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資源網2022年1月21日消息:1月21日,澳門特區政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釋出通告,根據特區衛生局第009/A/SS/2022号公告,自2022年1月9日零時起至1月23日23時59分期間,禁止民用飛機由中國以外地區搭載乘客前往澳門,而此一措施将于1月23日23時59分結束,即自1月24日零時起,将允許民用飛機由中國以外地區搭載乘客前往澳門,但由中國以外地區來澳人士仍須遵守現行各項核酸及接種新冠疫苗的要求,例如由外國前往澳門的直航飛機或聯程航班第一程飛機乘機前:
1)由極高風險國家(孟加拉、巴西、高棉、印度、印尼、伊朗、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俄羅斯、南非、斯裡蘭卡、坦尚尼亞、土耳其、美國、波紮那、辛巴維(威)、那密比亞、賴索托、史瓦濟蘭、莫三鼻克或馬拉威)出發的人士,須出示5日内每次相隔至少24小時、連續3次新冠病毒核酸測試陰性結果的證明,入境澳門後則須接受28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2)由其他外國出發的人士其新冠病毒核酸測試陰性結果的證明則須是48小時内采樣,入境澳門後須接受21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3)12歲或以上人士,須出示已完成新冠疫苗至少完成初種系列接種後14天且最後一劑須為7個月内的證明;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若未能出示上述的證明,就須出示不适合或不能接種的醫生證明,而有關證明須為國際旅行用途。