冊資本增加至69.83億元(均為實繳)。截至2020年末,戴姆勒股份和戴姆勒大中華分别持有奔馳汽車金融52.20%和47.80%的股份;同時,奔馳汽車金融擁有員工567人,整體業務網絡覆寫了中國境内270個主要城市和233個周邊城市的677家經銷商。

合同已終止,收集、使用消費者資訊的授權條款卻持續有效

本次通報顯示,在消費者資訊授權使用的條款約定上,奔馳汽車金融未能做到保障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據銀保監會消保局的具體介紹,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檢查期間,奔馳汽車金融提供并與消費者簽署的《汽車貸款抵押合同》載明,消費者授權該公司可以向其所屬集團内的任何公司、其他貸款人授權的或向貸款人提供服務的第三方機構,收集、披露以及允許其使用消費者資訊。該授權條款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持續有效。

銀保監會消保局認為,上述關于披露消費者資訊的範圍、使用消費者資訊的時長等條款約定,奔馳汽車金融并未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不符合相關規定。

在宣傳上,奔馳汽車金融也未能有效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仍據銀保監會消保局的舉例,奔馳汽車金融2019年7月提供給經銷商的“‘藏不住’系列GLA朋友圈海報-通用版”宣傳材料,将公司貸款産品和梅賽德斯-奔馳租賃有限公司租賃産品放在同一頁面,但并未明确說明貸款産品提供方為奔馳汽車金融。

另外,2020年1月,奔馳汽車金融提供給經銷商的“沒錯系列朋友圈海報”宣傳材料,以“奔馳金融”名義同時宣傳貸款産品和租賃産品,但僅提示“‘奔馳金融’指代奔馳汽車金融和奔馳租賃”。宣傳材料仍未明确說明貸款産品的提供方。對于案例中出現的情況,銀保監會消保局認為,奔馳汽車金融的行為,不符合《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引》相關規定。

“西安奔馳事件”影響顯現

本次的通報之外,奔馳汽車金融曾分别在2019年9月11日、2021年12月3日領到過由北京銀保監局開出的兩張總計金額達120萬元的罰單。特别是兩年多前,即2019年9月,因“對外包活動管理存在嚴重不足”,奔馳汽車金融被北京銀保監局處以80萬元的行政處罰,而這也正是女車主維權引發“西安奔馳事件”後,奔馳汽車金融所領到的罰單。

行政處罰之外,這件“往事”給奔馳汽車金融所帶來的影響,被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合資信”)2021年5月28日釋出的《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金融債券信用評級報告》(下稱“評級報告”)所披露。

從業務子產品劃分,奔馳汽車金融的主營業務由經銷商融資業務和零售信貸業務組成。但據聯合資信介紹,奔馳汽車金融近年來受“西安奔馳事件”及疫情影響,整體業務規模呈現一定波動,特别是零售信貸業務。而後者恰恰正是奔馳汽車金融主要收入來源。

分别來看,首先,奔馳汽車金融的經銷商融資業務主要是為奔馳及戴姆勒旗下的特許經銷商提供的采購車輛貸款。評級報告顯示,奔馳汽車金融經銷商貸款為循環貸款協定,根據貸款車輛類型(如新車、試乘試駕車、二手車等),貸款到期日為貸款激活日後的第180~360天不等。

2018-2019年奔馳汽車金融經銷商貸款規模保持增長趨勢,但2020年受疫情影響,奔馳品牌經銷商對資金的需求有所下降,導緻經銷商貸款餘額明顯下滑。截至2020年末,奔馳汽車金融經銷商融資業務覆寫了全國214個城市的460家經銷商,貸款總額為66.83億元,占發放貸款及墊款總額的8.19%;無不良貸款。

其次,評級報告顯示,主要為個人及客戶提供所有奔馳及戴姆勒旗下品牌汽車購車貸款服務的零售信貸業務,是奔馳汽車金融核心業務品種,也是奔馳汽車金融主要的收入來源。

近年來,奔馳汽車金融零售信貸業務首付比例在40%左右,貸款期限集中在2年左右。截至2020年末,奔馳汽車金融零售信貸業務已與270個城市中的677家經銷商開展合作。2018年時,奔馳汽車金融的零售信貸業務迅速擴張,但2019年以來,同樣受“奔馳西安事件”影響,奔馳品牌汽車銷量下滑,導緻其零售信貸業務規模下降。

截至2020年末,奔馳汽車金融的零售貸款金額為749.16億元,占貸款總額的百分比達到91.81%;不良貸款率為0.08%,主要來自個人客戶群體。

受到零售信貸業務規模波動的影響,奔馳汽車金融零售信貸業務利息收入呈現下滑态勢,2018年-2020年零售信貸業務分别實作利息收入66.60億元、62.71億元和57.07億元。

據聯合資信披露,截至2020年末,奔馳汽車金融實作總營收為41.05億元;淨利潤為18.05億元,但較上年同期的21.69億元,同比下降約16.78個百分點。

新京報貝殼财經記者 黃鑫宇 編輯 徐超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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