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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北京大爺3萬賣房,20年後拆遷價值1100萬他反悔要收回

作者:涼風不知意

柳各莊村位于北京市順義區李遂鎮,村中都是老舊平房,缺少公共設施,為了改善村子的生活條件,2017年柳各莊村就已納入北京市棚戶改造項目計劃,惠及1547戶,3535人。

這項計劃啟動後,大大便利了村民的生活,然而柳各莊村的何先生卻遇到了一件令人頭疼的事情,何先生跟于先生的恩恩怨怨還得從2001年開始說起。

2001年,北京大爺3萬賣房,20年後拆遷價值1100萬他反悔要收回

2001年,伴随着經濟改革的春風,北上廣成為了主要打工地,雖然經濟飛速發展,但是柳各莊村的條件并不算特别好,何先生就以3萬元的價格買下了于先生530平米的一套平房。

但國家有法律規定,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法購買本村房産,何先生雖然買下了這套房子,但是房産證上面的名字還是于先生;沒有這張房産證,雙方就簽訂一份買賣協定,甚至也将房産證留在了何家。

起初雙方的生活都相對安甯,然而伴随着城市化進展,房價也在突飛猛進的發展,拆遷所帶來的經濟糾紛自然不用多說,這套房子一共賠償200萬的現金和四套安置房,加在一起,價值高達1100萬。

2001年,北京大爺3萬賣房,20年後拆遷價值1100萬他反悔要收回

雙方的沖突就此爆發。

在多次協調無果之後,媒體參與了這場調解,希望能夠和平解決。

調解一開始,于先生就指出了房産證的問題。

現場調解員說:咱國家的法律是不允許轉讓地宅的,你(于先生)屬于違法出售,他(何先生)屬于違法購入,這是一個雙重概念,在2010年法院判決買賣合同無效,原有的權利在你手上,但實際使用權是在他(何先生)這邊,當年你就應該把原有的權利拿回來,而不是說法院有這個判決,這個權利就回來了。

何先生妻子:對,這才說到點上面了,他老是那一張紙(法院判決書),但一分沒給我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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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2010年,就有了拆遷的苗頭,于先生是打算把房子拿回來,法院就判決了這張買賣合同無效,但何先生已經居住了10年,有實際使用權,法院就判決于先生賠償何先生80萬的差價,但這筆錢遲遲都沒有到位,這一拖又是10年,于是糾紛再次發生。

現場的調解氣氛陷入了焦灼,調解員就說:“《大話西遊》裡面有一句話,曾經有一個機會放在你面前,你沒有好好珍惜”。

其餘的調解員立刻配合,現場焦灼的氣氛這才緩和幾分。

于先生并沒有在這個問題上糾集,而是要求拆遷方對賠償款和安置房的問題給一個解釋。

原來在2010年法院判決下來之後,雙方都沒有再提是否賠償這件事,何先生一家就繼續住在這個房子裡面,伴随着真正拆遷決定下來之後,拆遷方就跟何先生簽訂拆遷補償協定,全部的拆遷款和安置房都在何先生一家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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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方也有自己的解釋,而且他們也參考了法律手續問題,他們是按照實際使用權進行了賠償,在賠償上面,雙方可以自己協商,如果有異議,可以申請法院判決(其實在這裡法院也承認了于先生享有相應的賠償權利)。

于先生則說:你為什麼拿屬于我的東西,全給他,讓我拿這些東西去告他……這件事你得找我,你就不該管。

2001年,北京大爺3萬賣房,20年後拆遷價值1100萬他反悔要收回

于先生的态度很明顯,他覺得這筆錢他也有一部分,而何先生這邊覺得自己是實際使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占有人,誰住房子,拆遷款就應該給誰。

調解律師說:這件事不管從人情還是法律上,他去找何先生都沒錯,要是因為你一個人這個惠民項目不動了,那也不可能,是不!他也要考慮到一個公共利益,不能因為一個人就卡在這裡。

雙方調解許久,媒體評論人說了一句非常實在的話:君子愛财取之有道,咱就是沖着錢來的,作為利益沖突的雙方,難免會有沖突,能把這個錢的問題解決了最重要……

雙方就是因為安置房和錢款的配置設定出了問題,雙方都不肯退讓一步,經過四個多小時的調解,現場調解員提出了一種方案,回遷安置費的面積一共是371平方米,何先生占有259.7平方米,于先生享有111.3平方米,至于拆遷款于家享有30%,何家享有70%。

在調解的最後,何先生的兒子出面了,他情真意切的話最終打動了于先生。

2001年,北京大爺3萬賣房,20年後拆遷價值1100萬他反悔要收回

其實在這場拆遷的背後還有另外一個故事。

何先生一家來自四川,在2001年,何先生的兒子被診斷出失聰,為了給兒子治病這才來到了北京,于先生當時剛好也要換一個房子,了解到何先生一家的情況後,他們毫不猶豫将房子轉讓給了何先生。

何先生兒子的露面,喚醒了雙方的初衷,這段20年前的事,讓雙方都後退了一步,他們同意了調教方案,20年的恩恩怨怨總算是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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