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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監管辦:加大公用充電樁建設 适應電動汽車快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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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公用充電樁建設 适應電動汽車快速增長

——國家能源局河南監管辦調研充電樁建設營運情況

國務院釋出《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将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列入“碳達峰十大行動”,提出到2030年,全國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要由2020年的5.42%增加到40%左右。近日,國家能源局河南監管辦根據國家最新的新能源汽車發展政策、目标,調查研究了河南省電動汽車、充電樁的建設營運情況,提出發展現狀與規劃目标要求的差距、應注意的問題,并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公用充電樁建設速度需加快

電動汽車在2021年産生了爆發式增長,全年新增330萬輛,增長率74.6%,是新增數量的近3倍,滲透率已達12.06%,突破了導入期和分界點,将迎來質的飛躍。

根據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釋出的2021年10月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作情況,全國充電基礎設施增量為75.5萬台,充電設施總量225.3萬台,同比增加50.4%。2020年、2021年公用充電樁年增長率65.2%、43.1%,增速遠低于電動汽車增速,2020年、2021年電動汽車與公用充電樁的車樁比分别為5.76:1和6.85:1,充電便利度有所下降。

2020年底,河南省有電動汽車33.6萬輛、公用充電樁2.42萬個,電動汽車與公用充電樁的車樁比為13.88:1。河南省在全國人口中占比7.1%,電動汽車總量在全國占比8.4%,公用充電樁占全國比例3.1%,公用充電樁建設明顯落後于全國平均水準,充電便利度不高,影響電動汽車的普及速度,公用充電樁建設必須加大力度。

為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2021年11月18日,河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實施方案》。該方案提出,到2025年,河南省新能源汽車年産量超過30萬輛,力争達到50萬輛,全省建成集中式充(換)電站2000座以上、各類充電樁15萬個以上。除應急車輛外,河南省公共汽車、巡遊計程車和城市建成區的載貨汽車、郵政用車、市政環衛車輛、網約計程車基本實作新能源化。自2021年起,省、市級黨政機關新增公務用車采購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

車樁比應控制在合理範圍

從統計情況看,在50%的私家電動汽車中,80%左右都從事網約車經營,真正自用的私家車電動汽車在電動汽車總量中占比不到10%,且行車裡程及充電量隻為公用車的10%左右。提出車樁比目标要求時,應該把私家車與自用充電樁、電動汽車總量與公用充電樁分開。

私家車自用充電樁因安全、配電容量等原因受到物業公司、其他業主的限制,隻有在公用充電樁發展充分的條件下,才能真正解決充電便利性和續航能力不足的焦慮,刺激私家電動汽車的快速發展。

公用樁車樁比過大,充電設施數量不足,可能出現車等樁情況,造成充電不便,影響用車體驗,進而影響電動汽車的發展速度;車樁比過小,則充電設施使用率低,充電營運企業經濟效益差,影響企業優質服務水準和建設新的充電設施。是以,車樁比不是大就好或者小就好,應該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内。目前在10:1左右較為合理,充電設施使用率50%左右,汽車可選擇充電時段,充電設施企業具有一定盈利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公用充電樁以快充樁為主,慢充樁因使用率過低,充電收益與停車費收益相比沒有優勢,不利于劃出專用區域進行管理。河南省公用車樁比為13.88,大于全國平均數值的一倍以上,要将公用樁的數量和車樁比作為目标要求,加大公用樁的建設力度。

各類城市電動汽車發展不均衡

大城市與中小城市電動汽車發展不均衡,影響電動汽車整體普及的速度。河南省公用充電樁集中在鄭州市和洛陽市兩個大城市,占全省總數的65%,鄭州市占全省總數的50%以上。

充電樁與電動汽車在全省的占比基本一緻,電動汽車人口集中的大城市發展較快,主要是因為汽車行駛距離不同,小城市車主在選擇電動汽車節省燃料費的動機上弱于大城市。此外,小城市電動汽車由于限制條件較少而多選用自用充電樁,公用充電樁數量較少,發展速度較慢。

充電便利度不夠是目前影響電動汽車普及速度的主要因素。中小城市電動汽車的更換還處于啟動階段,公用充電樁的投資建設盈利困難,建議地方政府要制定針對性政策,加大先期投入培育市場,是目前推動電動汽車快速普及的工作重點。

峰谷電價差距大影響使用率

峰谷電價差距大,造成公用充電樁在峰值電價使用率降低和谷底電價時段不夠用的情況同時存在。由于每天三個時段的峰谷平電價不同,最大差距三倍,營運車輛反應敏感,造成不同時段充電樁的使用率存在巨大的差距。調查發現,在同一個充電站,上午8時至12時,50個充電樁隻有幾輛車充電,往往是對價格不敏感的私家車,中午12時一過,充電車輛開始快速增加,到15時、16時,就會開始出現排隊情況,18時至22時幾乎沒有車輛,0時至8時期間也會出現排隊等候充電的情況。

為了充分發揮國家重點“新基建”項目的作用,提高公用充電樁效率和充電站企業的經濟效益,河南能源監管辦建議認真研究制定峰谷電價的合理性、有效性,發現問題及時調整,縮短高峰電價時段,降低高峰電價水準,避免出現反調節現象産生新的資源浪費,對國家政策支援、财政補貼的項目制定針對性電價政策,形成合力,促進電動汽車及充電樁行業健康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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