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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碰碎私人博物館藏品被索賠引發“碰瓷”質疑 專家:館方應預估風險

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1月26日,湖北武漢“學生碰碎私人博物館藏品被索賠130萬”事件引發關注,有網友質疑博物館有“碰瓷”嫌疑。之後博物館從業人員發帖回應稱,130萬是教育訓練機構與家長溝通時說出的數字,博物館此前并不知情;私人博物館安全防護無法做到國家級博物館級别,帶隊老師在現場未看管好學生,誰損壞物品誰應該負責,網友不該抱着“誰弱誰有理”的心态。

對此,武漢市非國有博物館協會一位從業人員表示,博物館具有親民性特征,館方應該對物品陳設的安全性和展出期間的風險性有充足考慮,應負全部責任。

湖北尚卓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坤志認為,館方有一定的責任,但不能過于苛責館方做完美安全防護,家長和教育訓練機構應該共同承擔部分責任。

學生碰碎博物館陶俑 網友質疑易碎藏品未做安全防護

網上流傳的監控視訊顯示,事發展廳當時有十多個小孩在帶隊老師陪同下參觀。期間,有孩子好奇走到牆角的陶俑面前,伸手觸摸過陶俑。網傳照片顯示,陶俑上半身倒地後碎成碎片。

學生碰碎私人博物館藏品被索賠引發“碰瓷”質疑 專家:館方應預估風險

網傳事發視訊

學生家長通過社交平台發聲求助,稱孩子參加1000元的冬令營活動,結果130萬元的文物被損毀需要賠償,斥責校外教育訓練機構太坑了。

不少網絡大v轉發相關資訊稱,陶俑易碎卻未被有效防護,從視訊中沒看到玻璃罩、警戒線之類的防護。有網友是以質疑有“碰瓷”嫌疑,甚至有網友錯挂出另外兩家博物館的名字聲讨。

26日,涉事的貞元博物館從業人員發帖回應,稱從未提出過130萬元索賠,是教育訓練機構與家長溝通處理時自行提出的數字,網友不該抱着“弱者既正義”的心态,損壞東西理應賠償,事情發生後涉事學生一直道歉并勇于承擔,但館方自行消化了大部分損失。

“作為觀者,進入别人的領域要有敬畏之心。就算是大都會博物館都會把藏品擺放在外面。館内到處都是禁止觸摸的标牌,一個私人博物館我們要求它做到國家級頂尖級的完美嗎?”

該從業人員還表示,考慮到孩子的心理壓力,博物館拒絕了所有媒體采訪,希望私下協商解決。

武昌區警方表示,當時接到過報警,出警調查後将案件移交司法所調解了,修複涉及的2萬元費用雙方正在協商。

學生碰碎私人博物館藏品被索賠引發“碰瓷”質疑 專家:館方應預估風險

博物館内景

專家稱博物館親民性增加藏品風險 館方應預知風險并擔責

武漢非國有博物館協會一名從業人員表示,事件發生不久就注意到相關情況,從行業角度涉事館方處理不是太妥當。

該從業人員介紹,大陸博物館分為國有博物館、行業博物館和非國有博物館(俗稱私人博物館),非國有博物館對外開放期間的布展、防護措施比較靈活自由,沒有硬性要求,總體沒有國有博物館和行業博物館嚴格,與參觀者的親近距離也更近一些,甚至有些藏品允許參觀者觸摸感受。

“但這個是需要看具體情況。瓷器、漆器、字畫這些老物件,易碎易氧化或者價值較高的,肯定是要做好安全防護。你不能放個幾百萬的罐子在小孩子走動的地方,顯而易見這容易出意外。就像你不能把家裡的農藥放在孩子拿得着的地方,等出了事情去追究小孩子的責任,于事無補的。”該從業人員介紹,博物館開門接待遊客的時候是個開放性公共場所,來往人多,未成年人也多,易碎或者價值太高的物件,被大量參觀時必然會産生風險,館方要有充分的預估。如果沒有預估或者做了預估而不采取措施,館方應該有心理準備承擔後果。

“應該張貼警示語,拉隔離線或者防護罩,但私人博物館的藏品安全防護沒有硬性規定。如果這個陶俑沒有設定隔離措施,從業人員現場指導、維持秩序不到位,學生不慎觸碰後物品傾倒,我個人覺得責任在館方。萬一你一個大件物品随意擺放在展館,不小心觸碰後砸傷人,後果很麻煩的。”該從業人員表示,這次事件對武漢數十家非國有博物館影響很大,展現博物館的專業性問題,一些機構和學校帶學生參觀博物館的意願可能是以受影響。

學生碰碎私人博物館藏品被索賠引發“碰瓷”質疑 專家:館方應預估風險

博物館陳設的藏品

律師:

不能苛求博物館措施完美 教育訓練機構負有監護責任

湖北尚卓律師實務律師黃坤志表示,從法律層面看這是一起物品損壞賠償糾紛,輿論不該苛求博物館在防護措施方面的完美性,帶隊的教育訓練機構事發時負有監護責任,涉事學生家長也該承擔部分責任。

“家長有教育孩子的責任,不亂碰别人的東西是常識。具體到這起事件中,教育訓練機構老師帶領未成年人參觀,機構和老師臨時負有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沒有硬性規定私人博物館的物品要采取什麼樣的防護措施,如果這個陶俑一年兩年放在這裡沒出事,那它的擺放就是一定程度合理的。經過人為外力導緻陶俑損壞,損壞者應承擔責任。”黃坤志認為,考慮到未成年人行為能力的程度,館方在接待時應該做好引導、風險規避,但陶俑是人為主動行為之後損壞,損毀方和館方的責任應該五五分或者三七分。

“至于學生責任部分,因為監護權的臨時轉移,應該有機構和家長再協商。說小孩完全沒有責任,我個人覺得不妥。”黃坤志表示,根據責任劃分前提,具體賠償金額還需調解機構或者法院根據物品情況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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