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招手即停
本是為了友善市民乘車,
但是部分計程車司機
為了搶生意、圖友善做出違法行為
嚴重影響正常交通秩序!
@師傅們,搶客接單的最大前提
是遵守交通秩序!
2月6日下午,盤州交警接網友舉報:車号牌為貴BU3310的一輛計程車在城關遵義路200米古城信用社旁的斑馬線處停車上下人。
民警核實後,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元,一次性記3分的處罰。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标志、标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六盤水交警提示
違停是交通頑疾之一,再寬的馬路也有可能因為車輛違停,而形成巨大的交通隐患。處罰不是目的,而是希望大家自覺遵守規則,吸取教訓,規範自己的行為。共創文明交通環境。
交警蜀黍也在此呼籲廣大駕駛員朋友們,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為共建安全、有序、順暢的道路交通環境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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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彭思茜
稽核: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